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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整理】废铅酸蓄电池污染处理控制技术规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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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整理】废铅酸蓄电池污染处理控制技术规范版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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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3.1铅酸蓄电池 23.2废铅酸蓄电池 23.3电极板 23.4电解液 23.5收集 23.6运输 33.7贮存 33.8铅回收 33.9火法冶金 33.10湿法冶炼 33.11清洁生产 33.12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企业 34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和贮存 34.1总体要求 34.2收集 34.3运输 44.4贮存 45铅回收企业建设及清洁生产要求 45.1 一般要求 45.2铅回收企业选址要求 55.3铅回收企业设施建设要求 55.4铅回收企业清洁生产要求 56.1工艺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56.2末端污染控制要求 77运行管理要求 77.1运行基本条件 77.2机构设置与劳动定员 87.3人员培训 87.4废铅酸蓄电池接收 87.5交接班及运行登记制度 87.6监测及评估制度 97.7应急预案 9附录A(资料性附录)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再生过程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 10附录B(资料性附录)废蓄电池再生铅回收企业环境监测要求 10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贮存,运输和资源再生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以及铅,贮存,运输,处理等资源再生利用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污染控制管理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废铅酸蓄电池收集 回收企业运行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废铅酸蓄电池收集 并可用于指导资源再生企业建厂选址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HJ/T364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试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48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铅酸蓄电池指由电解液,元件以及盛装它们的容器组成的 ,能够以化学能的形式储存接收的电能并能在接入用电回路后释放能量的装置 .3.2废铅酸蓄电池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 或者放弃的铅酸蓄电池.3.3电极板指电池中的正负两极,由铅制成格栅,正极表面涂有二氧化铅,负极表面涂有多孔具有可 渗透性的金属铅.通常还含有锐,碑视,镉,铜,钙和锡等化学物质,以及硫酸彻,碳 黑和木质素等 膨胀材料.3.4电解液指电极板浸入其中的离子导体 .3.5收集指废铅蓄电池回收经营单位将分散的废铅酸蓄电池进行集中的活动 ^3.6运输指废铅酸蓄电池运输者使用专用车辆 ,将铅酸蓄电池送至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再生利用单位的过程.3.7贮存指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运输,资源再生过程中和处理前临时贮存和长期贮存 ^3.8铅回收指通过各种方法,技术和工艺,把铅从废铅酸蓄电池中提取出来,以便于利用.3.9火法冶金指通过高温的方法在熔融状态将金属从中提炼出来的技术工艺 ^3.10湿法冶炼指通过采用某种溶剂,在溶液中借助化学作用,将金属从中提炼出来的技术工艺 .3.11清洁生产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 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 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12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企业指对废铅酸蓄电池中以铅为主的有用资源进行回收利用的企业 (以下简称"铅回收企业").4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和贮存4.1总体要求4.1.1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 ,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的单位应按照〈〈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的规定获得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的经营活动.4.1.2收集,运输,贮存废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应根据废铅酸蓄电池的特性而设计 ,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 ,扩散,并耐酸腐蚀.装有废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必须粘贴符合GB18597中附录A所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4.1.3转移废铅酸蓄电池的,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禁止在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铅酸蓄电池.4.2收集4.2.1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的单位应向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 案登记.4.2.2鼓励铅酸蓄电池生产单位利用其销售渠道 ,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对废铅酸蓄电池统一集中回收,暂存后送有资质的铅回收企业进行处置 .对铅酸蓄电池生产单位,其产品应有回收,再利用标志说明,以确保使用后能够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利用或处置 .4.2.3鼓励由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再生铅生产企业共同建立国内跨行政区域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体系,推进废铅酸蓄电池的合理收集和处理 ^4.2.4收集者可在收集区域内设置再生资源社会回收亭 ,建设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库,以利于中转.4.2.5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和运输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防止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 ^4.2.6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过程应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运行 ,应在收集过程中采取以下防范措施,避免可能引起人身和环境危害的事故发生 .