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祝愿天下莘莘学子:学业有成,金榜题名![司考复习资料大全]司考民法要点精讲:形成权的类型 a、财产法上的形成权与身份法上的形成权 (a)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包括以下两大类: (a)债法上的形成权 例如:(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选择之债中债务人享有的)选择权、法定抵销权(任意抵销权不是形成权)债务免除权、合同解除权(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认可权、(继续性合同中一方享有的)终止权、(间接代理中第三人的)选择权 (b)物权法上的形成权 例如:所有权的抛弃(无相对人的形成权)他物权的抛弃(有相对人的形成权)典物回赎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b)身份法上的形成权包括以下两大类: (a)继承法上的形成权 例如:遗嘱撤销权、继承权抛弃(明示或者默示抛弃均可)受遗赠权抛弃(明示或者默示抛弃均可)遗产分割请求权 (b)其它身份法上的形成权 例如:(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人的)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认领权 b、单纯形成权与形成诉权 (a)单纯形成权,又称直接形成权,是指无需通过诉讼即可直接行使的形成权。
绝大多数形成权均属单纯形成权,例如:(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赠与人的撤销权等 (b)形成诉权,又称间接形成权,是指必须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的形成权例如:(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