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户手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04年12月 目 录 一、信用限额 51、什么是信用限额? 52、应在何时为买家申请信用限额? 53、信用期限具体是指哪一段时间? 64、如何申请信用限额? 65、申请信用限额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76、如何填写《买方信用限额申请表》? 77、应为买方申请多大的信用限额? 98、申请信用限额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109、批复信用限额需要多长时间? 1010、信用限额的有效期为多久? 1011、什么情况下会批复零限额? 1112、什么是自行掌握限额? 1113、我公司可以降低或撤销信用限额吗? 1214、什么情况下应重新申请信用限额? 1315、如何追加买方信用限额? 1316、怎样进行特殊限额申请? 1417、信用限额与赔付金额有什么关系? 14 二、出口申报与缴费 151、出口申报有什么重要意义? 152、出口申报时明确信用期限应注意什么? 153、出口申报的方式与时效? 154、保费如何计收与缴付? 155、出口申报和缴费的作用和要求? 166、填写《出口申报单》有哪些要求? 167、保险责任从何时开始? 178、在出运前怎样核对有效限额? 179、如何补办出口申报? 1710、怎样进行收汇跟踪? 1811、需要更改合同付款条件时应该怎么办? 18 三、可损、理赔与追偿 191、应在何时填报《可能损失通知书》? 192、为什么应及时填报《可能损失通知书》? 193、怎样填写《可能损失通知书》? 204、应在何时进行索赔? 205、如何填写《索赔申请书》? 216、正式索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17、何时才能获得赔款? 228、您在获得赔偿后应协助我们做哪些工作? 229、提交可损或获得赔偿后又收回货款应如何处理? 2310、出现贸易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2311、出现风险异动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24 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 241、为什么您可在银行获得融资便利? 242、办理融资的程序有哪些? 253、办理融资需要向银行提供哪些材料? 25 五、保单续转或终止 261、什么是保单续转? 262、怎样终止保单? 26 六、重要时点和时效 261、限额申请 262、出口申报和缴费 273、可能损失通知 274、索赔申请 27 前 言 恭喜您成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户!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优质服务,保证贵公司的权益,我们特别制作了《保户手册》,解释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操作过程中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供您参阅。
本手册仅旨在提供一般性的业务指导,不能代替保单条款,也不作为法律依据如您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我公司当地营业机构联系 一、信用限额 1、什么是信用限额?信用限额是我公司对贵公司向每一买方以特定付款方式(LC、D/P、D/A、OA)出口项下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信用限额的作用贯穿整个保险过程,正确、及时地申请、使用和增减限额将直接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信用限额是我们经过调查,综合考虑买家资信后提出的较为合理的该买家可承担的信用限额建议您在此限额内与客户进行交易,可以较好地控制风险 2、应在何时为买家申请信用限额?保单生效后,您应立即为适保范围内现有的每一个买家申请信用限额(如您的投保范围为所有非信用证项下出口,那您应为所有放账买方申请信用限额),以免影响贵公司货物出运对于新买家的限额申请,当您正慎重考虑与某一新买方以适保范围内的付款方式交易时,应在与此买方洽谈合同意向时,或贵公司领导批准合同生效前,即向我公司提出申请这是使用出口信用保险的关键所在,它有利于扩大出口,促进成交由于收集、评估海外买家的资信颇为费时,请您预留一个合理的时间给我们处理您的申请,避免货物出运时,因限额未能及时批复而得不到保障。
特别是对于交易量较大的买家,更应注意提前调查,至少需要提前一个月 3、信用期限具体是指哪一段时间?信用期限是指货物出口之日起至买方应付款日止的一段期间出口是指货物已经报关并交付给承运人或者直接交付给买方我公司对“信用期限”的计算并不完全等同于贸易结算方式中的支付期限,请您不要按照贸易惯例约定的结算方式计算信用期限,否则将会影响到日后的限额审批、收汇提醒以及您的索赔权益 4、如何申请信用限额?保单生效后,您应就保单适保范围内的出口,按每一买家,分不同付款条件,尽快向我公司书面申请信用限额申请信用限额时,需填写《买方信用限额申请表》(信用证与非证项下的限额申请适用格式不同的申请表)及附表一式二份,加盖贵公司印章后尽快送至我公司我公司批复后,会将审批单原件和对应的申请表原件挂寄回贵公司备存您收到我公司批复的信用限额后,请认真核对信用限额的买方名称、地址是否与您申请的买家相符,并注意信用限额的金额、批复的付款方式、信用限额的到期日和附带的特别条件5、申请信用限额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您应按我公司现成格式的《买方信用限额申请表》的内容,尽可能准确、详细地提供表内要求的所有信息,包括合同买方(即在合同上须负责支付货款的一方,有别于代理人或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及号码等,以便我们进行资信调查。
