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垃圾记录簿》格式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国际海事组织编号:时期: 从: 到: 1 引言 根据《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第10条,对船舶每一次排放操作或焚烧过程应有记录,包括向海中、向接收设施或向其他船舶的排放,以及垃圾的意外灭失2 垃圾和垃圾管理 垃圾系指产生于船舶正常营运期间并需要连续或定期处理的各种食品废弃物、生活废弃物、操作废弃物、所有的塑料、货物残留物、焚烧炉灰、食用油、渔具和动物尸体,但本公约其他附则中所界定或列出的物质除外垃圾不包括因航行过程中的捕鱼活动和为把包括贝类在内的鱼产品安置在水产品养殖设施内以及把捕获的包括贝类在内的鱼产品从此类设施转到岸上加工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鲜鱼及其部分 《防污公约》附则V的实施导则也应作为相关信息参考3 垃圾种类 就《垃圾记录簿》(或船舶航海日志)而言,垃圾将被进行如下分类:A 塑料B 食品废弃物C 生活废弃物D 食用油E 焚烧炉灰F 操作废弃物G 货物残留物H 动物尸体I 渔具4 《垃圾记录簿》条目4.1 发生下列情况时,须在《垃圾记录簿》上记录:4.1.1 当垃圾被排放至岸上接收设施或其他船舶时:.1 排放的日期和时间.2 港口或设施,或船名.3 排放的垃圾的种类.4 各类垃圾的排放估算量(以立方米计).5 负责操作的主管高级船员签名4.1.2 当垃圾被焚烧时:.1 焚烧开始和结束的日期和时间.2 焚烧开始和结束时的船舶位置(经纬度).3 焚烧的垃圾的种类.4 焚烧估算量(以立方米计).5 负责操作的主管高级船员签名4.1.3 当根据《防污公约》附则V第4、5或6条将垃圾排放入海时:.1 排放的日期和时间.2 船舶位置(经纬度)。
注:对货物残留物的排放,包括排放开始和结束时的位置3 排放的垃圾的种类.4 各类垃圾的排放估算量(以立方米计).5 负责操作的主管高级船员签名4.1.4 垃圾因意外或其他异常情况排放或灭失入海时,包括按照《防污公约》附则V第7条的情形:.1 发生的日期和时间.2 发生时船舶所在港口或位置(经纬度、水深,如知道).3 排放或灭失的垃圾的种类.4 各类垃圾的估算量(以立法米计).5 排放或灭失原因以及一般说明4.2 垃圾量船上的垃圾量应以立方米估算,如可能,按照种类分别估算《垃圾记录簿》中多次提及垃圾的估算量垃圾估算量的精准度尚有待解释,这是公认的估算量在垃圾处理前后会有不同一些处理程序可能无法进行数量估算,比如,食品废弃物的连续处理在记录和解释既有记录时应对这些因素予以考虑垃圾排放记录船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船舶编号或呼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海事组织编号: ____________垃圾种类:A. 塑料B. 食品废弃物C. 生活废弃物(如:纸制品、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等)D. 食用油E. 焚烧炉灰F. 操作废弃物 G. 货物残留物H. 动物尸体I. 渔具新表格如下:日期/时间船舶位置/说明(如:意外灭失)种类排放或焚烧估算量排入海中排向接收设施焚烧证书/签名船长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