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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孔雀东南飞》思想艺术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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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思想艺术辨  《孔雀东南飞》作为一首杰出的五言叙事诗,在中国古代文苑里占据重要一席对这一诗篇的思想主题、艺术特色,前人已有不少精彩的论述和阐释,但似乎仍有一些疑惑与缺憾本文拟在叙事文学的基础上,结合古文本和时代实际,对该诗的若干问题再作一些具体分析和探讨,尤其欲在该诗所体现的悲剧思想方面提出一二浅陋的看法,以此求教于大方文体辨异从诗前小序我们知道,《孔雀东南飞》所作乃汉末实事,它应是一部现实主义叙事作品又,它曾被收入宋郭茂倩的《乐府诗集》中的杂曲歌辞一类,说明其民歌特色颇浓因之,叙事之体裁,民歌之手法便成了该诗艺术形式上的主要特色,前人亦多作如是之观,这里我想对此再作一些补充和说明一、《孔雀东南飞》的艺术核心虽在叙事,然更应该重视其抒情我们知道,叙事诗不同于其它诗体的一大特点就是它具有比较完备的叙事过程,甚至有特定的情节于此而论,《孔雀东南飞》无疑是一首典型的叙事诗只是它在叙事过程和情节进展的具体处理上,却采用了明显的跳跃式手法,不时留下了大量的空白如仲卿夫妇的新婚与家世,两人死后家庭的悲恸等,诗中或只字不提,或语焉不详,极具剪裁之法又如 兰芝惭阿母处,后人笺注云:以上四句,省却许多笔墨。

全诗在事件过程人叙述上大都简约,倒是在描写人物感情时极为细腻全诗凡357行,人物对话就有215行,占60%,而对话多为抒情,这在古今中外叙事诗中实属罕见诗以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兴起全篇,饱含悲凄眷恋之意,定下了全诗抒情的基调鸟犹如此,人何以堪!之后便是兰芝悲愤的自诉,是仲卿痴愚的求情,是这对夫妇在势不可为的情境中诀别,盟约,殉情,其间凄婉缠绵与刚烈柔韧的情感喷发,可谓用墨如泼,淋漓尽致即使是大段的叙事描写,其要旨仍在抒情,典型的是,十二句写严妆,呈美态,非徒从事铺张,以为华瞻,新妇临行借此固结府吏,则其内心也至于篇末叙述殉情前后的诗句,如生人作死别,恨恨哪可论,悲怆之情更是浓郁总之,《孔雀东南飞》在诗体表象上是叙事,其艺术重点似应在抒情它叙述了一个悲情故事,洋洋洒洒1785字,无不是为了绝唱千古一情字!或许鉴于此,后人对其诗体或有新论,甚至有人将之称为我国最早的诗剧,因为它已具戏曲的明显的场景、尖锐的冲突和性格化的人物对话等特点构成了戏曲艺术的实体这是以后世之体咂摸前人之作依文本看来,我们只把它定为抒情味极浓的叙事诗就够了否则研讨起来,我们将之称作早期诗体小说,又何为不可?二、《孔雀东南飞》的文人创作气息浓郁,有赶超民歌之势。

本来,一首民间诗歌从口传到写定成书,其中难免经文人修饰,从而显出一定的雅文学特色这里需指出的是,《孔雀东南飞》虽列于汉乐府民歌之林,然其精湛的艺术已堪与历代著名作家的诗篇媲美《<玉台新咏>笺注》(穆克宏点校,中华书局出版)说:其事其人其诗,亦自千古独绝,可歌可泣再借用他人评语,则该诗艺术成就具体表现为:至于结构之谨严,繁简之配合,人物形象之鲜明,情节发展之自然,自如天衣无缝,光彩夺目,而情绪热烈,夸饰工巧,合理合情,再现现实生活允符典型性格之塑造,而富浪漫之色彩此等文笔,深得创作之堂奥,恐非通常所谓民歌能及长诗作者运用其神化之笔,将一首口传民歌写得神采飞扬,极富剪裁匠心,超出了民歌之内涵有后人评论云:长诗若平平敛去,恐无色泽中间须点染华褥,五色陆离,使读者心目俱炫如新妇出门时,妾有绣罗襦一段太守择日后,青雀白鹄舫一段是也又如本诗开头的起兴句,显然作者是承袭了民歌《艳歌何尝行》的,原诗为:飞来双白鹄,乃从西北来,五里一返顾,六里一徘徊改造后,文约意同我们知道,《孔雀东南飞》最早收于北朝《玉台新咏》一书徐陵在收录该诗时,无疑是经过了自己的一番润色的在梁代,徐陵和庚信同为骈文宫体作家,文并绮艳,故后世号为徐庚体焉。

