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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软件中聊天内容著作权保护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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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软件中聊天内容著作权保护问题探究徐坤宇[摘要]技术的发展总会带来问题,随着网络技术发展,网络著作权保 护成为热门话题本文中提出了将聊天软件中的聊天内容定性为作品 的观点,并通过分析聊天内容的特点探究聊天内容著作权保护问题[关键词]聊天软件、聊天内容、著作权保护、聊天软件作品概述(一)、聊天软件作品概念之提出在现今网络化的世界里,聊天软件是每个网民电脑里必不可少的 软件,比较知名的有、MSN、YY语音、飞信等网民们在各种 聊天软件中与来自天南地北的人聊天,享受着聊天软件带来的沟通便 利的同时,一般不会考虑到在自己与他人的聊天内容里可能出现的版 权问题然而聊天内容可能构成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对于可能聊天中的作品,任自力教授曾提出博客特色的授权协议 保护方式是否可以应用于对聊天记录的著作权保护的问题I但任教 授仅提出了在网络聊天室中的聊天记录著作权保护问题,并未作出解 答网络聊天室与聊天软件有所不同,聊天室中的聊天记录与聊天软 件中的聊天内容的特征也存在差异提出聊天软件作品这个概念必须 解决两个问题:①聊天软件中的聊天内容是否可以成为作品?②聊天 软件中的作品与一般网络上的作品有何不同,即在网络著作权保护时 需不需要对聊天软件中的作品给了特殊对待的问题。

二)聊天软件构成作品之分析1、 对于第一个问题,必须承认在聊天软件上随便打上去的儿句 口常交际用语没有著作权但是判断一个作品有无著作权需要法律根 据O当我们仔细观察会发现有些在聊天软件上发表的文字确实拥有著 作权例如张三在聊天时看到一篇新闻报道,一时有感而发即兴在 上发表了一段评论文字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的规 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根据这一定义,只要具备“独创性"和“可 复制性”这两个实质要件的,即可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该规定 对于作品的存在形式及载体并无任何要求2这段评论文字是张三独 立完成创作的,代表他的观点,同时表达在聊天软件上,具有可复制 性毫无疑问张三在聊天软件上的那段评论文字拥有著作权所以根 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可以确定聊天软件作品是客观存在的2、 聊天软件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与一般网络上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有何不同的问题比较一下这两种作品可以看出,聊天软件中的聊天 内容可以在发送给聊天对象后储存在聊天记录里,但只有参与聊天双 方才能看到,除非被监视,其他人无法获取聊天内容然而出于保护 个人隐私的考虑,聊天者往往会不定期地删除聊天记录。

但聊天者在 删除聊天记录却很难考虑到自己的聊天内容构成作品的问题在这种 情况之下,聊天软件作品被侵权后,又该采取什么措施?按照国家版 权局信息产业部2005年颁布执行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的通知所包含的内容有“涉嫌侵权内容所侵犯 的著作权权属证明”一项据前文的分析,会发现由于聊天软件作品储存上存在的问题,聊天软件作品的著作权权属证明难以提供虽然 聊天对象也有聊天记录,但聊天者无权要求对方保留聊天记录即使 聊天对象保留了聊天记录,聊天者也物权强迫对方拿自己的聊天记录 为自己聊天软件作品提供箸作权权属证明这就导致了聊天软件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困境而一般网络作品就不同,网络服务提供商会给上网者提供…个相 对稳定的储存空间除非特殊情况,上传、转载的内容不会像聊天记 录一样随意地被删除所以在这种网络储存环境下,寻找“涉嫌侵权 内容所侵犯的著作权权属证明”相对比较容易这就是聊天软件作品 与一般网络作品的区别换而言之,即能否较好地储存作品的著作权证明天软件作品的侵权方式与合理使用的冲突经过前面的探讨,聊天软件中的作品拥有著作权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应该如何保护聊天软件作品的著作权?有两点需要考虑:(1)侵 权者通过何种侵权方式侵权;(2)聊天软件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

一)侵权方式众所周知,聊天软件是一种给人们在网络中提供沟通渠道的媒介 一般情况下,人们在聊天软件中的聊天话语只是只言片语、各种表情 符号及新兴的所谓“火星文",很明显这些东西是不可能成为作品的 至于那些在聊天软件中可以成为作品的文字则具有统一的特点,即短 小精悍,往往只是一段话因此这种作品一般很难作为独立的文章被 发表所以在一般网络作品的8种侵权方式中,聊天软件中最常见的 是“剽窃他人作品''这一条从此行为表现的两个方面看,一是完全或 大部分照抄他人的作品;二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他人作品的内容或 形式进行抄袭对聊天软件作品的侵权与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表现的 第二个方面几乎完全一致不过这类剽窃比较特殊,因为聊天软件作 品的短小,一般情况下剽窃人会增加作品内容,使得其成为一篇自己 的文章O而这种做法使得人们极易把这种剽窃行为与合理使用中对他 人文章的适当引用混淆这就引出下一个问题,即聊天软件作品的合 理使用与其侵权方式的冲突二)侵权方式与合理使用之冲突在中国现行的《著作权法》规定,限制著作权人权利的情形有12种那么这12种情形是否对于聊天软件作品都适用呢?前文提到 此类作品在聊天软件中的短小特点,再看合理使用的第二种情形:为 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包括在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 的作品。

