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广西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管理岗位五级以下(含五级)职员三级、四级职员由上级任命二、 管理岗位定义与设置原则(一) 管理岗位定义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党务、政务职能部门以 及教学科研机构和教辅部门的管理岗位二) 岗位设置原则1、 科学合理,宏观调控根据服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科学合理设岗 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各级岗位设置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和 岗位结构比例以内2、 优化结构,精干高效优化管理人员的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管理队伍 能力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3、 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强化岗位职责功能,深化人事制度改 革,完善管理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促进管理人才的自主发展三、 管理岗位设置总量管理岗位设置681个,其中:三级职员岗位2个、四级职员岗位9个、五级职员岗51 个、六级职员岗位98个、七级职员岗位208个、八级职员岗位217个、九级职员岗位86 个、十级职员岗位10个各内设机构设置管理岗位具体情况见附表四、 管理岗位基本职责(一)三级、四级职员(厅级正、副职)按干部管理权限所规定执行。
五级岗位(处级正职)1、 主持本部门党务或行政的全面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 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2、 贯彻学校决定、决议,协调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校对本部门要 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部门的贯彻和落实3、 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4、 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三) 六级岗位(处级副职)1、协助本部门正职分管本部门有关工作,参与本部门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决 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2、 协助本部门正职贯彻学校决定、决议,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和职能部门、本部门 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任务,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部门的贯彻和落实3、 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创新的工作思路,研究本部门有关工作的改革发展 与建设4、 完成本职工作、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四) 七级岗位(科级正职)1、 主持本科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本科室的管理规章制度2、 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工作计划、总结和对内、对外的联系与协调工作3、 负责科室或科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或专门的业务工作,独立处理工作中一般性 疑难问题。
4、 指导管理范围内下级岗位人员工作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五) 八级岗位(科级副职)1、 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的各项管理工作2、 指导管理范围内下级岗位人员工作3、 负责科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或专门的业务工作,独立撰写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计 划、工作总结和一般性公文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六) 九级岗位(科员)1、 独立处理科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或专门的业务工作,撰写或参与起草一般性公 文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七) 十级岗位(办事员)1、 独立处理一般性业务工作,撰写或参与起草一般性公文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五、管理岗位任职基本条件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八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 (含大普)以上文化程度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 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六、管理岗位聘用条件和要求(一) 三级、四级职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规定执行。
二) 五级职员1、 担任处级正职,主持部门的全面工作;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有全局观念,做好上 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确保政令畅通;3、 团结和带领本部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 了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勇于改革,积极进取;结合实际,认真调查研究, 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工作建议;5、 组织起草学校工作中涉及本部门工作的有关条例、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制订本部 门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6、 熟悉本部门业务,依法行政,及时处理事务,认真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无 因工作失误而造成影响社会稳定和学校建设的重大责任事故;7、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勤政敬业,团结同志,关心群众;8、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三) 六级职员1、 担任处级副职,分管部门某些方面的工作,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 协助部门正职开展工作,协调和处理好分管的事务;3、 熟悉相关业务及政策,深入实际,掌握情况,及时为领导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和工 作建议;4、 有服务意识,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及时完成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政策文件的 起草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5、 团结协作,关心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6、 勤政敬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四) 七级职员1、 担任科级正职,负责科室的全面工作;2、 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协调、处理好本科室业务,依法办事,工作到位,工作效 率高、质量好,无重大工作失误;3、 制订本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 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 熟悉有关政策规定和本部门业务,关心群众;5、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五) 八级职员1、担任科级副职务;2、 协助科长组织实施工作计划,负责科室某方面的工作,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 工作任务;3、 熟悉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办事,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工作效率高、质量好,无 重大工作失误;4、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主动服务,工作到位,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六) 九级职员1、 担任科员级职务;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3、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业务技能熟练,工作效率高,无重大工作失误;4、 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协作,主动服务,工作到位,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七) 十级职员1、 担任办事员职务;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章办事,工作技能熟练、效率高,及时完成工作任务;3、 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协作,主动服务,工作到位,遵纪守法。
七、 新入校人员聘用管理岗位新入学校的管理人员,按本细则第五条款执行八、 其它(一) 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因工作需要兼任“双肩挑”的人 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双肩挑”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副高级(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 格并在六级(含六级)以上职员,且招收有研究生的研究生导师二) 在聘期内职务晋升变动的,应及时调整岗位,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 变更三) 任职时间计算办法:起算时间按职务聘用文件执行,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八、附则本细则由人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