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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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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选制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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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0〕46号关于印发《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修订)》的通知校直各单位:《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修订)》已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月十三日主题词:奖学金条例 印发 通知湖南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印,共217份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修订)(2010年9月10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为加强奖学金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对《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试行)》(院教字〔2007〕40号)进行修订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形成竞争和激励机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奖学金设立优秀学生学年综合奖学金、个人单项奖学金等项目 第三条 凡属高考统一录取的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均有资格享受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第二节 奖学金的参评条件 第四条 参评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德育成绩和思想行为表现在良好以上; (二)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特等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0,一、二、三等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分别为3.5、3.0、2.5; (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体育成绩合格以上(有特殊情况,经学校认可除外)。

第五条 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当年奖学金: (一)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课程考试、考查(含公益劳动、专业实习等)成绩不及格者;  (三)综合素质测评分未达到75分以上者第三节 奖学金的评比类别、比例和金额 第六条 学年综合奖学金分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同年级专业学生年级人数(不包括专升本的新生人数)的5‰、5%、10%、15%的比例评选,奖励金额分别2000元/人、15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卓越计划”实施班级,相应比例为1%、10%、15%、25%奖励金额不变 第七条 学年综合奖学金以班级专业为基本单位,以学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依据,结合综合测评的情况进行评定具体条件为: (一)符合本《条例》第四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且没有第五条的所列情况; (二)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名列专业、班级学生人数的前50%者; (三)奖学金的评定等级,按照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按比例顺序排列; (四)一等奖学金名额未满者,指标可等数额归入二等奖学金名额,二等奖学金名额未满者,指标可等数额归入三等奖学金名额; (五)非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生,第三、四学年4成绩低于430分者,不得享受当年一等(含一等)以上奖学金;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生,第三、四学年没有获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者,不得享受当年一等(含一等)以上奖学金。

第八条 连续两年获一等奖学金者,有资格参加特等奖学金的评定第九条 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单项奖用于奖励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单项奖设立以下项目; 1.综合能力优秀奖 凡成绩良好,积极组织、参加集体活动,学生工作成绩突出,可以按照专业或班级学生人数5%的比例评定综合能力优秀奖,并奖励200元/人 2.优秀奖 凡英语6 成绩达到430分以上者(不含英语专业生),本科生奖励200元,专科生奖励300元;专科生和艺术类专业本科生,4 成绩达到430分及以上者,奖励200元过英语专业八级者(且已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奖200元,英语专业专科过专业四级奖200元限一次) 3.继续深造奖 凡应届毕业生被录取为国家任务研究生者奖励800元 4.校优秀毕业生奖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奖励500元第四节 评定奖学金程序 第十条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由班委会、班主任、员确定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并填写《奖励申报审批表》 第十一条 学院学生办审核,张榜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听取学院学生意见 第十二条 学生工作处(部)审批,并在全校公示第五节 附 则第十三条 奖学金一学年评定一次,每年秋季入学后评定上一学年奖学金。

毕业班学生只评定和发放学校优秀毕业生奖和继续深造奖同时获得两项奖励时,不重复发奖,按照800元标准发放奖学金第十四条 学生工作处(部)履行奖学金评定职责其任务是:制定和修改学生奖学金条例,指导和协调全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审定奖学金的发放等有关标准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第十五条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比资格,不再补员 第十六条 欠缴学杂费的学生在获取奖学金之后,应抵还学杂费 第十七条 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重复发放学校学年综合奖学金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学生工作处(部)负责解释从2010年9月1日开始执行并适用所有在校学生补充:三好学生为每个班总人数(不包括专升本新生人数)的10%,并且获得二等奖学金以上(包括二等),优干每班一个本周末之前把所有表格和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交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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