JC/T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发布2005-07-01实施2005-02-14发布水泥胶砂电动抗折试验机Electrically driven flexure testing device for strength of cement mortar JC/T 724—2005代替JC/T724--1996JC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ICS1JC/T 724—2005前 言本标准是对JC/T724—(82)1996《电动抗折试验机》的修订,与JC/T724—(82)1996《电动抗折试验机》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范围(本版第1章)—增加了结构描述和结构示意图(本版第2章)—增加了示值kN和MPa的对应关系(本版3.1.3)—规范了某些技术要求如加荷圆柱与支撑圆柱的有效长度:46毫米;规范为加荷圆柱和支撑圆柱的有效长度:≥46.0㎜(本版3.4.2)—加荷速度,力值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加荷速度:5±0.5公斤/秒;改为加荷速度:0.050kN/s±0.005kN/s(1996版2.4,本版3.3)抗折机最大负荷分为500公斤和600公斤两种;改为抗折机最大负荷不低于5000N(1996版第1章,本版第2章)。
—细化了检验规则,增加了型式检验(本版第5章)本标准自实施日起代替JC/T724(82)—1996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参加本标准起草的单位有:无锡市锡仪建材仪器厂、无锡市锡东建材设备厂、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浙江中科仪器有限公司、上虞市东关建工仪器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立春、肖忠明、汪义湘、汪舸舸、唐晓坪、谢岳庆、韩永甫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GB3350.3—1982、JC/T724—(82)1996,本次为第二次修订I水泥胶砂电动抗折试验机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抗折试验机(以下简称抗折机)的结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随机文件、标志及包装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水泥胶砂40㎜×40㎜×160㎜棱柱试体抗折强度的试验机2 结构抗折机为双臂杠杆式,主要由机架、可逆电机、传动丝杠、标尺、抗折夹具等组成工作时游砣沿着杠杆移动逐渐增加负荷抗折机最大负荷不低于5000N其结构见图11.平衡锤2.游砣3.可逆电机4.传动丝杠5.抗折夹具6.机架7.立柱8.底座9.电器控制箱10.微动开关11.下杠杆12.主杠杆图1. 抗折机结构示意图3 技术要求3.1示值3.1.1示值相对误差不超过±1%。
3.1.2示值相对变动度不超过1%3.1.3示值kN和MPa的对应关系:1 kN对应2.34MPa3.2灵敏度杠杆端点加1克砝码时,端点下降距离大于支点到端点距离的2%杠杆调整平衡后,再失去平衡能自动恢复平衡位置3.3加荷速度以kN/s 为单位时,为0.050kN/s±0.005kN/s;以MPa/s为单位时,为0.1170MPa/s±0.0117MPa/s3.4加荷圆柱和支撑圆柱3.4.1加荷圆柱和支撑圆柱的直径:10.0㎜±0.1㎜3.4.2加荷圆柱和支撑圆柱的有效长度:≥46.0㎜3.4.3两支撑圆柱的中心距:100.0㎜±0.1㎜3.4.4两支撑圆柱的平行度(分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0.1㎜3.4.5圆柱的间隙加荷圆柱和支撑圆柱都应能自由转动,但不旷动;其配合间隙:≤0.05㎜3.5动丝杆和游砣的轴向间隙传动丝杆和游砣的轴向间隙:≤0.5㎜3.6刀刃、刀承硬度3.6.1刀刃硬度:HRC60~623.6.2刀承硬度:HRC62~643.7 夹具工作面的粗糙度 夹具工作面的粗糙度:≤Ra0.83.8绝缘性能整机绝缘性能良好,整机绝缘电阻大于2MW3.9抗折机加荷时应平稳,无颤动冲击现象。
