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描述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二○一九年十一月《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描述规范》编制说明一、 一、项目背景金融信息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作有着巨大的影响,从宏观到微观莫不如此一般来说,金融信息往往是打包为金融信息服务产品的方式提供给其客户或公众的,这里服务和产品的概念来自于GB/T 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实际上,从设计和研发一种金融信息服务,到将服务提供给客户,往往经历了前期的研发、产品试点、产品营销、产品销售和产品改进等等阶段,在某些阶段,可能和实际的客户没有直接的交互,即便有人员以客户角色的人员参与研发,也不能代表最终用户的意见;而在某些阶段很可能是与最终客户一起进行讨论并确定的服务方案,尤其是针对特定的大客户提供服务时,情况更是如此,此时,一般也会认为是为客户定制产品通过这样的分析由此可以看出,对于金融信息的提供者和客户两者,将产品和服务截然分开都是十分困难的,在本标准中,考虑到国内业界的表述习惯,将其称为金融信息服务产品二、 二、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一)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对什么是金融信息,在一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给出了定义,这些定义在这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需要管理的特定范畴可以准确界定金融信息服务。
如果推而广之,对金融信息服务提出一种公共属性的描述规范要求,将既即有利于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向市场提供更加适宜的产品,也便于金融信息服务的客户和公众选择适宜的金融信息服务,还有利于相关监管部门对金融信息服务的统筹监管近来,关于银行提供的产品、服务以及收费的事宜,很多都成为了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二)制定本标准的可行性为了实现对金融信息服务的规范,人民银行科技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服务管理局已经两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相关国家标准制定研讨会按照人民银行科技司的统筹安排,农业银行已经起草了《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描述规范》,由金标委组织在30个单位征求了意见,共收到来自9个单位的27条意见,但没有认为本标准不可行的意见三、 三、标准编制原则(一)确保有效实用本标准在分析现有金融信息服务产品的基础上,归纳了在市场上的客户在拟接受产品化的金融信息服务时,所需了解的金融信息服务产品的主要属性信息,以达到在一般情况下,按照本标准编制的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描述能够为客户提供该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明确、清晰、有效、实用的信息二)信息分级要求本标准对需要向客户说明的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描述,按照“应有、宜有、可有”进行了分级,应有的信息不能省略、宜有的信息建议提供、可有的信息按需增加,能够在确保基本信息不缺失的情况下,满足不同种类金融信息服务产品面向客户描述的需要。
三)便于贯彻实施本标准考虑了广泛的适用性,并在本编制说明标准中提出了信息化实现手段的建议,以便于标准的使用者应用,甚至在不阅读标准原文的情况下,能够做到编制出基本符合标准要求的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描述基本符合标准要求四、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具体结构如下:第一章:范围明确了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包含标准所引用的文件列表第三章:术语与定义包含标准内使用的术语及定义第四章:描述总体要求包含金融信息服务产品的构成要素、构成要素的性质及构成要素的排列顺序第五章:与本标准的一致性包含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描述与本标准的一致性,不同的产品可以有不同的一致性要求第六章:实质性要素包含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描述中实质性要素要求第七章:描述策略包含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描述描述采用的语言、描述的逻辑组织、警示要求和版本管理附录A:实质性要素剪裁指南附录B: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描述逻辑组织基本框架五、与国际国内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关系(一)产品与服务的概念本标准对产品与服务的概念依从于GB/T 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中对产品和服务的界定,并参考了ST/ESA/STAT/SER.M/77/Ver.2.1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CPC)中对产品和服务关系的描述。
二)金融信息服务的概念参考了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提出的金融信息服务业的概念三)代码的依从本标准涉及到的编码,依从了GB/T 4880《语种名称代码》(所有部分)、GB/T 4881《中国语种代码》;对货币代码,考虑到货币代码的动态更新,中文名称依从了GB/T 12406-2008《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货币代码依从了ISO 4217:2015《表示货币的代码》(Codes for the representation of currencies)四)编码的依从本标准涉及到的编码,依从了GB 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ISO 17442:2012《金融服务 法人实体标识符》(Financial services — Legal Entity Identifier (LEI))五)信息安全所涉及的方面依从了GB/T 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中的安全性涉及到的5个方面六)服务水平的考虑依从了ISO/IEC/IEEE 15289:2017《Systems and software engineering -- Content of life-cycle information items (documentation)》中对SLA的基本界定,业务连续性则依从了GB/T 30146-2013《公共安全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要求》。
七)地址与的描述地址的描述依从了GB/T 31186.4-2014《银行客户基本信息描述规范 第4部分:地址》,的描述依从了GB/T 31186.5-2014《银行客户基本信息描述规范 第5部分:号码》八)日期的描述日期的描述依从了GB/T 7408-2005《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九)对消费者信息的说明标准的编制符合GB 5296.1-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1部分 总则》以及修订后的ISO/IEC GUIDE 37:2012《Instructions for use of products by consumers》的要求,且符合GB/T 21737-2008《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购买信息》的要求一) (十)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标准描述的内容与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修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号《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协调一致,是上述法律法规界定的惯例管理对象的超集级。
四、 六、标准主要编写过程(一)项目启动2017年12月,人民银行科技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服务管理局已经两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相关国家标准制定研讨会会议原则拟定编制本标准以说明金融信息服务产品的特征二)查新2018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委托北京市科技技术情报研究所进行了查新,未发现信存在类似的标准或规范性文件三)金标委组织预征求意见2018年1月,金标委通过《关于征求〈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描述规范〉(草稿)意见的函》(金标委秘发〔2018〕7号)向30家单位征求了意见,对征求到的27条意见逐条进行了采纳四)金标委组织立项意见2018年3月26日~-6月1日,金标委通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平台进行了B类投票在49位委员中,共有47位进行了投票,其中两位委员提出了共计7条意见与建议6月1日到7月4日,标准起草牵头起草单位对意见逐条进行了采纳处理2018年8月29日,接到金标委的通知,增加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的意见,已经进行了采纳五)金标委组织征求意见正在进行中...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迄今无重大分歧意见八、工作组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一)金标委组织预征求意见的采纳。
见附件二)金标委委员单位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待征求意见后采纳)三)金标委组织对标准进行审查及采纳情况待审查后采纳)四)技术审查工作组对技术审查的意见进行采纳待审查后采纳)九、建议制定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建议本标准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五、 十、预期的经济效果对产品化的金融信息服务的特征进行明确,可以通过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产品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服务,提高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的竞争水平和盈利能力而对客户来说,可以通过本标准更加充分、全面地了解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有利于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有利于对多家金融信息服务商的产品进行比较,有利于降低风险六、 十一、其他说明无附件:专项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