而《玉台新咏》又是遵照梁简文帝萧纲之旨编撰的宫体诗集,故多浓艳之辞徐陵曾在该集的诗序中描绘过一个艳妆丽质的贵族妇女,燃脂冥写,弃笔晨书,撰录艳歌,凡为十卷可见《孔雀东南飞》也是他所称的艳歌实际上,我们现在读到的该诗确也不乏浓艳之处,如新妇严妆,太守聘婚几段,虽然不是民歌所不能为,但铺叙展衍,文采飞扬,恰如司马之赋,有明显的文人创作气息由此而论,窃以为将此诗列为早期文人乐府,或更具合理处主题思想辨以下我着重对《孔雀东南飞》的主题思想作些论述《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孔雀东南飞》条目:它通过焦仲卿、刘兰芝这对恩爱夫妇的悲剧遭遇,控诉了封建礼教的束缚、家长统治和门第观念的罪恶,表达了青年男女要求婚姻幸福的合理愿望这代表了五四以来学术界的普遍看法,以后凡选录该诗的,大多如是论述,如暴露了礼教吃人的罪恶深刻控诉了封建礼教之罪恶有力控诉了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的罪恶一个意思,即承认封建礼教的束缚是造成这个悲剧的主要原因,并因此得出刘兰芝是反礼教的典型之观点对此我们应作斟酌曾有人分析说:如果承认封建礼教的束缚是造成这个悲剧的主要原因,那么就必须同时承认刘兰芝具有反抗礼教束缚的性格和行动的前提,而事实并非如此。

事实是什么呢?是刘兰芝恪守妇道,奉事循公姥,出入敢自专?该文又道:他们的婚姻本身,乃是奉行礼教的结果,于是坚持这种婚姻,就不属于反抗礼教的范畴我以为这种看法较传统定论要确切些首先,刘兰芝的殉情固然是一种反抗,但不是积极的反抗,至少主观上她没有自觉地反什么封建礼教,她举身赴清池的直接动因,乃是试图解除兄长之命的束缚其次,焦刘婚姻既然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撮合的,则婚前并无爱情关系,于是兰芝的殉情,很大程度上乃是表现了她从一而终的礼教观念一句话,刘 兰芝本身也存在礼教思想,她又如何自觉去冲破这种束缚呢?至于门第观念造成悲剧之说,更是不足为凭据诗所知,焦仲卿也不过是庐江府小吏,并非贵胄之子,而兰芝自小教养良好,倒象出于官宦之家,又怎么能说是焦家故意退婚,欲使仲卿另攀高亲呢?况且所求东家贤女也并无出身名门的迹象故造成悲剧的主要原因当在别处我们知道,《孔雀东南飞》是一首叙事诗,具有一定的情节,而文学情节是由作品中人物之间的联系和矛盾冲突所构成的事件的过程是以某种因果联系为组合机制的因此,要把握焦刘悲剧的根源,就得把握《孔雀东南飞》全诗的情节关键,即刘兰芝到底为什么被驱遣诗中刘兰芝自云:谓言无罪过,仍更被驱遣。

照此说来,焦母遣人实属无理取闹,但为什么又势在必然,既成事实了呢?为弄清这一曲折,我且结合文本实际,试提出两方面的看法一、焦母是一个变态寡母的典型,是封建家长的代表她棒打鸳鸯,一手制造了仲卿夫妇婚姻的破裂细看全诗,焦仲卿其实没有父亲公姥是偏义复词,实际上诗中有姥无公,亦只字未提焦父情况,足见焦母已寡居多年于是她虐待媳妇,训斥儿子,槌床便大怒,会不相从许,是典型的专横跋扈的泼妇形象她犯的是多数封建家长的通病--肆意干涉儿女生活和婚姻但是她毕竟是仲卿之母,除了训子,也会怜子,这反映在她自相矛盾的行为上:一方面,儿子本来已幸复得此妇结发共枕席她作母亲的却偏要说此妇无礼节,要 遣去慎莫留,生生撤散了一对恩爱夫妻;一方面,焦母在表象上又显出时时为儿子着想之姿态,在遣归媳妇同时,又在为他张罗新的婚姻,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甚至在儿子自尽前诀别时,她已不再是暴怒如初,而是零泪应声落,并保证求东家贤女便复在旦夕如此自相矛盾之举,正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之深刻内涵但焦母的心理变态才是真正造成刘兰芝被遣的原因《仪礼·丧服传》云: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焦母既然已寡居多年,自然是同儿女(诗中有小姑)相依为命,并将之视为心理精神的一种寄托(这是一种倒置了的俄狄浦斯情结),而一旦这种寄托遭遇外来威胁,她就可能产生一种出乎本性的反抗,甚至产生某种程度的心灵变态。