3.10抗折机的标尺刻线应清晰均匀3.11抗折机应有表示机体与杠杆水平的明显标志3.12抗折机的油漆、电镀表面应平整、光亮、均匀和色调一致4 检验方法4.1 检验条件检验应在无腐蚀性气体、温度波动小于2℃的室内进行电源电压的波动范围:220+10 –7v4.2检验用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a.秒表,分度值不大于0.1 s;b.游标卡尺,分度值不大于0.02㎜;c.0.3级标准测力计;d.1g砝码(四等);e.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f.钢板尺,分度值不大于1㎜;g卷尺,分度值不大于1㎜;h.塞尺;i.40mm´40mm´160mm标准块;j.兆欧表,额定直流电压500v,准确度不低于2.5级;k.洛氏硬度计4.3对3.1示值的检测:用0.3级标准测力计进行检测时,从最大负荷的10%开始到最大负荷,测点不少于5处,每处测三次示值相对误差和相对变动度的计算,以抗折机的标尺为根据,在测力计上读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1)…………………………………………………………………(2)式中:—示值的相对误差,单位为%;—示值的相对变动度,单位为%;—测力计证书中的进程标准数,单位为N;—进程中测力计三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N;—进程中测力计三次读数中的最大值,单位为N;—进程中测力计三次读数中的最小值,单位为N。
4.4对3.2灵敏度的检测:用1g砝码和钢板尺检测杠杆端点加1克砝码时端点下降的距离,用卷尺检测支点到端点的距离4.5对3.3加荷速度的检测:用秒表进行,以三次算术平均值计算4.6对3.4加荷圆柱和支撑圆柱的检测4.6.1对3.4.1加荷圆柱与支撑圆柱直径的检测:用游标卡尺进行4.6.2对3.4.2加荷圆柱与支撑圆柱有效长度的检测:用游标卡尺进行4.6.3对3.4.3两支撑圆柱的中心距的检测:两支撑圆柱的中心距用游标卡尺进行检测4.6.4对3.4.4两支撑圆柱的平行度的检测:两支撑圆柱水平方向的平行度用游标卡尺进行检测,两支撑圆柱竖直方向的平行度用塞尺和40mm´40mm´160mm标准块进行检测4.6.5对3.4.5圆柱间隙的检测:用手能够自由转动加荷圆柱和支撑圆柱,无旷动感;用游标卡尺检测圆柱的直径和其相应配合孔的内径4.7对3.5传动丝杆和游砣的轴向间隙的检测:卸下游砣,用游标卡尺检测传动丝杆的外径及游砣上和传动丝杆配合孔的内径,两者之差即为轴向间隙4.8对3.6刀刃、刀承硬度的检测:用硬度计进行4.9对3.7夹具工作面的粗糙度的检测:用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进行4.10对3.8绝缘性能的检测:用兆欧表进行。
4.11对3.9~3.12运行状态、标尺、水平标志、外观的检查:按要求目测5 检验规则5.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为第3章除3.6外的全部内容出厂检验的主要项目的实测数据应记入随机文件中5.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第3章的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检定;b. 产品正式生产后,其结构设计、材料、工艺以及关键的配套元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3 判定规则5.3.1出厂检验每台抗折机均符合出厂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合格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不合格5.3.2型式检验当批量不大于50台时,抽样2台,若检验后有1台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当批量大于50台时,抽样5台,若检验后出现2台或2台以上的不合格品,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6 标志及包装6.1 标志抗折机上应有牢固的铭牌,标志应明亮、清晰、耐久,并能防锈,铭牌内容包括:a. 名称;b. 型号;c. 生产日期;d. 生产编号;e. 制造厂家。
6.2 包装6.2.1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及备用件、附件等应与抗折机一起装箱6.2.2 抗折机怕震零部件如杠杆、丝杆等应卸下用木块等稳妥地固定于箱内装箱应采用木制包装,箱内应衬有防雨、防潮材料6.2.3包装箱上标志应清楚,内容包括:a. 名称、型号,生产编号及制造厂家;b.收货单位及地址;c.“请勿倒置”、“小心轻放”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