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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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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过程      清初,康熙帝两次亲征,平定了准噶尔贵族分裂势力的叛乱;在西北,乾隆帝平定大小和卓的叛乱,又接纳土尔扈特部回归祖国;在西部,明朝在西藏设立了都司卫所,建立僧官制度,清朝确立达赖和班禅的册封制度,建立金瓶掣签制度,还设置驻藏大臣,明清两朝都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辖;在西南,明沿袭元朝土司制度统治当地的少数民族,后来在部分地区实行改土归流,清朝在平定“三藩之乱”后,雍正帝又大规模进行改土归流;在东南,清军入台,设置台湾府,巩固了东海海防  到清初,清朝疆域辽阔,是亚洲东部最大的国家,生活着五十多个民族  清朝同蒙古、新疆、西藏、台湾的关系:  1.反对准噶尔贵族分裂势力的斗争  第一,准噶尔势力的发展  明末清初,蒙古族分成了漠南(今内蒙古)、漠北(今蒙古国,也叫喀尔喀)、漠西(厄鲁特)三大部  清采取“联蒙制汉”的方针,入关前,漠南蒙古已归附清朝;漠北、漠西蒙古也向清朝称臣纳贡  后来,漠西蒙古分为互不统属的四部,即准噶尔部、土尔扈特部、和硕特部、杜尔伯特部  四部中以准噶尔部最强  噶尔丹夺得准噶尔部汗位以后,合并了和硕特、杜尔伯特部并控制了南疆维吾尔族地区,成为一支强大的割据势力。

  第二,清政府的斗争  康熙帝率军于1690年和1696年分别在乌兰布通和昭莫多大败噶尔丹  昭莫多一战,消灭了噶尔丹的主力,这是平定噶尔丹分裂活动的决定性战役  此后,清军继续对噶尔丹的后继者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在1757年将准噶尔贵族割据势力粉碎  第三,对蒙古统治的加强  反对准噶尔分裂势力斗争的胜利,使清朝控制了漠北蒙古,进而控制了天山南北  清朝在乌里雅苏台设将军,在科布多设参赞大臣,直接掌管蒙古各部的军政大权  2.平定回部反动贵族的叛乱  清朝平定准噶尔贵族分裂势力后,维吾尔贵族大小和卓兄弟又发动了叛乱  乾隆帝派兵征讨,维吾尔族人民支持平叛战争,纷纷归附清军  大小和卓兵败被杀  清政府平定了大小和卓的叛乱,重新统一新疆  为加强对这一地区的控制,于1762年设置伊犁将军,统辖包括巴尔喀什湖在内的整个新疆地区  此后,天山南北两路通称为新疆  3.土尔扈特部归国  土尔扈特部归国生动地证明: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兄弟民族血肉相连,各族人民热爱祖国,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这是任何力量也割不断的  土尔扈特万里归国,是一曲民族团结的凯歌  4.清朝对西藏统治的加强。

  第一、确立册封制度  清朝初年,五世达赖来京朝贺请封,顺治帝隆重接待并正式赐予他“达赖喇嘛”的封号  后来,康熙帝又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并赐以册印  从此,“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称号正式固定下来  以后历世达赖和班禅都必须经过中央政府册封成为定制  第二,设驻藏大臣  1727年,清政府在西藏设驻藏大臣,办理西藏事务  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与达赖和班禅共同管理西藏  驻藏大臣的设置,标志着中央政府对西藏管辖的加强  第三,建立金瓶掣签制度  加强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达赖、班禅转世的监督和任授权力  册封制度、驻藏大臣和金瓶掣签制度是清朝加强对西藏管辖的三大有力举措  5.清朝大规模改土归流及其意义  1726年雍正帝采纳大臣鄂尔泰的建议,在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等地,大量委派流官代替土司  改土归流后,清政府在这些地区清查户口,设立保甲,屯兵,推行统一税制,建立学校,兴科学,修道路,使清朝统治深入到边偏僻地区  改土归流是我国政治制度发展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它不仅加强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改变了当地落后闭塞和割据纷争的状态,而且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6.清军进入台湾  郑成功死后,其子孙继续统治台湾  1683年,清廷命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进军台湾  郑氏政权归附,台湾重新统一于清朝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  统一台湾后,清廷于1684年设置台湾府,隶属福建省  其意义在于:加强了台湾同祖国大陆的联系,促进了台湾的开发,巩固了祖国的海防  清初的版图基本上形成了今天我国的疆域,可以说它为今天我们统一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  在清朝统一政权下,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包括满、蒙、回、藏、维吾尔等五十多个民族共同组成的多民族大家庭  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共同斗争、共同劳动和相互交往中,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民族为祖国的巩固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第二篇: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正式形成是什么时候 4800字  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正式形成是什么时候?学术界一般认为统一多民族国家正式形成于秦朝,但也有学者认为早在夏商周时期就已经形成——关于邦联、联邦与中央集权,联合国  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在中国文明发韧之初的夏代就已经奠基,并在周代通过分封制获得实质性的发展、壮大和巩固,夏商周时期所形成的国家形态和文化形态为后世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与壮大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文化基础。

