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 口 第一节 人口数量和分布 一、人口发展 明弘治八年(1495) ,虹县共有1732户,38820人,平均每平方公里21. 16 人 清乾隆四十三年(1777) , 泗州(令泗县、 泗洪两县) 共有136141户、588112 人,平均每平方公里147. 9人;咸丰、同治年间,因战乱、瘟疫、灾荒,灾民外 流, 至光绪十二年(1886) , 泗州人口减少到65893户,289633人, 其中男141342 人,女148291人,平均每平方公里79. 2人 民国24年(1935) ,泗县(今泗县、泗洪两县)计有94991户,619913人, 其中男322679人,女296934人,平均每平方公里155. 8人 1949年,泗县共有92850户,387415人,平均每平方公里216.8人1985 年共有659721人,平均每平方公里363. 2人 建国后全县人口基本情况 (年末数) 单位:人、户 · 83· · 93· 二、人口变动 明弘治八年至1985年,泗县人口由38820人增加到659721人,每年平均增 加730人建国36年来增加272306人,年均增加7564人 (一)自然变动 建国36年来,全县共生育422115人,年均出生11725人,生育最高的1969 年出生20585人,出生率43. 3‰;生育最低的1960年出生3380人,出生率 9.26‰。
建国36年来,泗县共死亡135244人,死亡人口最多的1960年计死亡 22508人,死亡率62.2‰;死亡最少的1958年计死亡4164人,死亡率11‰;自 然增长286871人 (二)机械变动 1949~1985年,人口迁入最多的1979年计迁入10309人,迁入最少的1966 年计迁入4403人; 人口迁出最多的1979年共迁出7927人, 人口迁出最少的1973 年共迁出3372人 · 04· 三、人口分布 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计算,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56人各区镇每 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城关镇5840人,大庄区497人,山头区453人,黄圩区 443人,草庙区339人,黑塔区332人,墩集区316人,草沟区282人屏山区 259人,长沟区257人,丁湖区256人 按分布地区计算,情况如下表 (为1982年7月1日统计数) : 三湾乡义井庄人口增长调查情况统计表 · 14· 第二节 人口构成 1982年7月1日零时,进行了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泗县人口的户数、人 数、分布、民族、文化程度、行职业、婚姻家庭以及生育等情况,通过这次普 查也进一步得到核实,记载如下: 一、民族构成 县内居住人口,绝大多数是汉族,城关镇有少数回族居民,建国后因婚嫁 和工作分配亦有满、黎、苗、蒙、壮等族迁入。
1982年7月1旧普查结果:汉 族639443人,回族256人,满族4人,黎族2人,苗、壮、蒙古族各1人回族 多数居住城内,少数分布农村,城关镇198人,小骆乡11人,草庙乡7人,大 路口乡、山头乡、长沟乡各5人,通海乡、三湾乡各4人,杨圩乡、九里沟乡各 3人,巩沟乡2人,汴河乡、刘圩乡、前李乡、瓦坊乡、老山乡、黄圩乡、公安 队各1人满族4人,城关镇3人,找沟乡1人黎族2人,住樊集乡苗族1 人,住前李乡壮族、各1人,住大安乡 · 24· 二、性别结构 全县总人口为639708人,其中男325907人,占总人口50. 95%;女313801 人,占总人口49. 05%;男性比女性多12106人 三、年龄构成 在全县总人口中,14岁以下的少儿247837人,占总人口38. 74%;15~24 岁的青年108093人,占总人口16. 83%;25~59岁的成年233170人,占总人口 36.26%;60~70岁的老年人34050人, 占总人口5.32%;70岁以上的老人16558 人,占总人口5. 32% 1982 年泗县人口普查年龄性别构成情况示意图 · 34· 年 龄 状 况 单位:人 四、文化程度构成 全县6岁以上人口共559547人,其中大学毕业的675人(男550人,女125 人) ,大学肄业或在校32人(男29人,女3人) ,高中15783人(男12289人,女 3494人) ,初中70556人(男54218人,女16338人) ,小学154829人(男107520 人,女47309人) ,文盲、半文盲317672人。
五、行职业构成 (一)劳动年龄人口状况 全县劳动年龄人口共计313594人, 其中男(16~59岁) 169068人, 女 · 44· (16~54岁)144526人 (二)行业状况 全县在业人口共322326人,其中男172439人,女149887人;从事农林牧 副渔业的301666人,矿业及木材采运业的106人,电力、自来水生产供应业的 34人,制造业的4728人,地质勘探业的2人,建筑业的427人,交通运输、邮 电通讯业的1225人,商业、饮食业的4076人,住宅管理业和居民服务业的332 人,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的1355人,教育、文化、艺术事业的5585人,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的169人, 金融保险业的350人, 国家机关党政群 团工作的2258人,其他行业的13人 (三)职业状况 全县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341人, 国家机关、 党政群团组织、 企事业单位 负责人2140人,办事人员861人,商业人员2713人,服务性工作人员1257人, 农林牧渔劳动者297518人,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6372人,不便分类 的其他劳动者124人 六、平均寿龄 建国前,泗县人口寿命基本上与全国持平,男34. 75岁,女34.63岁,平均 寿龄为34. 74岁。
