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问收获,但问耕耘,最好的资料送给最好的自己!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有效应急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以最快时间到达目的地,控制事件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一、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体系 中心成立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队伍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中心应急队伍立即进入战时工作状态在中心领导的指挥下,统一协调调度中心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积极开展应急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县疾控中心主任副组长: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县疾控中心副书记、副主任 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副主任医师成 员: 县疾控中心急传科科长 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 县疾控中心艾滋病科科长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 县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县疾控中心结防科科长 县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科长 (二)工作职责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工作领导组和应急队伍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应急处理、信息收集、报告等,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加强应急处置的培训与演练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3、健全体系,加强合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及相关信息系统,要与各相关单位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组织开展对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包括对自然疫源性疾病、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传染病及卫生事件的监测和哨点医院的监测等 (二)预警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响应级别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三)报告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县疾控中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中心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时限和程序责任报告人接到或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详细询问、记录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范围,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病人的症状、体征,有否死亡,事件信息来源及报告人联系方式等基础资料,并立即报告中心领导,中心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卫生局领导报告,请示领导将启动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由中心领导组织应急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接到县直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专报系统报告信息后,应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统计汇总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4、突发公共事件网络直报报告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报告的具体要求要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一)应急反应原则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做出预警和反应级别根据不同类别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其预警和反应级别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对在学校、居民区、人群聚集地、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二)应急反应措施1、开展流调和采样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够数量的标本,开展检验,查找致病原因2、确定疫区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县政府批准宣布疫区范围,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对跨县域的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需经市政府批准对传染病疫区实施控制3、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4、强制措施必要时建议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5、资料管理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6、加强宣传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Ⅱ级)的应急反应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专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情况;并积极向省、市CDC反馈情况,在省、市CDC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应急反应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环境生物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所需预防用防护设备、消毒药品等物资的供应,并按照规定向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市CDC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同时争取市CDC在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3、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的应急反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家对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1)在县(区)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乡镇。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县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4)霍乱在我县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多个县(区)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县(区)内2)腺鼠疫在县(区)内发生流行,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区)3)霍乱在县(区)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区),或在市区发生。
4)在县(区)一周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5)在县(区)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9)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1)腺鼠疫在县(区)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2)霍乱在县(区)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5)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一)处理原则和要求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突然,情况比较紧急,因此其处理原则是“快、准、全”快”要求反应要快,奔赴现场要快,救治病人要快,采取控制措施要快准”要求到达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后,能正确地提出现场应开展的工作,正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正确提出结论,正确采取措施全”要求某一突发事件的处理不能仅局限于某一专业方面,如传染病爆发、中毒等与防疫、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都有关,不但要考虑控制事态扩大,而且要考虑卫生行政执法等相关问题。
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1、散发疫情的调查处理(1)核实诊断,查明疫情询问病人和查看临床诊治记录,根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体征、诊治检查记录,予以确诊,并作好个案调查2)确诊为急性传染病后,应指导病人入院(或在家)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