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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指南》

姜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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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ID:337325518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指南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制目 录1 总 则 12 主体责任 22.1 建设单位 22.2 施工单位 22.3 监理单位 33 行为管理 33.1 技术管理 43.2 人员管理 53.3 教育培训 53.4 防护用品管理 54 个体防护 64.1 安全帽 64.2 安全带 64.3 防滑鞋 75 防护设施 75.1 防护栏杆 75.2 防护盖板 85.3 安全平网 85.4 密目式安全网 95.5 安全防护网 95.6 安全防护棚 105.7 安全通道 106 专业防护 116.1 临边防护 116.2 洞口防护 116.3 攀登作业防护 126.4 悬空作业防护 136.5 交叉作业防护 137 设备设施防护 147.1 塔式起重机 147.2 施工升降机与物料提升机 147.3 高处作业吊篮 157.4 操作平台 167.5 脚手架 198 作业防护 208.1 基坑工程 208.2 模板工程 208.3 钢筋绑扎工程 218.4 混凝土浇筑工程 218.5 吊装与安装工程 228.6 门窗工程 238.7 屋面与外墙工程 249 劳动纪律 249.1 严禁违章作业 249.2 严禁违章指挥 259.3 严禁违反劳动纪律 2510 作业环境 2610.1 不良天气 2610.2 光线条件 2610.3 高温作业 26III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指南1 总 则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全面规范和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指南。

2.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工作3.本指南所称高处作业是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因高处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统称为高处坠落事故4.高处坠落预防工作要践行“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防范”的原则5.全面落实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6.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设施,有效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7.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依靠物联网、大数据和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水平2 主体责任2.1 建设单位1.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预防高处坠落责任和措施2.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3.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盲目压缩合同工期2.2 施工单位1.制定企业预防高处坠落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工程项目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2.制定高处坠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3.加强劳保用品管理,建立实施统一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劳保用品安全性能,合理配发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4.组织对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5.组织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教育培训,落实班前晨会制度6.企业每月、项目每周、安全员每日、班组每班应至少开展一次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加强节假日和恶劣天气前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即行整改7.编制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2.3 监理单位1.将预防高处坠落工作纳入监理规划,制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监督检查执行和落实情况3.核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检查施工单位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班前晨会等活动中预防高处坠落内容情况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购置、检验、配备、发放和使用情况5.参加或组织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检查6.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签发通知单,按照规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及时复核整改情况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并监督施工单位停工整改3 行为管理3.1 技术管理1.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编制预防高处坠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维护,合格后方可作业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组织验收、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安装搭设、使用、监理等单位应参加必要时,应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验抽样时,部件、器材、用品等提供单位、监理单位应见证送检4.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后,应设验收合格牌,标明搭设、验收和维护责任人,按照“谁安装,谁维护”的原则,实施挂牌管理5.安装、维护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时,应提前设置安全带系挂点,供作业人员系挂6.拆除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属于临时拆除的,拆除后应设置警示标志和专人监护,采取相应的替代措施;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将原防护设施复位,重新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7.临边、洞口等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3.2 人员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2.应组织高处作业人员定期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高处作业禁忌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3.当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疲劳过度或精神异常等情况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已上岗的应及时撤离。

4.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正确穿戴紧口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3.3 教育培训1.将高处作业安全教育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必备内容,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2.班前晨会时,检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告知作业人员当班作业活动存在的高处坠落事故风险点和注意事项、防范措施3.定期开展事故案例警示和安全体验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纳入实名制管理,实行一人一档3.4 防护用品管理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母索等安全防护用品纳入统一采购、使用、管理2.应建立安全防护用品进场验收、见证送检制度3.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由施工单位统一发放4.严禁从业人员购置或佩戴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私自改装、更换、拆除安全防护用品原有部件4 个体防护4.1 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的佩戴应符合以下规定:(1)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识齐全;(2)佩戴前应按自己的头型将内衬调整到合适大小;(3)下颌带必须扣在颌下,扣紧系牢,松紧要适度;(4)不得歪戴,不得把帽沿戴在脑后方4.2 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1)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识齐全;(2)类型应与作业人员岗位工种和作业环境相匹配;(3)应按规定定期检验,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超过使用期的不得使用;(4)应扣牢在牢固的系挂点上,高挂低用;(5)缺少或不易设置安全带系挂点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绳、生命绳等安全带母索;(6)安全带的安全绳不得打结使用、不得设挂钩,不得用作悬吊绳,不得与悬吊绳共用连接器。

4.3 防滑鞋搭设、拆除脚手架、攀爬塔机等登高作业时,应按规定配穿防滑鞋、防护手套5 防护设施5.1 防护栏杆1.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和挡脚板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应设置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2)当上杆离地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3)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4)栏杆下部应设挡脚板,挡脚板应为硬质材料,高度应不小于180mm;(5)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牢固可靠,确保横杆和立杆任何部位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作用2.防护栏板应按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要求制作,栏板主要受力构件均能承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作用5.2 防护盖板非竖向洞口应采用盖板进行防护,盖板宜采用工具化盖件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lkN的集中荷载和不小于2kN/m2的均布荷载,有特殊要求的盖板应另行设计5.3 安全平网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安全平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材质、规格、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现行标准规定;(2)挂设安全平网时,应绑扎牢固、网间严密,受力主绳与支撑架应拉结牢固;(3)支撑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4)安全平网每个系结点上的边绳应与支撑架靠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7kN,系绳沿网边应均匀分布,间距不得大于750mm;(5)安装完毕应进行检查、验收,使用期间应定期检修维护;(6)安装、拆除作业时,应采取预防坠落安全措施;(7)不得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使用。

5.4 密目式安全网临边防护栏杆及脚手架临空侧设置的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下列规定:(1)材质、规格、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现行标准规定;(2)网目密度应为10cm×10cm面积上大于或等于2000目;(3)使用前应检查产品分类标记、产品合格证、网目数及网体重量,确认合格方可使用;(4)搭设时,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应绑扎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450mm,相邻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5.5 安全防护网1.搭设安全防护网(防护挑网)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照方案组织施工2.搭设时,应每隔3m设一根支撑杆,支撑杆水平夹角不宜小于45°3.当在楼层设支撑杆时,应预埋钢筋环或在结构内外侧各设一道横杆4.宜采用安全平网配合密目式安全网设置,应外高内低,网与网之间应拼接严密5.6 安全防护棚1.宜采用工具化、定型化安全防护棚,现场搭设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照方案组织施工2.当为非机动车辆通行时,棚底至地面高度应不小于3m;为机动车辆通行时,应不小于4m3.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时,顶棚应双层搭设,高度不应小于4m4.当顶棚采用木质板双层搭设时,木板间距应不小于700mm,厚度应不小于50mm。

5.防护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确定6.不得在安全防护棚上堆放物料5.7 安全通道1.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通道或攀登设施、工具,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使用,攀登作业人员应从安全通道上下2.攀登设施、工具应根据现场情况选用钢斜梯、钢直梯、人行塔梯等,梯道安装应牢固可靠3.直梯梯格间距宜为300mm,扶梯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0mm4.人行塔梯顶部和各平台应满铺防滑板,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当高度超过5m时,应与建筑结构间设置连墙件,连墙件应逐层设置,且间距不大于4m5.固定式直梯应采用金属材料制成,顶端的踏步应与攀登顶面齐平,并应加设1.1m至1.5m高的扶手,当攀登高度超过3m时应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6.遇有冰、霜、雨、雪等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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