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自行车运动俱乐部章程 松山湖自行车运动俱乐部章程 Ⅰ总则 第1条松山湖自行车运动俱乐部是由在东莞松山湖工作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以及爱好自行车运动的松山湖居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全民健身群众社 团组织 第2条本俱乐部以“绿色、运动、健康、时尚”为宗旨,正式名称为松山湖自行车运动俱乐部" 第3条本俱乐部结合全民健身体育运动的特点,通过自行车骑行(会员自费)、户外旅行探险(自费)、短中长程参观游览(自费)、自行车体育项目比赛(俱乐部主办)、公益社会服务(俱乐部主办)等多种社会活动方式,引导全民热爱自行车运动、引领松山湖自行车运动的目的,实现月月有骑行(会员自费)、年年有比赛(俱乐部主办)的运作目标 Ⅱ组织机构 第1条俱乐部设立管理机构,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理事三名负责相关具体职能部门工作 主席:陈建枝 副主席:李光霞 理事:吴毅斌邹日景韩峻峰 秘书处:秘书长协助理事协调各部工作;草拟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财务、文档等内部事务管理工作 装备部:装备部长负责骑行装备管理工作;制定装备配置升级计划;做好装备采购、维护、借用归还登记工作。
组织部:组织部长接受会员申请及资格审核、会员证书发放工作;月车友联谊活动组织工作;年度比赛组织工作 训练部:训练部长负责选派各骑行队教练及相关技术工作、协助教练组织队员分析路线及对应骑行技巧等技术服务工作 宣传部:宣传部长负责选派各骑行队记者及组织摄影报道工作、协助记者组织队员进行主题拍摄、专题报道等形象宣传服务工作 技术部:技术部长负责选派各骑行队机械师及骑行车辆调试保养工作、协助机械师组织队员车辆点检升级等维修服务工作 后勤部:后勤部长负责选派各骑行队队医及骑行安全医疗工作、协助队医组织队员进行安全防护医疗救护等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骑行队领队:负责所带领骑行队的路线选择、计划制定、骑行活动信息发布、活动实施组织、费用控制,安全检查、对外联络等服务工作 各骑行队以“”骑行队命名,自愿联合组建,各骑行队成员不少于10人 第2条自备装备(自费项目使用装备):山地车(或公路车)一台、头盔一个、手套一付、电子反光器一组 Ⅲ会员权得义务 第1条俱乐部向会员颁发会员证,作为会员资格的凭证 第2条权利 1.在俱乐部内部享有入选骑行队的权利。
2.监督俱乐部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3.有权报名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 4.享有俱乐部为会员提供的其他权益 第3条义务 1.自费添置装备、维护俱乐部的形象 2.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3.参加俱乐部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俱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4条俱乐部一切活动须以安全为第一准则,遵守俱乐部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不得组织有损园区形象和不利于社会、国家利益的活动 第5条本章程有效期一年,修改权和解释权在松山湖自行车运动俱乐部 松山湖自行车运动俱乐部 二O一O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