没有或确实不清楚的项目请填“无”或“不祥”(如“以往交易情况”栏等)假如您拥有买方的最新信用资料(如近期的银行或信用调查机构的报告或买方的最新财务报告等),请在提交《信用限额申请表》时一并附上,任何附加资料均有助于我们及时、准确地批复您申请的信用限额 6、如何填写《买方信用限额申请表》?《买方信用限额申请表》及附表的内容,特别是买方名称(注册名)、地址(注册实体地址)、所属国家、买方联系人和等红体字部分,必须真实、准确、全面,以免误批影响您的正常出运和索赔权益1)事前区分非信用证限额申请表和信用证限额申请表2)“被保险人名称” 栏中应清晰填写贵公司中文名称3)“买家名称及地址”栏中应详细填写买家英文名称及地址4)“申请限额”栏中应准确填写与该买家交易所需额度如为该买家第一次申请限额,请在“以往有效信用限额”中填“无”;如为该买家增加有效信用限额或更改原有限额支付方式,请填写已有有效信用限额;支付期限0-180天,超过180天的申请需我公司事前同意5)超过20万美元的限额申请应同时填写限额申请表附表6)“买家银行名称或地址”栏,如果是信用证付款或通过银行托收方式,必须填写,其他方式可不填。
7)“现有合同情况”栏中贵司在填写时可以按照与买家一年的大概预计合同情况填写,需注意与申请的有效信用限额相符合出口产品需详细填写8)“以往交易情况”栏中如该买家为新买家请注明,如该买家历史上与您有成交纪录,必须详细填写此栏尤其是买家付款情况必须照实填写,否则我公司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9)“买家情况”栏中内容的完整有助于我公司快速调查买家资信,尽快批复信用限额,所以如果有该买方的信息,该栏应尽可能填写准确、完整10)须在申请表及附表上注明申请日期和加盖公章对于申请表和附表中没有相应项目,而您认为有助于我公司对买方评估的其他信息,请在申请表及附表的其他项目中加以说明限额申请表及附表的内容填写越完整越有利于限额的准确评估,有利于缩短限额评估周期,以免给您的出运安排带来不便 7、应为买方申请多大的信用限额?所需申请的信用限额可根据当年合同金额和出运计划,以一个付款周期内最高应收账款余额,即买家应付账款余额为依据测算,它约等于买方在任何时候的最高欠款额,而非手头订单的数额总和例如:您与海外买家B签订总值45万美元合同,付款方式为OA60天,50%货款在出运前付清;货物分3批出运,出运计划为:3月1日出运15万美元货物、4月1日出运20万美元货物、5月15日出运10万美元货物。
则最高应收账款余额为17.5万美元8、申请信用限额还应注意哪些问题?申请限额的付款如为非证方式,请以所有与该买家使用的付款方式中风险最高的方式为准应注意与保单条款中的OA、DA、DP定义相一致,而不是仅仅按照贸易合同中的称谓 9、批复信用限额需要多长时间?如果我们已拥有买方的详细资料,即可在1-2天内批复信用限额但如果我们需要向海外信用调查机构索取资料,则要视海外情况而定有的可能只需数天,有的也可能要数星期才可获得答复因此,您如能向我们提供所需资料会大大有助于我们批复您的限额申请 10、信用限额的有效期为多久?我公司批复的信用限额仅对贵公司于其生效日后的出口有效非信用证已审批限额可以循环使用信用证已审批信用限额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可以循环使用的,对于同一买家在同一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的额度可以循环;另一种是不可以循环使用的,只适用于单笔信用证的额度,该信用证使用完毕后额度即自动失效如果您申请的限额生效后四个月内未使用,我公司将撤销此限额 11、什么情况下会批复零限额?我公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会批复零限额:(1)多方渠道调查仍不能查到任何信息的买家;(2)有过可能损失、赔偿先例等情况出现的买家;(3)买家的财务或经营情况出现重大风险信号。
12、什么是自行掌握限额?《保单明细表》中有一栏为“被保险人自行掌握信用限额”,它是为提高效率,简化手续,专门为您提供的一个便利条件,即贵公司享有保单约定的被保险人自行掌握信用限额当一个付款周期内出运的金额不超过被保险人自行掌握信用限额时,您不必事先申请信用限额即可直接出运,只要在出运后申报期内直接向我公司申报即可,但获得我公司提供的买方代码是享有自行掌握限额的前提条件在获得买方代码期间如我公司发现该买家已上我公司买家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我们将提醒贵司注意风险,同时提示该买方项下的自行掌握限额失效,并不接受该买方的申报向未申请或已申请但本公司尚未批复信用限额的买方出口,我公司按《保单明细表》所列被保险人自行掌握的信用限额承担保险责任对已经批复限额的买方(包括批复为零的买方),贵公司在该买方项下的自行掌握限额自动失效我公司不予批准信用限额的买方,自行掌握信用限额为零 13、我公司可以降低或撤销信用限额吗?对于信用限额使用不足的情况,我公司可做出降低直至撤销的调整,并将书面通知贵公司当我公司获知买方或其所在国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或已向我公司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时,我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司撤销或修改特定买方、特定国家或地区所有买方的信用限额,以协助您防范和控制风险,避免损失扩大。
在撤销或降低有关的信用限额前出运的货物将不受影响限额撤销或调整通知书将以的形式第一时间通知贵公司,您收到后,请立即签收盖章并回传寄送我公司限额撤销或调整通知书正本将随限额审批单一起挂寄贵司为了共同抵御风险,当您先于我们得知买方或其所在国的不利消息时,请及时通知我们,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14、什么情况下应重新申请信用限额?您应在以下几种情况出现时向我公司重新申请买方信用限额:(1)当原有信用限额到期,您又要续签新合同时;(2)当新订单的金额比原限额大时;(3)当新订单的付款条件比原限额的风险高、时间长时;(4)当贸易合同付款条件、期限发生变更时;(5)当买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15、如何追加买方信用限额?如果我公司批复的信用限额不能满足贵公司正常的出运需要,您可在一个付款周期结束并正常收汇后,向我公司追加信用限额追加信用限额的申请视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