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支行员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年度考核是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为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激励全体员工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并为员工的奖惩、聘任、晋升等提供依据,根据工总行员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如下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原则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二、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对象为本行当年度内所有在岗员工(不包括支行行长)三、考核内容和等次1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岗位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具体内容如下: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服务水平、知识更新情况及工作创新能力;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 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质量、 效率2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业绩突出,成绩优秀。
良好: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较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出色地完成工作业绩合格: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比较熟悉业务,工作负责,能够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差, 组织纪律较差, 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或在工作中发生严重过失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以及违法乱纪造成极坏影响的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年度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 1 )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连续超过 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 2 )本年度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 )玩忽职守,发生严重的直接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负面影响的;( 4 )违法乱纪,受到公安部门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5 )发生其它严重违反规章和岗位制度的4 、 年度考核本着严格标准, 实事求是的原则, 被确定为 “优秀” 、“良好”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市分行下达的应控制人数的比例以内,并按照市分行下达的考核应控制人数比例分解到各部门。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1 、支行班子总体负责考核工作支行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 ********2 、考核实行一级考一级的办法, 领导负责对中层骨干的考核,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核3 、 中层骨干根据本年度内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向支行领导述职支行领导按分管范围对中层骨干提出考核意见并审定4 、各部门被考核人根据本年度完成工作的情况,按照考核标准 进行总结并填写考核表 部门根据个人总结和工作业绩打分情况从高 分到低分按考核等次比例评出考核等次5 、支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行的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6 、支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所有员工的考核等次并予以公开7 、各类人员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支行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投诉或申诉, 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调查、 复核后将情况向投诉或申诉人通报,由支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最终确定五、考核结果的效力1 、员工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晋升技术等级和评选先进等重要依据之一2 、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可享受当年度年终奖(第 13 月工资);可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并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3 、考核等次为“优秀”者应给予表彰;评选为先进工作者的,中心在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 可发给一定奖金; 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 等次的, 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晋升职务和优先聘任的资格4 、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基本合格”等次的,不享受当年度年终奖, 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工资晋升; 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 “基本合格”等次者, 予以降职或重新安排工作岗位,降职后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工资;连续三年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终止聘用关系5 、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不合格”等次的,不享受当年度年终奖;予以降职、低聘或解聘,降职或低聘者的工资按新任岗位重新确定, 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工资晋升; 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6 、未能参加年度考核者(外派除外),暂缓工资正常升级及当年度年终奖的发放 待补考核完成后, 由部门视考核情况报医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决定下一步工作六、 本办法自 2014 年开始执行, 解释权归支行考核工作领导小 组 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