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租赁合同合同编号:GDHT098甲方(出租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住所地/居住地:联系人::号:电子邮箱:乙方(承租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住所地/居住地:联系人::号: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签订鱼塘租赁合同相关事项,在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一、 租赁内容(一) 乙方向甲方承租鱼塘用于生产经营二) 标的物基本情况鱼塘位置: 面积: 亩/平方米四周 (有/无)围墙,是否有房屋、亭子或其他附属设施: (三) 租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 费用及支付(四) 鱼塘租赁费用为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五) 乙方应当于每年 月 日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六) 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存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时向甲方付款;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存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三、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七) 甲方承担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八) 乙方承担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九) 甲方负责解决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发生的纠纷,并承担乙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十) 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发生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十一)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十二) 甲方负责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并承担费用十三) 甲方负责并承担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费用十四) 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十五) 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十六) 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交涉的费用十七) 乙方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十八) 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先以书面形式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乙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四、 违约责任(十九) 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未付款额1‰的违约金。
二十) 一方接受对方的逾期和/或不完全履行的,不等于对对方违约行为的认可,其仍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还有权解除合同五、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办法(二十一)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二十二) 任何一方要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进行协商并将变更内容用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未能提前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责任二十三)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二十四) 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二十五) 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也有权在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双方还可以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裁决六、 附则(二十六)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二十七) 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等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和短信内容也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二十八) 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便于双方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不作为权利义务的约定二十九)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第4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