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与服务办事指南事项名称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与服务单位名称唐山市民政局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及条款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条款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交接工作办法(政联[2006]11号)申请条件申请条件的依据及条款《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交接工作办法》(政联[2006]11号)条件具体内容 省级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民政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年度安置计划,及时将接收人数、人员名单、具体住址等下达接收地政府安置部门,明确接收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申报材料及附件申请材料的依据及条款《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交接工作办法》(政联[2006]11号材料具体内容第十八条 办理交接手续时,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应当向接收地政府安置部门提交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下列材料: (一) 安置介绍信; (二) 个人档案材料; (三) 个人供给关系介绍信; (四) 个人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 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分类环节名称承办主体审查内容审批结果时限一般环节审档案市军休办审核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的个人档案经审查材料齐备同意接收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即办核工资市军休办根据档案材料,核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的离休退休费和各种津补贴项目核算完成后,交部队及移交对象本人核对确认即办三见面市军休办市军休办和移交部队、移交对象三方进行面谈,就移交有关项目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移交部队、市军休办和移交对象本人三方签订《接收安置协议书》,明确相关责任,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接收手续办妥后,部队按照规定填写“三联单”,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即办安置市军休办接收手续办妥后,市军休办开具《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通知书》移交对象持此通知书到指定军休所报到即办落户公安机关移交对象如实填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落户登记表》,市军休办为其出具落户介绍信,移交对象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落户登记表》、落户介绍信及《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办理落户手续即办特殊环节有〇无●招标、拍卖专家评审、鉴定听证、公示检验、检测、检疫集体研究办理权限划分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1月底前承诺时限休干本人与部队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移交且档案材料齐全随时办理收费情况有〇无●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性质批准证件名称有效期前置审批情况有●无〇前置审批事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去向的审定前置审批机关省民政厅设定前置审批依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交接工作办法》(政联[2006]11号)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有〇无●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设定的法律依据承担工作社会救助办事指南事项名称为困难群众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单位名称唐山市民政局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及条款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条款《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5〕第7号)申请条件申请条件的依据及条款 《唐山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唐政发〔2016〕20 号)条件具体内容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对靠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者其供养人申请可以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申报材料及附件申请材料的依据及条款《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5〕第7号)第十二条;《唐山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唐政发〔2016〕20 号)第十二条材料具体内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其他困难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分类环节名称承办主体审查内容审批结果时限一般环节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符合条件予以接收,材料不全告知补齐后接收及时办理入户调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召开民主听证会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七日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视情况及时办理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听证结果)进行全面审查,按照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低于5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做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视情况及时办理资金发放县级民政部门核算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发放到户按月特殊环节有●无○招标、拍卖○专家评审、鉴定○听证、公示○检验、检测、检疫○集体研究○办理权限划分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情况有〇无●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性质●批准证件名称唐山市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城镇低保证、农村低保证有效期前置审批情况有●无〇前置审批事项〇前置审批机关〇设定前置审批依据〇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有●无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〇设定的法律依据〇承担工作〇灾民救助工作办事指南事项名称灾民救助单位名称唐山市民政局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及条款《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条款申请条件申请条件的依据及条款《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一章第一条条件具体内容因遭受自然灾害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申报材料及附件申请材料的依据及条款《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一章第一条材料具体内容一、个人申请;二、群众民主评议;三、村委会研究意见,报乡镇政府批准,然后登记造册、张榜公布。
四、领取人签字紧急性救灾款物救助灾民必须坚持村委会研究、报乡镇政府批准、登记造册、领取人签字的公开发放程序办理流程分类环节名称承办主体审查内容审批结果时限一般环节个人申请无村委研究村委会审查灾民是否符合救助符合条件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5日内乡镇政府批准乡镇人民政府对因灾困难符合救助的对象予以审核批准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5日内特殊环节有●无○招标、拍卖○专家评审、鉴定○听证、公示○检验、检测、检疫○集体研究○办理权限划分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情况有〇无●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性质批准证件名称有效期前置审批情况有●无〇前置审批事项前置审批机关设定前置审批依据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有●无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设定的法律依据承担工作养老服务办事指南事项名称养老服务单位名称唐山市民政局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及条款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条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河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冀民[2014]53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河北省民政厅关于修改《河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河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民[2015]52号)。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的依据及条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六条条件具体内容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5、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报材料及附件申请材料的依据及条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十二条;《河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冀民[2014]53号)第九条;河北省民政厅关于修改《河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河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民[2015]52号)材料具体内容1、设立申请书(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拟设福利机构的名称、地址、功能、任务、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拟设福利机构的房间和床位设置情况、组织结构、服务和管理人员设置情况;拟设福利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服务设施、娱乐场地、健身场所、康复室、医务室等);2、《河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表》;3、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4、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合资、合作、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养老机构章程中,应注明各个股东名称以及投入的资金数量、比例或所持股份)和管理制度;5、新建的出具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租赁他人房屋的需要出具房屋租赁合同(利用已有房屋改扩建的要出具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健康状况证明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7、申请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要在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后,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申请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和复印件;8、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分类环节名称承办主体审查内容审批结果时限一般环节受理审批处所提交材料是否按要求填写、是否加盖公章,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经审查材料齐备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即办审核(现场勘验)审批处对初审依据是否准确进行把关作出审核意见3审批审批处对审批事项进行把关作出审批意见2办结审批处发证即办特殊环节有●无○招标、拍卖专家评审、鉴定听证、公示检验、检测、检疫集体研究办理权限划分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承诺时限5收费情况有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