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及检验规则 第一篇总则 1.1 法令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9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渔业船舶的检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是实施渔业船舶检验的主管机关 1.2 宗旨 1.2.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议定书及规则,保证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作业、防止污染环境的技术条件,保障人命财产安全,制定《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1.2.2 对符合本规则要求的渔业船舶,应按第二篇的规定签发相应的法定检验证书以证明其符合主管机关颁布的规则或认可的相应标准并满足预定航区的安全航行和作业的技术条件。
1.3 适用范围 1.3.1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渔业船舶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修理并按本规则申请检验的外国籍及港、澳、台渔业船舶 1.3.2 本规则未作规定者,主管机关将另行规定或给予特殊考虑 1.4 定义 1.4.1 本规则各篇章所涉及的特别定义,在各篇章中规定 1.4.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则的全部 1)主管机关: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 2)验船部门:系指主管机关及经主管机关认可授权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3)验船师:系指持有主管机关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从事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人员 4)渔船:系指从事捕捞鱼类或其他水生生物资源的船舶 5)渔业辅助船:系指为渔业生产、科研、教学、监督、渔港工程服务的船舶如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轮、交通船、驳船、养殖船、渔政船和渔监船等 6)渔业船舶:系指上述渔船和渔业辅助船的统称 7)法定检验:系指本规则规定的各种检验(包括验船部门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议定书、规则等对渔业船舶及其船用产品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检验)。
8)检验:除另有明文规定外,系指法定检验 9)认可:系指主管机关的认可 10)中国水域: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水域 11)国际渔业船舶:系指在中国水域以外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渔政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研船、实习船及非营业性水产运销船 12)非国际渔业船舶:系指在中国水域以内作业、航行的渔业船舶 13)休闲渔船:系指在休渔期或捕捞淡季从事观光、垂钓的渔业船舶及类似用途的船舶 14)国际航行:系指由一国港口驶向另一国港口或与此相反的航行 15)新船:除另有明文规定外,系指本规则或有关篇章所涉及的国际公约、议定书等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渔业船舶 16)现有船:系指非新船 17)船龄:系指船舶从其建造完工的年份算起迄今所过去的年限 18)船用产品:系指建造或修理渔业船舶所使用的涉及到船舶及人命安全和防污染方面的设备和材料 .1. 第一篇总则 1.1 法令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9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渔业船舶的检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是实施渔业船舶检验的主管机关 1.2 宗旨 1.2.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议定书及规则,保证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作业、防止污染环境的技术条件,保障人命财产安全,制定《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1.2.2 对符合本规则要求的渔业船舶,应按第二篇的规定签发相应的法定检验证书以证明其符合主管机关颁布的规则或认可的相应标准并满足预定航区的安全航行和作业的技术条件 1.3 适用范围 1.3.1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渔业船舶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修理并按本规则申请检验的外国籍及港、澳、台渔业船舶 1.3.2 本规则未作规定者,主管机关将另行规定或给予特殊考虑 1.4 定义 1.4.1 本规则各篇章所涉及的特别定义,在各篇章中规定 1.4.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则的全部。
1)主管机关: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 2)验船部门:系指主管机关及经主管机关认可授权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3)验船师:系指持有主管机关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从事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人员 4)渔船:系指从事捕捞鱼类或其他水生生物资源的船舶 5)渔业辅助船:系指为渔业生产、科研、教学、监督、渔港工程服务的船舶如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轮、交通船、驳船、养殖船、渔政船和渔监船等 6)渔业船舶:系指上述渔船和渔业辅助船的统称 7)法定检验:系指本规则规定的各种检验(包括验船部门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议定书、规则等对渔业船舶及其船用产品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检验) 8)检验:除另有明文规定外,系指法定检验 9)认可:系指主管机关的认可 10)中国水域: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水域 11)国际渔业船舶:系指在中国水域以外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渔政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研船、实习船及非营业性水产运销船 12)非国际渔业船舶:系指在中国水域以内作业、航行的渔业船舶。
13)休闲渔船:系指在休渔期或捕捞淡季从事观光、垂钓的渔业船舶及类似用途的船舶 14)国际航行:系指由一国港口驶向另一国港口或与此相反的航行 15)新船:除另有明文规定外,系指本规则或有关篇章所涉及的国际公约、议定书等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渔业船舶 16)现有船:系指非新船 17)船龄:系指船舶从其建造完工的年份算起迄今所过去的年限 18)船用产品:系指建造或修理渔业船舶所使用的涉及到船舶及人命安全和防污染方面的设备和材料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