这种外来威胁正来自儿媳刘兰芝身上刘兰芝美丽善妆,与仲卿恩爱欢娱,感情日笃,客观上或许疏远冷落了母亲因而在焦母看来,媳妇已完全勾引了儿子,取代了自己在儿子心中的地位仲卿此时仅仅是刘兰芝的丈夫,而不象是自己的儿子了,这是十年媳妇熬成婆,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成家的焦母所不能容忍的,因此遣媳之举势在必然其中或许还有触景生情,寡母对儿媳幸福的某种性妒忌成份在内这样,诸多的疑惑就迎刃而解了: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此妇无礼节,吾已久怀忿,上堂谢阿母,阿母怒不止足见此时焦母已把媳妇当作其实际排斥对象,最终目的也就是要将之遣归刘家,为此她不惜以另结美眷为诱饵,强令儿子与之离异,尽管儿子百般哀求而不变其初衷这种不是因为不爱儿子而是太爱;不是由于儿媳不贤美而是过于贤美;不是小夫妻不和睦而是过于亲密,因而造成的婚姻悲剧,在中国婚姻史上是有实例的譬若宋代大诗人陆游与其表妹唐婉的爱情悲剧,正是陆母之变态一手造成二、刘兰芝是一位有苦难言的女人,她的强烈自尊心和自觉不自觉的抗争导致了她的为焦母所不容刘兰芝有苦难言,主要是基于她久婚不育的实情而说的或许正是刘兰芝的不育导致了她的被驱遣诗文中虽然没有提及焦刘子女的情况,这正可以作为他们没有子女的凭证。

诗中新妇:犹言媳妇,非专指新嫁娘,汉以还,呼子妇为新妇共事二三年,说明夫妇俩已经共同生活了较长一段时间,但是作为爱情结晶和婚姻果实的子女又何在呢?刘兰芝被遣归家时,上堂谢阿母,却与小姑别,与仲卿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却丝毫未见有拖儿带女之迹象,足见她实在还没有子女,其具体原因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当时时兴的观念是不孝不三,无后为大,子嗣观念在人们的封建头脑中是根深蒂固的各种礼制竟相对妇女施加束缚,套加行为枷锁妇有七去:不顺父母 ,去;无子,去……;七出者,无子,一也……可见古代妇女因无后而遭休遣当属正常现象,尽管罪过或许出在儿子身上,而且无子似乎更应是儿子之大不孝,但是做母亲的爱子心切,自然习惯于将怪怨移植于媳妇头上,正所谓虎毒不食子呀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焦母要以此妇无礼节作为表达愤懑的托辞,诬陷媳妇,遣归媳妇,以便让儿子另结美眷,续接家门香火了况且这无后也确实是当时最大的无礼节!因而刘兰芝自言无罪过,实则罪过极大面对世俗礼制,她只能有苦难言,最终以屈辱的自责接受了休遣这一残酷的现实从刘兰芝这方面看,她的被遣恐怕还与她的由自尊心引发的自觉不自觉的反抗行为有关主观上,她或许不具有反礼教的意图,然在客观行为上,她却具备了反抗不合理现实的性格和行为。

恩格斯曾指出: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造都由结婚者的父母包办,女子只能安心顺从刘兰芝自然是顺从了包办婚姻的,不过,在结婚以后,她似乎不是完全的安心顺从,她多少是有点抗争的首先,她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生活境况在焦母逼迫她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的同时又要求她费尽工夫履行繁文褥节中,在焦仲卿为一府之吏一职守节情不移而造成她的独守空房中,刘兰芝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在焦家所处的贫弱地位那极端冷寂、枯烦、压抑的家庭生活同她美丽聪慧、自尊自爱的实际灵性构成了尖锐的冲突,所以焦母尚未言休她就先主动请遣,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反抗的自觉她离开仲卿,必然伤害仲卿,也必然是对爱子心切的焦母的一种精神惩罚曾经有人于此评论说:母不先遣而悍然请去,过矣这是对兰芝的性格和当时的情势缺乏深入了解刘兰芝并非不听命于婆母的调遣勤心养公姥,出入敢自专?但如果婆母刁难太过,则媳妇又何尝不可以过而悍然请去,这正是刘兰芝为人之媳的逻辑,也正是她性格行为中难能可贵之所在其中恐怕还显露了早期某缕人文主义思想的微光其次,长诗在写刘兰芝请遣时,还用具体言行表现了她的自觉抗争例如面对丈夫的劝慰,她一针血地道出了毋复重纷纭一语一句话,表明她对事态的发展已不存任何幻想,毅然下定了离开的决心。

三年极尽孝道,倍受苦辛,'谓言无罪过',她是心安理得的又如严妆时事事四五通一段,余冠英的《乐府诗选》解释说:或言心烦意乱,一遍两遍不能妥贴;或言极意装束,一遍两遍不能满意何者为是,未曾断言我们以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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