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军费开支、筹措与管理问题研究 二、军费的来源 上述庞大的军费支出从何而来?据《汉书食货志》曰: 有赋有税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师古曰:“赋谓计口发(征)财税谓收其田入也赋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 所记非常清楚,赋是国家计口(按丁、口)征收的财,是“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的费用至秦……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7](卷24《食货志》) “秦为乱政虐刑,残灭天下,北为长城之役,南有五领之戍,外内骚动,百姓罢敝,头会箕敛,以供军费”[7](卷32《张耳传》)说明按人口征赋以供军费,在秦时就已然,而且还非常重考诸史实,军费征收,除按法定丁、口常制征收算赋、口钱和更赋三项外,当战争持续时间长,造成国库空虚时,还有一些其他临时项目 (一)常制征收项目 1.算赋是为筹集军费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如《汉书高帝纪》载: 八月,初为算赋如淳(注)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 这个记载明确告诉我们,凡国家编户,年龄在15至56岁者,不论男女每人都得交纳120钱的算赋(注:需要指出的是,算赋的赋额有个变化过程。
据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简牍记载,汉初文、景时期每年的算赋额多达200余钱但作为记载两汉制度的《汉仪注》,是以两汉较长时期的通例而言的我们还是以120钱作基本 参考 依据而且这个算赋就是国家收的“为治库兵车马”的军费算赋主要用于军费开支,除了 文献 资料可证外,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竹简,也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如其五号木牍记载“当利里”于正月、二月所征的算赋,主要是用于与军需有关的“转费”、“缮兵”[19] 等 2.口钱是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其中有3钱为筹集军费而设立据《汉书昭帝纪》如淳注引《汉仪注》曰: 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 7岁~14岁的儿童要出口钱23钱(注:史学界对口钱的征收起于何时?口钱的起征年龄前后有无变化?这两个 问题 ,认识不太一致这里我们只是宏观把握口钱的多少,对此两个问题暂且不论其中明确20钱“以食天子”,3钱用于军费“补车骑马”说明汉武帝时,征伐之事连年,军需剧增,便增加了口钱以补不足 3.更赋是“戍边三日”的代役钱据《汉书昭帝纪》注引如淳曰: 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徭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
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皆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为过更也 由此可见,更赋即过更,是代役钱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是不可能的,由内地到边防需要很长时间,到后只“戍边三日”,得不偿失不去可以,但你得出300钱,由别人代役显然是统治者为筹措军费而巧立的一个名目至东汉它成为固定的常设赋目 上述法定常制赋目,依据《汉书地理志》和《后汉书郡国志》记载,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和东汉和帝元兴元年人口最多,分别为59594978人、53256229人因为我们是从总体上考察当时军费情况的,故可将二者相加取其平均值,即(59594978+53256229)2=56425602人(注:如果是分阶段考察,我们完全可以将史书中所记的数据一一考论此处只作总体考察,故从略按照人口学 理论 ,男性与女性人口大致相当,每一年龄层次的人口大致相同的一般原理,和政论家晁错在指出汉初赋役繁重时所讲的“今农夫五口之家,服役者不下二人”[7](卷24《食货志》) 的说法我们可以大致确定各项收费科目应该交费的人数 交算赋的人数约为总人口的2/5,即564256022/5=22570241人。
交口钱的人数我们可根据上述15~56岁之间的42个年龄层次,即每个层次人数为2257024142=537387人再依据人口学每一年龄层次的人口大致相同的原理,根据儿童7~14岁有8个层次,即可确定要交口钱的人数为5373878=4299096人 交更赋的人数以黄今言先生考证的服役年龄23~56岁(注:黄先生在《秦汉军制史论》第56页详细考论后结论:“秦汉时期服役者的起、止役年龄,几经更易大致上说,秦代的始役年龄以十五岁为起点,免老年龄通常为六十岁西汉建国之初,服役者起、止役年龄,一依秦旧但到汉景帝二年,便改为年二十始傅昭帝之时,又定为年二十三始傅,五十六岁免老,并从此逐渐形成为汉代的定制为准,期间34个年龄层次,但我们还要考虑已经从军的约1000000人口和免役的官吏人员120285人(注:《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样实际每年需要交更赋的人数为53738734-1000000-120285=17150873人 这样我们就可以依据上述数据,大略测度一年常规军费收入 算赋:22570241人120=2708428920(钱) 更赋:17150873300=5145261900(钱)。
