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经营场所管理一、校园超市(小卖部)管理1、 学校食吊卫生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 确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负责的态度,继续采 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校园超市(小卖部)管理2、 允许寄宿制学校开设校园超市(小卖部),但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住校生不 少于300名或住校生不低于在校生数的60%;二是距离城区或乡镇较大的综合购物商场超 过一公里寄宿制学校开设校园超市(小卖部)主要满足学生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具的需 求所有小学、幼儿园以及学校较小、距离乡镇较近、没有住校生的初中学校,一律不准在 校内开设校园超市(小卖部)己经开设的,必须予以关闭3、 校园超市(小卖部)必须采用招标的办法引进正规的超市进行经营管理,一律不得 承包给个体户经营学校领导或教师一律不得让其亲属、朋友、同学参与本校校园超市(小 卖部)的承包经营方必须服从学校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合法、安全、卫生经营4、 建立校长负责制度完善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 员,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5、 定期检查监督制度学校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的管理,加强价格监管,经常 检查校园超市(小卖部)的经营情况、卫生情况,督促校园超市(小卖部)人员按要求做好 安全、卫生工作6、 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校园超市(小卖部)用工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临 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经营者应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协 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7、 学校要对校园超市(小卖部)员工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安全防患等方面的教 育,增强法制观念,开展文明服务,确保从业安全,为学校师生员工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8、 校园超市(小卖部)经营者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认真执行《学校卫 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起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 做到合法经营,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9、 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校园超市(小卖部)经营者及所雇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 部门的体检,符合卫生标准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 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10、 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必须讲 究仪容仪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衣服整洁,不留长指甲,不留胡须等,做好卫生工 作,做到文明经营,不强买强卖,做到讲文明、讲礼貌。
11、 校园超市(小卖部)经营者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经营范围在规定的场所内从事进行经 营活动,不许在店门外摆摊经营、随意张贴宣传品12、 校园超市(小卖部)必须具备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守法经营;进 货渠道正规,一律不准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准私自变更经营业务、扩大经营范围校园超 市(小卖部)应远离教学区开设,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13、 校园超市(小卖部)一律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向学生出售有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物 品(如香烟、酒水)不得采取诱导的方式(如采取摸奖、有教师提供诱导的信息等)吸引 学生购买商品不得强迫学生买东西或变相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得销售“三无”垃圾食品或 过期变质的食品,不得销售散装食品不得搭车销售图书、杂志、学习资料、香烟、各种酒 类、打火机和刃长超过10厘米的水果刀、各类贴画等;严禁出售黄色书刊、光盘等国家明 令禁止不能经营出售的商品学校要加强管理,定期抽查,督促校园超市(小卖部)严格食 品进货管理和检验程序,销售安全健康的食品和物品14、 所经营的各类各项食品必须有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等完整标 记,做到不过期、不变质,有良好的感观状况,杜绝“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 害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超市(小卖部)。
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15、 采购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没有合格证的食品不准采购和销售验收 食品要做好数量、质量、变质处理记录、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后查16、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用食品夹,并坚持每日清洗消毒,销售的易腐食品必须放置 在冷藏设施中17、 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以纯粹营利为目的;所售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具等商品价格 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不得损害师生利益提倡公平竞争,严禁哄抬物价18、 在紧急防疫期间不得销售冷饮制品、自制食品°19、 校园超市(小卖部)的食品进货应做到定点采购,并与供应商签定责任状,保证食 品卫生安全,把校园超市(小卖部)开成“校园的放心店”20、 经营场所和周边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经常清理打扫,做到店内无苍蝇、蛛丝、 鼠迹、螺螂粪迹,无卫生死角,有防蝇、防鼠等卫生设施21、 食品货架必须清洁,无灰尘,货物摆放应分类整齐,标签立卡,做到食品与非食用 物品分架摆放店内不得存放药物、毒物和杂物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 品污染22、 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23、 经营场所应设立垃圾桶,不得影响校园卫生。
24、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攢自增添用电设备 禁止将校园超市(小卖部)与烧饭、住宿混用未经允许不得对房屋随意改建和装修,爱护 学校的房产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二、打字复印部管理1、 为了加强对打字、复印业的安全管理,提高经营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 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2、 学校打字、复印部必须根据师生的合理需求而开设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 印机、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 付、销毁等经营管理制度3、 学校打字、复印部有单位的名称、章程;必须有确定的业务范由,适应业务范由需 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 书》;校外单位、个人进校承包(租赁)经营的打字、复印部必须取得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 工商营业执照学校打字、复印部接受工商、物价、文化、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检查未取 得相应证照,不得开设,坚决取缔4、 学校打字、复印部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有关经营场所的规定, 厂房建筑而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5、 学校打字、复印部经营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安全第一,服务学生,有利育人”的 指导思想要把卫生安全、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满足学生实际需求和有利于优化育人环 境作为经营目的,不得以盈利为主要目的6、 学校打字、复印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学校必须与承包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合同必须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责任,应把印务安全、承包(租赁)费、价格要求等列入合同条款,并明确 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7、 学校自营或对外承包(租赁)的打字、复印部必须单独建账学校自营利润、对外 承包(租赁)费应及时入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或变相设立“小金库”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学校教职工本人及亲属、刖友、同学一律不得参与学校打字、复印部的承包8、 学校应明确规定打字、复印部的营业时间严禁打印、复印、复制传播淫秽物品9、 学校打字、复印部的印件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规定执行,保证公平合理,打印、复印件按规定收费,价格将根据行情调整,所有打印、复印件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打 字、复印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不得牟取暴利,更不准以学校组织活动等为名向学生硬 性摊派。
10、 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由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和保养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严禁复印国家规定的不准复印的保密文件等资料对于保密文件,打印、复印时严禁任何人 入室,且严禁传播,一旦发现泄密,严肃追究责任人政治和经济责任打字、文件人员必须 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打字、复印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 得私口接受单位以外的其它工作11、 学校应建立严格的打字、复印部管理制度,制度必须公示上墙经营者、从业人员 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文明服务,学校、经营者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 工作12、 学校打字、复印部工作人员应配合学校做好打字、复印部周围环境卫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打印机、复印机附近严禁烟火,要确保用电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 及时妥善处理售出包装物,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 火灾、偷盗隐患,确保校园安全整洁13、 打字、复印部各种设备应摆放整洁有序、布局合理,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每天下班前打字员应及时清理打字室卫生°1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学校一把手为学校打字、复印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加强对 本单位打字、复印部的管理,落实具体监管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管理台账,定 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
对师生满意率低或违规经营的打字、复印部要及时整改,情况严 重的应及时更换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人员应按规定处罚在招标过 程中存在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该取消经营者经营资格的取消经营资格,该追究责任人责 任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