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复审必备制度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目的为增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充分尊重患者和家属的权利,支持和促进患者和家属参与治疗过程 二、范围适用于全院医护人员 三、定义知情权是指患者和家属拥有的知晓与其诊疗过程相关内容的权利 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和家属在享有知情权的同时,某些诊疗措施的实施必须征得患者和家属的同意,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四.内容 一、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分为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两种1.1口头知情同意对操作简单,无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低的有创操作或治疗,可口头告知,但告知内容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1.2书面知情同意对操作过程较为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较高及治疗后果难以准确判断的有创检查、治疗,必须履行书面知情同意告知手续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本单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 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5、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四、知情同意告知形式和内容医护人员要以患者能够理解的方式和语言告知,在书面文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口头解释、图谱、照片、多媒体演示等方法,存在语言障碍时请翻译人员帮助 一般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告知,主要内容如下 1、疾病诊断,同时鼓励患者可寻找其他医疗机构或渠道进行循证。
2、告知患者目前的病情及病情的发展 3、治疗方案使用药物的名称、用法、可能出现的副反应;特殊检查的目的、程序、痛苦程度、结果及所代表的意义;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对人体有无伤害及伤害的程度、检查费用;患者住院治疗的天数、预计费用等,外科手术要告知患者手术名称 4、主要负责患者治疗的医师(尤其是主刀医师、特殊诊疗操作医师、管床医师)和护士的姓名及技术背景要告知患者 5、治疗的优缺点及其他替代治疗方法,必要时提供其他可选择的医院 6、预期效果告知患者治疗效果及治愈的可能性 7、恢复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以及意外情况 8、拒绝或放弃治疗可能产生的后果 9、要对患者进行入院宣教,告知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安全、饮食方面的问题 10、告知患者有权对其不满的医疗服务提出投诉,这些投诉应得到受理和尽可能的解决,并且告知投诉不会影响其医疗活动 11、下列情况要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a及时告知患者治疗结果、病情转归b调整诊疗方案c获得新检查(验)结果后d病危和病重患者e出现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时 12、告知患方知情同意人员为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具体要求如下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原则上要直接告知患者本人,需履行书面签字手续的由其本人签字。
如患者要求相关告知由其委托代理人执行,可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b、不能完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昏迷、痴呆、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患者,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员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c、对急诊、危重患者,拟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检查、治疗、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实施麻醉时,在患者本人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授权人或监护人取得联系或其委托代理人短时间内不能来院履行有关手续,且病情又不允许等待时,要由接诊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由科室上级医师审查、经科主任同意后积极处理,抢救同时上报医务科(正常工作日)或总值班(夜间、双休日及节假日) 13、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程序a、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原则上由患者本人签字 b、在特殊情况下(因文化原因或癌症等)并征得患者知情同意后,可以委托家属或代理人签字时,要按民法规定的顺序依次决定委托人;当不能按顺序执行时,应说明情况,并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c、委托代理人是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患者近亲属或代理人中选择,按照患者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的先后循序依次担任 无直系或近亲属的患者,可由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
d、患者以授权的方式执行委托代理人,并由双方(患者和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上签名,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放于病历,一份交与被授权人 该委托代理人代表患者,行使其在医院治疗期间的知情同意权,签署各项医疗活动同意书 e、授权他人签字时必须是书面委托,口头委托无效 五、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要求(一)患者入院前告知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预计的住院时间、可能的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置等 (二)患者入院时告知1.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住院部应向患者提供“住院须知”;2.患者入院后,由值班护士接待患者,向患者介绍该病区的环境、人员及医疗组情况;3.主管医师及时向患者作自我介绍并详细询问病情,记录在案 告知患者根据他(她)现有的病情与体格检查情况所作的初步诊断(属于保护性医疗者除外);为了进一步确诊,需要做的检查,以及初步的治疗方案;如有多种替代治疗方案,应向患者或家属讲明优劣,供患者选择 4.应注意告知患者或家属应予配合及注意的有关事项 (三)治疗过程中的告知1.治疗过程中的常规告知 (1)以患者或患者家属陈述的病情及医师的初步检查为依据,告知患者所患疾病的发展概况及现时所处的进程; (2)应当立即采取的诊断措施和方法,这些诊断措施和方法可能发生的意外; (3)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或暂不能确定的诊断,及确定某种诊断或暂不能做出诊断的根据; (4)拟采取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及其他治疗)的近期和远期后果。