为军费筹集的口钱:42990963=12897288(钱) 总额为:2708428920+5145261900+12897288=7866587108(钱) 但需要说明的是,此78余亿的军费收入是以汉代人口最盛时 计算 的,由于各个时期的人口数量不一,军费收入 自然 会有所波动,一般情况下肯定要比此少一些此外,这些费用是依靠地方郡县政府收缴上来的,考虑到要调动地方收取费用的积极性,和地方也要维持一些军费开支的实际情况,可能要给地方郡县提留一部分,这样收缴上来的实际钱数就没有这么多了考据《尹湾汉墓简牍》所记东海郡向朝廷呈报的上计报告中的相关 内容 : 一岁诸钱入二万万六千六百六十四万二千五百六钱一岁诸钱出一万万四千五百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九十一[20](P78) 说明确实如此,上交比例为145834391266642506100%=54.69%,这样国家实际掌握的实际军费收入786658710854.69=4302236489.36(钱)故与前述《汉书王嘉传》曰“都内(大司农)钱四十万万”,和桓谭《新论》中所言的“百姓赋敛,一岁四十余万万”吻合,占国家120万万财政总收入的1/3即便是这样,史书仍然常记载,有时大司农钱尽,“不足以奉战士”,不得已而采取一些非常规的办法筹措军费。
(二)非常制征收项目 秦汉时连年大规模用兵,常常造成国库空虚、军费不足因而,在各个不同时期,采取过若干特殊措施,以弥补军费的短缺 1.算缗钱这是对工商主征收的一种特殊性税收据《史记平准书》载: 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菑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赋,而民不齐出于南亩,商贾滋众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以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一算匿名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又《汉书酷吏列传》注引《正义》曰: 缗音岷,钱贯也武帝伐四夷,国用不足,故税民田宅船乘畜产奴婢等,皆平作钱数,每千钱一算,出一等,贾人倍之若隐不税,有告之,半与告人,余半入官,谓缗 由此可知,算缗是汉武帝为伐四夷,对商人、手 工业 者征收的一种税算缗实行后,富商大贾们“皆争匿财”[7](卷24《食货志》),于是便进行“告缗”,鼓励知情者给予告发汉武帝时期的算缗告缗,使政府“得民财以亿计”[7](卷24《食货志》)。
这为缓解当时军费紧张状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大大削弱了商业资本的 发展 ,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 经济 的停滞不前故元封元年(前110年)“弘羊又请令民得入粟补吏,及罪以赎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复告缗” 2.以訾征赋这是对编户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通常叫“訾赋”或“訾算”,和当时的“算赋”、“口钱”、“更赋”的区别,在于其是以户的訾财多少为征收的依据,“算赋”、“口钱”、“更赋”是以丁口为本做征收的依据,二者迥然各异《盐铁论未通篇》说: 往者军阵数起,用度不足,以訾征赋,常取给见民 可见“以訾征赋”,是在“军阵数起,用度不足”情况下实行的,是为了解决军费不足,而设置的一项非常制征收项目 3.赋外征调调”作为一种赋敛,是东汉时期筹措军费的一种措施且作为赋外科目的“调”与军队后勤需要有密切关系如: 旧幽部应接荒外,资费甚广,岁常割青,冀赋调二亿有余,以足给之[8](卷73《刘虞传》) 今复募发百姓,调取谷帛,炫卖什物,以应吏求外伤羌虏,内困征赋[8](卷51《庞参传》) 乡官部吏职斯禄薄,车马衣服,一出于民……特选横调,纷纷不绝[8](卷61《左雄传》) 当时统治者根据军事需要征调的范围极为广泛。
不仅调取货币,有时还调取谷帛、车马、衣物等物资 此外,还采取了“盐铁官营”、“卖爵鬻官”、“贷王侯国租一岁”[8](卷6《顺帝纪》)、“假公卿以下奉,又换王侯租以助军粮”[8](卷7《桓帝纪》) 和“辄贷于民”[8](卷51《庞参传》) 等筹措军费的一些临时性措施这些由于时人多有论述,此不赘 总之,秦汉时期,算赋、口钱、更赋征课是军费的基本来源,但在连岁征伐、国库空虚的情况下,也采取过上述一些临时性措施,以补军资之不足 三、军费的财务管理 军费是军队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对军费的管理,直接决定着它的经济效益和军事效益管子曰:“不明于计数,而欲举大事,犹无舟楫而欲经于水险也又曰:“用费虽多,其数不出于计……则战之自败,攻之自毁也[21](《七法第六》) 可见,军费的财务管理之重要秦汉时期的一些 政治 家、军事家自然知道其道理,因而在军费管理方面极为重视,亦颇具特色 (一)形成了较完整的管理组织体制 先秦时在军队中就有了专职 会计 的“法筭”如《六韬龙韬王翼》曰“法筭二人,主计会三军营垒、粮食、财用出入”秦汉时主管国家军费开支的最高部门是大司农军费的征集、支出,以及军粮马草之筹划、运输、供给均由大司农统管。
史籍有多处说明:“武库兵器,天下公用,国家武备,缮治造作,皆度大司农钱[7](卷77《毋将隆传》) “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座卒六十万人戍田 中国 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皆仰给大司农汉连出兵三岁……费皆仰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澹之[7](卷24《食货志》) 这些都充分说明大司农是管理军费的最高行政部门主管大司农的属官大仓令、均输令、平准令、都内令、籍田令、斡官长、铁市长等,分别职司国家粮仓、运输和物价、钱帛的库藏、田籍粮谷、盐铁专卖、铁器管理等费用的收支与管理[7](参见卷19《百官公卿表》) 除中央财政管理系统外,在地方郡、县、乡、里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财政机构郡国是地方的最高行政单位郡国长官对户口垦田、税收钱谷、 社会 治安皆负全面总管之责郡国具体掌管财税者,是仓曹掾等县一级设有“县啬夫”,负责财税事宜乡是税收财政最基层单位,设有三老、啬夫等官员各级地方财政机构和财政官员,皆负有保障军事需要的职能如“啬夫”和“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