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修)申请工作流程(2015年9月修订)步骤一:申请报批在学院“教务”网页(地址:http://116.13.7.221/jwc/)“表格下载”栏下载《免考(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附上详尽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或专利证书,成绩单,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乡镇、社区情况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由学生所在学院、课程管理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步骤二:材料报备将已完成审批的《免考(修)申请表》(含附件),报备教务处、学生所在学院和课程管理学院步骤三:任课教师按《免考(修)申请表》录入成绩,备注免考学生根据免考(修)申请的获批情况,免考(修)相应课程备注:1. 免考免修条件按《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 2.考核或开课前一周完成审批并将材料报备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参加课程修读或考核的,按旷课或旷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