这种“合理使用''是为创作作品所必需的显然这与聊天软件 作品的侵权行为十分相似虽然适当引用强调作者应当在自己的创作 过程中引用合理长度的作品片段,不允许完全或主要以他人作品代替 自己的创作3然而在简短的聊天软件作品里很难再确定一个合理的 长度,这使得所有对这种作品的引用几乎就是在剽窃这样一来又产 生了一个问题,即如果按照适当引用的原则,那么聊天软件作品的著 作权将很难得到保护所以对于聊天软件作品的使用适当引用原则是 不合适的因此本文认为对聊天软件作品的引用有必要告知作者并取得其同意,防止侵权人把适当引用原则当作侵犯聊天软件作品著作权 的理由这样才有利于保护聊天软件作品的著作权天软件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措施探究迄今为止,人们已经对网络作品箸作权侵权案件不感到陌生但是由于没有涉及侵犯他人聊天软件作品著作权的案件,使得学者们忽 略了对聊天软件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的研究然而现在没有不代表 将来不会出现,随着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终究会有关于聊 天软件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案例出现为了能够妥善处理这类案件,有 必要对如何保护聊天软件作品著作权的问题进行探讨前文提及聊天软件作品与其他网络作品的不同之处,并提出了聊 天软件作品在实际保护过程中难以提供著作权证明的问题。

从本质上 看,聊天软件作品无论如何特殊都是网络作品的一种那么根据现有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的网络作品是如何保护呢?从《互联网著作 权行政保护办法》中可以归纳为:当著作权人发现自己作品被侵权首 先应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通知内容包括涉嫌侵权内容所侵犯 的著作权权属证明,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涉嫌侵权内 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证据和通知内容的真实性 声明4再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可是聊天软 件作品的维权之路是否也可以这么走呢?前文提到的聊天软件作品 在储存上的问题使得著作权人在提供著作权证明这一步骤时产生困 难著作权证明提供不了,自然无法维权那么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才能使得聊天软件作品的著作权得到保护呢?本文认为聊天软件作品保护难的问题主要在于两点,一为聊天软 件作品确认困难;二为聊天软件作品储存困难前文已经解决了聊天 软件作品的确认问题,下面主要探讨如何解决聊天软件作品储存上的 困难在谈到聊天软件作品与一般网络作品差异主要说明了聊天软件 作品储存困难的原因,并指出这种储存上的问题直接会导致在保护自 己聊天软件作品的著作权出现困难因此要保护聊天软件作品就必须 通过一些技术措施或特殊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聊天服务供应商责任众所周知,聊天必须上网而在网络上的一切行为是可以被监视 的,即使是在聊天软件这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也一样在聊天软件上 聊天,提供聊天服务的聊天软件供应商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监控聊 天者的一举一动如果聊天软件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人可以要求供应商 将监控信息拿出当作著作权权利证明就可以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但是 作为供应商而言,有没有责任和义务去帮助权利人却是个问题供应商的职责是为聊天软件使用者提供聊天服务,而且供应商无 论出于何种目的去监视聊天软件重点聊天内容,都会涉嫌侵犯他人隐 私权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甚至 行政责任供应商无法以帮助聊天软件作品的作者储存作品为由对聊 天软件使用者进行监督隐私权与著作权的冲突也就导致了包括供应 商在内的其他人不能帮助保护聊天软件作品的著作权鉴于此,本文认为聊天软件供应商应采取聊天软件升级的方式, 给聊天软件增加一项功能即使聊天软件拥有自动将聊天者一周或一 月的聊天记录以文档的格式发送到聊天者的邮箱里,并且附有提示文 字,提示聊天者该聊天内容可能存在作品通过这种方式促使聊天者 意识到聊天作品的存在二)聊天监控除此之外,现在网络上有许多可以监视并记录聊天内容的软件, 这类监控软件的特点如下:(1)监控在当前电脑上登录的所有聊天软 件的聊天内容;(2)即时将监控的聊天记录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中, 实现远程监控;(3)用户可以自定义设置任何想监控和不被监控的聊 天账户,并对监控的聊天记录进行筛选、查找和导出;(4)记录所有 删除和设有密码保护的聊天消息;无需密码,直接查看监控内容;(5) 开机自动运行,在后台实时监控;(6)软件无任何插件无需安装,不 用时直接删除,方便简单等。

从这些特点可得知这类软件的目的是为 监视所有在自己电脑上聊天软件中的聊天内容从另一个方面看,这 类软件可将白己在聊天软件上的聊天内容记录下来这样就可以为保 护自己聊天软件作品提供了著作权证明,解决了聊天软件作品的储存 问题然而这种解决措施却需要作者本人下载这类监控软件,即需要 作者木人有相关著作权意识而多数下载这类监控软件,其目的是偷 窥他人隐私,并非为储存聊天软件作品因此通过这类监控软件保护 聊天软件作品措施仍然难以有效实施四、结 语归根结底,聊天软件中的作品无论是难以长久存储还是著作权权 利证明难以获取都与聊天者删除聊天记录的行为密切相关聊天者删 除聊天记录是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需求,但这又导致聊天软件作品无 法有效储存,进而带来著作权保护困难的问题因此,木文认为无论 采取其他何种措施保护聊天软件作品的著作权,聊天软件作品的原创 作者本身的著作权意识的强弱最重要,政府有必要出台关于聊天软件 作品的保护的法律法规,学术界也应关注这个被遗忘的领域只有政 府重视,学者关注才能对普通民众展开相关著作权知识的普及教育, 增强普通民众著作权意识,聊天软件作品保护困难的问题也就可以迎 刃而解参考文献】[I任白力、曹文泽,著作权法原理•规则•案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勺蒋志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一网络著作权纠纷案[EB/OL]. 法律快车网,2013.9.10.鬥王迁,著作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4]《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200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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