(1) 废铅酸蓄电池运输前,产生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合理包装 ,防止运输过程出现泄漏.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铅酸蓄电池中的电解液 .(2) 废铅酸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其渗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 .(3) 拆装后的铅材料应包装后收集 .4.2.7收集者不应大量贮存废铅酸蓄电池 ,暂存库贮存废铅酸蓄电池量不应大于 30吨.4.3运输4.3.1废铅酸蓄电池公路运输车辆应按 GB13392的规定悬挂相应标志.铁路运输和水路运 输危险废物时,均应在集装箱外按 GB190的规定悬挂相应的危险货物标志 .4.3.2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 ,泄露或其他事故进行处理的能力.4.3.3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应持有通行证 .其上应证明废物的来源,性质,运往地点,必要时须有单位人员负责押运工作.4.3.4废铅酸蓄电池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 ,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事故应急及个人防护设备,以保证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减少以至防止对环 境的污染.4.3.5废铅酸蓄电池运输时应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 ,以防止电池中有害成分的泄漏污染 ,不得继续将废铅酸蓄电池破碎,粉碎,以防止电池中有害成分的泄漏污染 .4.3.6废铅酸蓄电池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等必须经过危险废物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培 训I,包括防火,防泄漏以及应急联络等.4.4贮存4.4.1废铅酸蓄电池的贮存设施应参照 GB18597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基于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回收的特殊性,可以分为长期贮存和暂时贮存两种方式 .4.4.2废铅酸蓄电池的长期贮存设施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贮存点应防雨,必须远离其他水源和热源.(2) 贮存点应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废酸电解液 .(3) 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溢出的溶液送到酸性电解液的处理站 ;(4) 应只有一个入口 ,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应关闭此入口以避免灰尘的扩散 ;(5) 应具有空气收集,排气系统,用以过滤空气中的含铅灰尘和更新空气 ;(6) 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7) 作为危险品贮存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贮存设施 .(8) 应设立负压排气系统.4.4.3废铅酸蓄电池的暂时贮存设施可以以销售单位库房作为暂存库 ,但暂存库的设计应符合上述安全防护要求,并防止电解液泄漏,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禁止将废铅酸蓄电池堆放在露 天场地,避免废蓄电池遭受雨淋水浸 .4.4.4应避免贮存大量的废铅酸蓄电池或贮存时间过长 ,贮存点应有足够的空间,暂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60天,长期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年.5铅回收企业建设及清洁生产要求5.1 一般要求5.1.1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应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并通过环境影响评 价,包括环境风险评价.5.1.2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再生利用工程规模的确定和详细技术路线的选择 ,应根据服务区域废铅酸蓄电池的产生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总体规划,技术的先进合理性等合理确 定.并应保证现有再生铅的生产规模大于 1万吨铅/年,改扩建企业再生铅的生产规模大于 2万 吨铅/年,新建企业生产规模应大于 5万吨铅/年.5.1.3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再生利用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 便,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安全卫生.5.2铅回收企业选址要求5.2.1厂址选择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护,自然保护的要求.5.2.2铅回收企业不得建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和,工艺和设备,做到运行稳定,维修方,符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GB3095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I类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5.2.3厂址选择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厂址应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 ,水文地质条件和气象条件 ,不应选在地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砂,采矿隐落区以及居民区上风向地区 .(2) 选址应综合考虑交通,运输距离,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等因素,并应进行公众调 查.(3) 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或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4) 厂址附近应有满足生产,生活的供水水源.(5) 厂址附近应保障电力供应.5.3铅回收企业设施建设要求5.3.1铅回收企业设施应包括预处理系统 ,铅冶炼系统,环境保护设施以及相应配套工程和生产管理等设施.5.3.2铅回收企业出入口 ,暂时贮存设施,处置场所等,应按GB15562.2的要求设置警示标志.5.3.3应在法定边界设置隔离围护结构 ,防止无关人员和家禽,宠物进入.5.3.4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房,车间应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室内换出的空气必须进行净化 处理.5.3.5现有铅回收企业铅回收率应大于 95%,新建铅回收企业铅回收率应大于 97%.5.3.6再生铅工艺过程应采用密闭的熔炼设备或湿法冶金工艺设备 ,并在负压条件下生产,防止废气逸出.5.3.7应具有完整废水,废气的净化设施,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5.3.8再生铅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污泥应配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处置设施 ,以确保其得到妥善,安全处置.5.4铅回收企业清洁生产要求5.4.1新建铅回收企业应严格执行清洁生产工艺 ,严格按照国家清洁生产相关法规 ,标准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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