  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  夏、商时期疆域范围逐步扩大,所推行的朝贡体制具备将国内各民族整合成一体的功能,从而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初步建构起来  随后兴起的周王朝,推行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之上的分封制,不仅在我国政治制度发展史上是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革命,而且在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史上也产生了极为深远的作用与影响,它同与其结合在一起的朝贡体制,一同把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向前大大地推进了一步  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得中国早期统一多民族国家具备了实质性的内涵,并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夏商周时期所形成的国家形态和文化形态也为后世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与壮大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文化基础  “统一多民族国家”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概念,但我国学者在使用这一概念时,一般都没有对它作出明确界定  依笔者之见,历史上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的国家”,至少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它是以政治、经济、文化相对比较发达和先进的中原地区为依托所建立的强大国家;第二,在疆域内世代居住着多个民族,并且都在中央政府的有效管辖和治理之下;第三,国内各民族形成了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他们的有机整合构成这个统一国家的基础;第四,无论其统治民族是否为汉族,其疆域必然涵括当时汉族人口的主要分布区。

  事实上,秦、汉、隋、唐、元、明、清等大一统王朝,都明显具有上述特征  学术界一般认为,秦朝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正式形成的时期,但也有学者主张,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早在夏商周时期就已经形成  笔者认同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于夏商周时期的观点,并认为大禹制定的朝贡体制和周公全面推行的分封制是这一时期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基石  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得中国早期统一多民族国家具备了实质性的内涵,并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夏王朝建立于公元前21世纪,存续了400余年  其疆域范围,直接统治区当在今河南省中西部到山西省东南部一带,间接统治的范围则已达到淮河流域、黄河下游以及长江支流汉江上游的部分地区  这一范围虽然不大,却包括了多个民族,除主体民族华夏族之外,至少还有部分东夷和苗蛮等族人  相传大禹及其前任酋长尧和舜都曾大规模讨伐过南方的苗民  如《吕氏春秋》记载说:“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舜却苗民,更易其俗大禹也曾“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墨子·非攻下》\)  至于东夷,则是夏王朝建立后重点扩张和征服的对象,《竹书纪年》对此记载甚多,兹不赘举  如此,夏王朝直接和间接统治的疆域内有部分苗蛮和东夷之人是于史有征的,夏王朝可以说是今天中国境内最早出现的一个多民族国家。

  夏王朝还进而通过朝贡体制,把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整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初步建立起中国早期的统一多民族国家  朝贡体制的运作,是先将王朝的统治区域依距离远近或亲疏关系划分成几大区域,然后规定各个区域的责任与义务  据《尚书·禹贡》记载,夏代将其势力所及之地划分为五个区,即所谓“五服”,由内而外依次是甸服、侯服、绥服、要服和荒服  甸服为夏王朝直接统治的王畿;侯服和绥服基本上是属于与夏人同为华夏族的各个方国所在的地区;要服和荒服则属于与夏天子有一定臣属关系的异民族方国或“四夷”部落  当时远近的方国和四夷部落对夏王朝的主要义务,就是“朝贡”,即定期或不定期地朝见夏天子并进贡地方物产  《尚书·禹贡》就记载有天下九州对夏王朝的贡赋内容  另外,传说大禹在确立王权后,为了巩固王权和强化周边四夷方国部落对夏王朝的臣属意识,曾经来到东夷之地的涂山(在今淮水中游地区),大会诸侯,这就是著名的“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左传·哀公七年》\)的“涂山之会”  与会各部酋长或首领均对夏王朝的象征——大禹行臣服的礼节,并向大禹贡献方物  会后,这些酋长或首领仍须对夏王朝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朝贡,以示臣服,否则可能遭到讨伐。

  这次盛会可以作为夏朝实施朝贡体制的重要见证  尽管夏王朝是否能够真正臣服这么广大的“九州”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但它通过朝贡体制进一步确立了其在中原地区的宗主地位,扩大了被统治民族的对象却是可以肯定的  夏代朝贡体制的核心内容是:不向周围各方国或部落地区派驻官员或军队,各方国和部落拥有高度的自治权,但他们都承认夏王朝的宗主地位,定期朝见夏天子并向中央朝廷贡献礼物;夏朝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各方国或部落的自治权,并维护各方国或部落间力量的相对均衡,以保障各民族地区社会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由此看来,朝贡体制虽然难以达到对域内各族的深度治理,但它仍然具备将国内各民族整合成一体的功能,从而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初步建构起来  夏王朝所创立的朝贡体制为继之而起的商王朝所继承  《诗·商颂·殷武》说道:“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  ”享,即贡献;王,指朝见商朝天子,承认其“王”的地位  实际上,不仅是氐羌,当时周边各族,莫不向强大的商王朝朝贡,以示臣服  可以说,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框架在商代不仅得到了延续,而且还有所发展  随后兴起的周王朝,又把我们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向前大大地推进了一步。

  周初以周公旦为首的政治家们所创立的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之上的分封制,不仅在我国政治制度发展史上是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革命,而且在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史上也产生了极为深远的作用与影响  如前所述,在夏商朝贡体制之下,中央王朝并不向其他民族地区派驻官员或军队,因此,通过朝贡体制所建构起来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中央王朝与周边方国之间所确立的宗藩关系是相当松弛的,一旦中央势力有所不及,这种宗藩关系就很有可能走向瓦解  但是,到了西周时期,由于分封制的施行,周王朝中央权力实现了对国内其他民族地区强有力的渗透,各族之间的整合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体系的有效性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分封或封爵并不源于西周,夏商中央王朝都曾经给臣属的各族首领授予爵位,通过他们达成对各族地区的间接统治,但周朝的分封制与之有着本质的区别  周朝的分封是建立在对当时中原地区完成军事征服的基础之上,而且受封的对象主要是本族的王孙公子和姻亲功臣,而不是被征服或主动归附的各族首领  这些受封的姬姓王孙公子和姻亲贵族以中央王朝强大的政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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