1982年人口普查, 泗县人口平均寿龄为67.88岁, 其中男66.43 岁,女69. 35岁1985年,平均寿龄为68岁仅37年时间,泗县人口平均寿龄 从34岁延长到68岁 附:百岁老人陈庞氏 陈庞氏,女,清光绪三年 (1877)生,新集乡秦场村小许庄人,原籍山东 省沂水县,光绪十二年随父逃荒来泗县给陈学友做童养媳现有二子、三孙和 两个曾孙,四世同堂,全家13口人她身高约1. 67米,体重51公斤,稍瘦,性 格开朗其前半生乞讨度日,后半生多食粗粮、蔬菜平时早睡早起,白天农 活、家务劳作不停现在饮食、起居仍能自理,精神饱满,健康状况良好 · 54· 第三节 婚姻 家庭 生育 一、婚姻 1982年7月1日, 全县有15岁以上的人口391868人,其中男198312人,女 193556人; 未婚的共109917人, 其中男64735人, 女45182人; 有配偶的246082 人,其中男121813人, 女124269人; 丧偶的33234人,其中男9490人, 女23744 人;离婚的2635人,其中男2274人,女361人 二、家庭 全县共有122943户, 其中集体户749户, 8623人; 家庭户122194户,631085 人;平均每户5. 16人。
三、生育 全县15~64岁的妇女共174119人,其生育情况:没活产子女的52198人, 活产1个的12459人,活产2个的18735人,活产3个的18804人,活产4个的 18000人, 活产5个的16873人, 活产6个的14011人, 活产7个以上的23123人; 其子女存活情况:存活1个的14939人,存活2个的22911人,存活3个的24641 人,存活4个的23326人,存活5个的18359人,存活6个的10847人,存活7个 以上的6262人 第四节 人口控制 一、概况 建国前,泗县人口生育处于无政府状态60年代初,全县城乡逐步开展计 划生育宣传工作,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而停顿1971年8月成立计划 生育委员会,着手计划生育工作1972年,县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计划生育委员 会主任,各区和县直属各单位都配备专人抓这项工作,业务由保健站和各级医 院负责1973年,全县出生率从上一年的39. 7‰下降到27.7‰1974年设立办 公室,计 划 生 育 工 作 逐 步 深 入,出 生 率 不 断 下 降,从 出 生 率 最 高 的 1969年的44.5‰下降到1983年的10.06‰, 下降了34.44‰。
1979~1985年 · 64· 的7年间,新婚夫妻平均婚龄为24岁;7年中共出生新婴61819人,其中一胎率 占48. 7%1980~1985年, 用于计划生育经费95.8万元, 其中四项手术(结扎、 放环、人工流产、引产)经费38. 9万元1980年,泗县被评为安徽省计划生育 先进县 县府每年召开一次先进代表会,表彰晚婚晚育和积极做计划生育工作并取 得显著成绩的人1982年3月,县政府召开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表 扬和奖励先进单位66个,先进个人代表156人同年10月,泗县出席地区计划 生育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16人,先进单位7个 二、节育 晚育 ((一)避孕 60年代初,大多采用安全期避孕,而后逐步推广使用节育环、避孕套等工 具避孕 1972年, 全县育龄妇女65738人, 口服避孕药的12768人, 上节育环的3619 人,人工流产的1583人,使用其他避孕工具的1661人1973年,落实避孕的 共37113人1974年, 育龄妇女58963人, 上节育环的13950人, 人工流产的2652 人,用避孕工具的3523人,节育率65%1975年,上节育环的14484人,人工 流产的421人。
1976年,上节育环的45548人 1982年,全县育龄妇女80034人,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63609人,加上做 绝育手术的人数,节育率达90. 4% (二)绝育 70年代初,人们对绝育手术不了解,不愿做1971年仅做男女输精、卵管 结扎术61人,占上坏人数的4%后由于技术不断提高,宣传逐步深入,做绝 育手术的人数逐渐增加1972年, 做男女结扎术的144人;1973年, 男扎89人, 女扎286人;1980年,男扎697人,女扎2921人;1985年,男扎846人,女扎 4235人1979~1985年,男扎共3963人,女扎共19663人,合计23626人 三、晚婚 建国前, 泗县人结婚年龄普遍偏小, 男一般18~20岁, 最小的16岁, 女 · 74· · 84· 性 比男性还要小1~2岁 建国后, 婚姻法规定男、 女婚龄分别为2 0和18 岁 60年代初期, 政府提倡晚婚, 城镇职工和居民婚龄一般推迟到20~22岁, 农村婚龄仍无多大改变文化大革命” 后期, 城市居民、 下放知识青年婚龄一般 超过25岁 1979~1985年, 共有新婚夫妻22919对, 平均婚龄24周岁; 其中晚 婚(男26、女24岁,夫妻合计50岁)的18244对,占新婚夫妇的73. 5%。
1979 年,新婚夫妻2846对,其中晚婚夫妇2718对,占新婚夫妇的95. 5% 四、政策措施 泗县计划生育, 按中央和省、 地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本地具体情况,1982 年制定了如下政策措施: (一)对实行晚婚的夫妇,由女方所在单位发给奖金10 元;对实行晚育的夫妇,由男方所在单位发给奖金10元男到女家的,晚婚奖 由男方所在单位发给;晚育奖由女方所在单位发给 (二)对领独生子女光荣证 的夫妇,一次发给奖金30~50元,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各给一半 (三)独生子女 在外地入托儿所、幼儿园的,由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按本县标准各发给一半托幼 补助费;如一方是农村社员或城镇居民,另一方是国家干部、职工的,由其所 在单位发给有条件的单位,对独生子女可实行免费入托、入幼,免费或半免 费入学、就医到14周岁 (四)在产假期间领证的独生子女母亲,除产假和增加 的晚育、领证假外,如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继续休假的,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单 位根据具体情况批准, 适当延长其休假时间, 但最长不得超过8个月 此期间发 原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