包括可能出现的理想效果、某种程度的好转、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并发症,以及能够预测的后果、目的、方法及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如存在有多种可能的治疗措施时,应同时向患者说明几种不同措施的不同效果; (5)如遇本院难以诊断、治疗的情况,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并提供转院诊治或邀请外院医师来院会诊、治疗的建议 2.使用自费药品、贵重药品和进行大型仪器检查前告知事先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患者或家属若拒绝作进一步的检查或不同意目前的治疗方案,医师应将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诉患者,将告知内容记入病程记录,医患双方签署拒绝检查(治疗)协议;3.病情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患者入院后,虽经治疗病情仍持续加重,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主管或值班医师(必要时上级医师)应及时告知家属,并向他们说明病情演变或变化的可能原因、将要采取的治疗措施和效果,要充分讲明预后,争取家属了解和理解,同时将告知的内容记入病程记录,并征得家属做知情签字;4.输血前告知输血属于特殊治疗,故输血应当在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进行 输血前,医师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输血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可能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等医疗风险,以使患者或家属理解。
同意或不同意输血,均应签字为证;5.放、化疗(第一次)前告知告之放、化疗的必要性、效果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6.术前履行知情同意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并有告知记录 (四)创伤性操作前、后告知1.术前、术中、术后谈话任何手术或有创检查(无论大小)操作之前,均应征得患者或家属、授权委托人同意,由术者与患者及家属进行详细的术前谈话,内容包括手术或有创检查的手术指征、必要性、预期效果、可能的风险及并发症,预计的费用(常规下或发生意外时)、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及其他可供选择的诊疗方法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术中患者出现危急情况时,如果术者不能下台交待病情,应由一助或参加手术的高年资医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准确地向患者直系亲属告知病情及改变手术方式的原因,在征得患者家属理解同意签字后方可改变手术方式,术后术者应及时在知情同意书中补签字 手术或有创检查后,医师应将术后或有创检查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注意事项,详细向患者或家属告知 肿瘤手术应以病理诊断为决定手术方式的依据 根据术中冰冻病理诊断结果需要调整手术方式的,在手术前要向患者、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充分说明,征得患方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麻醉前、后谈话手术麻醉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诊视患者,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拟采取的麻醉方式及依据,麻醉中或麻醉后可能出现的风险与意外,术后镇痛风险、益处和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征得患者家属同意、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存放于病历中 手术后,麻醉医师应亲自护送患者回病区,做好与病区医护人员的交接,并根据具体情况将麻醉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与风险、注意事项详细向家属告知,且应在病程记录中做好告知记录(包括接受告知人及其理解程度,必要时由其签字) (五)有无其他可替代的诊疗方法告知医师不仅应告知患方被推荐的检查或治疗信息,还应告知可供选择的诊治方案信息 具体包括1.有无可替换的医疗措施 2.可替代医疗措施所伴随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及范围 3.可替代医疗措施的治疗效果,有效程度 4.可替代医疗措施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及意外 5.不采取此替代医疗措施的理由 (六)改变治疗方案的告知1.患者经过治疗后,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改变治疗方案的,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并解释改变的依据与理由,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记录在案;2.改变治疗方案的告知须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进行;(七)费用方面的告知诊断和治疗所要付出的费用,特别是医疗保险的自费项目。
如存在采取不同措施的可能,要同时说明不同措施费用的高低差异 (八)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告知在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等实验性临床医疗前,责任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告知试验的目的、程序、可能的不良影响等相关情况,取得患者及家属或代理人的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 五、知情同意告知原则 1、在不违背医疗原则、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的前提下,医护人员要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决策权 2、患者及其家属有拒绝或终止治疗、拒绝复苏或放弃停止维持生命治疗的权利 医师应明确告知患者及家属,对其选择所必须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并征得患者和家属书面同意 3、告知患者及家属,在获得知情同意告知后要遵守医嘱,积极配合治疗 4、患者及家属签字后的知情同意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