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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的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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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的回避制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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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的回避制度  篇一:第五节 公务员的回避制度  第五节 公务员的回避制度  一、回避的概念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二、公务员回避的种类  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的种类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一)任职回避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外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二)地域回避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公务员担任县、乡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  2.公务员担任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3.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地域回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三)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同步练习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况违反回避制度的是( )  A.李某为教育局审计科副科长,其姐夫为教育局局长  B.张某为某市档案局普通公务员,希望组织将其妻子调入本局工作  C.王某为青山县人,现任该县委组织部长  D.赵某为县地税局局长,其子在某乡税务所任税务员  2、公务员回避制度的种类包括( )  A.任职回避  B.工作性质回避  C.公务回避  D.地域回避  3、公务员回避的范围不包括( )  A.夫妻关系  B.直系血亲关系  C.四代以内旁系血亲  D.近姻亲关系  4、公务员回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不得在同机关担任隶属于同一领导人的职务  B.甲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他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可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  C.公务员担任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应实行地域回避  D.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下列属于公务员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是( )  A.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厅机关工作,分别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  B.在同一个处里的两科员为旁系血亲关系  C.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厅机关里任处长职务  D.在同一机关里有旁系血亲关系的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该机关的非监察部门工作  6、根据《公务员法》的回避原则,下列哪种情况不需要回避?( )  A.一个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  B.父亲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儿子是下级分局局长  C.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的妹妹的女儿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D.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7、公务员法在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上的最大突破是对传统委任制的改革,( )是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方法。

  A.聘任制  B.任期制  C.公开选拔  D.竞争上岗  8、下列不属于公务员制度中惩戒的种类的是( )  A.降职  B.降级  C.记过  D.警告  9、关于我国公务员的制度,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我国公务员培训基地是党校  C.公务员对降职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D.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才  答案详解:  1、A、C  A选项李某与其姐夫是近姻亲关系,不得在同一机关当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C选项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施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A、C、D  3、C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B  《公务员法》第102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在本案中,有权没收甲违法所得的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不是其原所在机关,B项表述错误  5、C  《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故选C  6、C  《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A项中同一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属于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且是夫妻关系,应该回避B项中父亲和儿子属于直系血亲关系,公安局局长和下级分局局长属于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应该回避D项中财政科科员从事的是财务工作,也属于应当回避的范围C项中的情况丈夫与妻子妹妹的女儿不属于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是不需要回避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7、C、D  《公务员法》第45条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AB两项明显不是选拔任用公务员的方法,排除因此本题选择CD  8、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A项降职指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处分种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9、A  A选项正确,《公务员法》第四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B选项错误,党校是共产党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学校  C选项错误,公务员对降职不服,公务员对免职、降职决定不服,可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D选项错误,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  综上,本题选择A  篇二:浅谈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浅谈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摘要】 我国回避制度从东汉正式建立,南北朝市普遍实行,唐、宋时期日趋严密,到了清代,已经形成了包括职务回避、地区回避、公务回避在内的完整的回避制度。

但回避制度发展到现在,回避制度在现实中却很少用于实践,对于什么厉害关系也没有明确的解释,回避范围窄本文先综述一下古代回避制度的发展状况,然后阐述公务员回避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使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  【关键词】 回避 宗法思想 职务 公务 地区  一、古代回避制度的发展  回避的本意是“避忌、躲避”回避是一项比较古老的诉讼制度最早出现于司法审判之中,审判真正永恒的生命基础在于它的公正性自古罗马一直流行于世的格言:“人不能裁判有关自己的审诉”[1],即要求任何人不得担任自己的当事人案件的裁判者  我国古代回避制度的发展与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相呼应的回避制度在我国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萌芽确立时期(春秋战国至西汉)从夏朝开始,经商朝到周朝,实质上都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主要联系方式的宗族统治到春秋战国时期,因为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与发展,出现大国争霸、诸侯争雄等社会大变革,宗族内部已不可能形成统一的统治力量,诸国纷纷“招贤纳士”,任用血亲关系以外的人,并以此来衡量一国政治的兴衰到了汉代,当权者开始把官吏的选拔与政权的巩固联系在一起,并提出了回避的主张但东汉的外戚、宦官干预朝政又对回避制度的实行施加了负面影响。

发展和成熟时期(魏晋南北朝到唐宋)魏晋时期,统治阶级采取种种措施限制东汉末年朝政弊端对政权的危及在回避制度上继承了西汉的做法并有所发展,例如由汉代的姻亲回避扩大到一般的亲属回避,规定范围由地方扩大到中央唐朝建立以后,在经济、政治上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首次对公务回避与地区回避作出明确规定唐代规定,官吏不但不得在本籍任职,而且不许在本籍所在州县的邻县任官,“永泰元年七月  诏:不许百姓任本贯临县官,京兆河南府不在此限”[2]还规定凡职责相连或监临检查的官职,亲族内需要回避如宰相的儿子不能当谏官,兄弟不能在同省任职清朝是回避制度的集大成者,在清二百余年间还进行了反复修订清代康熙十二年规定:“定外任官在籍五百里内者,回避并对官员亲属的任官加以限制如现任三品以上堂官,其子弟不得考选科、道官员府一级主要官员的本族官员,可在省内调补,但须离开本府清朝的回避主要包括姻亲的回避、宗室的回避、地区回避、师生故友的回避及官吏幕友的回避其中清代对官吏幕友的回避是前代所没有的  二、现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  1993年以来我国全面推行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回避制度是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持清正廉洁,防止因亲属关系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制度,主要包括职务回避、公务回避、地区回避。

  1、职务回避:职务回避,又称任职回避,是一种任用关系的限制,不允许法定范围内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在同一部门或单位任职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隶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人事、审计、财务工作任职回避的程序,首先按照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工作;其次是对需要回避的人员进行安排  2、公务回避:是指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而实行的回避《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者与本人有夫妻、直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的厉害关系,必须回避公务回避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回避人要自觉申请同时,国家行政机关应有相应的行政约束,使回避真正达到目的  3、地区回避:公务员条例规定,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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