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 公约)和《海 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规则》 (STCW规则)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交通部公告 2007年第49号 2008年01月08日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 81届会议于2006年5月18日分别以MSC.203(81)号决议和 MSC.209(81)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 和《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规则》 (STCW规则)的修正案 根据STCW公约第XII(1)(a)(vii)(2) 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将于 2008年1月1日生效 我国是STCW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因此修正 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修正案中文译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国际 公约 修正案 生效 公告 抄送:外交部条法司、国际司,中远 (集团)总公司,中海(集团)总公司,中外运(集团)总公司, 长航(集团)总公司,中国船东协会,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部体法司、海事局,驻英 使馆海事处 附件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规则》的修正案 A部分 关于STCW公约附件各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原有的第VI章的标题由下列代替: “关于应急、职业安全、保安、医护和救生职能的标准” 在第VI章A-VI 2部分中,原有的表A-VI 2 2由下表代替: 第1栏 第2栏 第3栏 第4栏 适任 知识、理解和熟练 表明适任的方法 评价适任的 标准 理解快速救 助艇的结构、 维护、修理和 装备 快速救助艇的结构和 属具以及设备的细目 快速救助艇的维护、应 急修理和气胀式快速 救助艇气室的正常充 气和放气 评估从实践教学中 获取的证据 进行常规维 护和应急修 理的方法 辨认快速救 助艇的部件 和所需设备 负责释放和 回收时通常 装备的释放 设备和装置 评估快速救助艇和有 关设备立即释放和操 作的备用状态 理解绞车、刹车、降落、 系艇索、动态补偿及通 常配备的其他设备的 操作和限制 释放和回收快速救助 艇的安全注意事项 在正常和恶劣天气和 海况下释放和回收快 救助艇 评估从实际表明的 控制安全释放和回 收快速救助艇及其 所配备的设备的能 力中获取的证据 释放和回收 时控制快速 救助艇及配 置的装备的 能力 负责释放和 回收时通常 装备的快速 救助艇 评估立即释放和操作 时快速救助艇和有关 装备的应急备用状态 释放和回收快速救助 艇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在正常和恶劣天气和 海况下释放和回收快 救助艇 评估从实际表明的 控制安全释放和回 收快速救助艇及其 所配备的设备的能 力中获取的证据 在释放和回 收时管理救 助艇的能力 第1栏 第2栏 第3栏 第4栏 适任 知识、理解和熟练 表明适任的方法 评价适任的 标准 负责释放后 的快速救助 艇 快速救助艇的特点、设 施和限制 扶正已倾斜快速救助 艇的程序 在正常和恶劣天气和 海况下如何操作快速 救助艇 快速救助艇内可用的 助航仪器和安全设备 搜救方式及影响其实 施的环境因素 评估从下列实际表 明的能力中获取的 证据: .1扶正已倾斜快 速救助艇 .2在正常天气和 海况下操纵快 速救助艇 .3携带专用装置 游泳 .4在快速救助艇 和直升机、船舶 之间使用通讯 和信号设备 .5使用所携带的 应急设备 .6从水中救起伤 员,并把伤员转 送到救助直升 机、船舶或安全 地点 .7根据环境因素 实施搜救方式 在正常的天 气条件下设 备限度内表 明快速救助 艇的操作 操作快速救 助挺的发动 机 启动并操作快速救助 艇的发动机及其附属 机具的方法 评估从实际表明的 启动和操作快速救 助挺发动机的能力 中获取的证据 按操作要求 启动和操作 发动机 3 在原有表VI 4-2后增加下列新的A VI-5节和表:” “ A-VI 5 节 签发船舶保安员熟练证书的强制性最低要求 适任标准 1 应要求每个船舶保安员熟练证书申请人表明承担表 A-VI 5第1栏 中所列的任务、义务和责任的适任能力。
表A-VI 5第2栏中所列事项的知识水平应足以使申请人能够担任 经指定的船舶保安员的职责 为获得必要水平的理论知识、理解和熟练程度的培训和实习应考 虑到本规则B-VI 5节的指南 应要求每一个证书申请人根据表 A-VI 5第3和4栏中所列的表明 适任的方法和评价适任的标准,提供已达到所要求的适任标准的 证据 过渡规定 在本规则生效前已持有或能用文件证明其资格的现任船舶保安 员,其专业适任情况应由以下决定: .1 经认可的船舶保安员海上服务,在此前三年期间总计不少 于6个月;或 .2 曾经履行过可视为等同于第5.1款中所要求的海上服务的 保安职责; .3 通过经认可的考试;或 .4 成功地完成经认可的培训 应向满足第A-VI 5节第5款适任要求的每个人签发船舶保安员熟 练证书 表 A-VI 5 船舶保安员最低合格标准 第1栏 第2栏 第3栏 第4栏 适任 知识、理解和熟练 表明适任的方法 评价适任的 标准 维护和指 导船舶保 安计划的 实施 国际海上保安政策和政府、 公司和指定人员责任的知 识 制定船舶保安计划、相关程 序和维护记录目的和要素 的知识 将应用于执行船舶保安计 划和报告保安事故程序的 知识 海上保安级别和相应的保 安措施以及船上程序和港 口设施环境方面的知识 评估从经认可的培 训或考试中所获取 的证据 程序和活动 符合由ISPS 规则和经修 正的SOLAS 建立的原则 正确明确与 保安有关的 立法要求 具备随时应 对海上保安 级别变化的 程序 第1栏 第2栏 第3栏 第4栏 适任 知识、理解和熟练 表明适任的方法 评价适任的 标准 对船舶保安计划中所指疋 保安活动进行内审、现场检 查、控制和监督的要求和程 序的知识 向保安员报告在内审、定期 评审和保安检查中所发现 任何缺陷和不符合项的要 求和程序的知识 用以完善船舶保安计划的 方法和程序的知识 有关应急计划以及对保安 构成威胁或违反保安规定, 包括船舶 港口界面保持关 键操作规定作出反应的程 序方面的保安知识 海上保安术语和定义的工 作知识 在船舶保安 员职责范围 内的沟通是 清楚和易于 理解的 评估保安 风险、威 胁和弱点 风险评估和评估手段的知 识 包括保安声明的保安评估 文件的知识 用于规避保安措施技巧的 知识 能够在非歧视基础上确认 构成潜在保安风险的人员 的知识 能够确认武器、危险物资和 设施及其所能导致的损害 的知识 适当的人群管理和控制技 巧的知识 处理敏感保安相关信息和 保安相关通讯的知识 实施和协调调查的知识 物理调查和非仪器检查方 法的知识 评估从经过认可的 培训,或经过认可 的实习和考试获取 的证据,包括实际 表明适任: .1从事物理调查 .2从事非仪器检 查 程序和活动 是符合ISPS 规则和经修 订的SOLAS 公约所确定 的原则的 具备随时应 对海上保安 级别变化的 程序 在船舶保安 员职责范围 内的沟通是 清楚和易于 理解的 第1栏 第2栏 第3栏 第4栏 适任 知识、理解和熟练 表明适任的方法 评价适任的 标准 承担定期检 查船舶以保 证相应的保 安措施得到 实施和保持 指定和监控限制区域的 要求的知识 控制进入船舶和船上限 制区域的知识 有效监控甲板区域和船 舶周边区域的方法的知 识 与船上其他人员和相关 港口设施保安人员一起 进行货物和船舶库房保 安方面的检查的知识 控制在船上人员及其财 物登船、下船和通行方法 的知识 评估从经认可的 培训或考试获取 的证据 程序和行动符 合ISPS规则和 SOLAS公约所 确定的原则 具备随时应对 海上保安级别 变化的程序 在船舶保安员 职责范围内的 沟通是清楚和 易于理解的 如有,则保 证保安设备 和系统的正 确操作、测 试和校正 各种型号保安设备和系 统及其限制的知识 使用船舶保安警报系统 的程序、须知和指南的知 识 测试、校正和维护保安系 统和设备,特别是在海上 时的方法的知识 评估从经认可的 培训或考试获取 的证据 程序和行动符 合ISPS规则和 SOLAS公约所 确定的原则 鼓励保安意 识和警惕性 培训、演习和实习相关公 约和规则要求的知识 加强船上保安意识和警 惕性的方法的知识 评估演习和实习有效性 的方法的知识 评估从经认可的 培训或考试获取 的证据 程序和行动符 合ISPS规则和 SOLAS公约所 确定的原则 在船舶保安员 职责范围内的 沟通是清楚和 易于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