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哪些国家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截至1997年初,世界上已有6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其中: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捷克、克罗地亚、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白俄罗斯、阿尔及利亚、阿根廷、澳大利亚、阿塞拜疆、孟加拉国、巴巴多斯、巴西、加拿大、智利、塞浦路斯、厄瓜多尔香港特别行政区、伊朗、以色列、日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立陶宛、卢森堡、摩尔多瓦、马耳他、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南非、西班牙、瑞典、土库曼斯坦、突尼斯、瑞士、乌克兰、英国紧接着,挪威和丹麦分别在1906年和1907年建立了类似于法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当时这些国家实行的是不完全的强制失业保险制度,即法律确定的范围内的人是否参加失业保险取决于个人意愿如果参加保险,必须按照失业保险法律进行管理,包括承担一定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1911年,英国颁布了《国民保险法》,开创了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并被一些国家效仿,构成了世界失业保险制度的主流截至1997年初,世界上已有6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其中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实行强制保险,自愿保险的范围仅限于工会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行业。
在资金来源上,一般与其他类型的社会保险相同,一般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平摊,有的国家规定所有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政府对强制和自愿保险的补贴非常大在享受待遇的条件方面,一般规定为:非自愿失业;缴纳一定期限的保险费或者在被保险职业工作一定年限的;申请人有工作能力,愿意找工作此外,对于无正当理由自愿离职的,因行为不端被辞退的,或者因劳动争议停产的,一般要求取消其资格或者降低缴费标准,有的甚至延迟缴费时间失业救济金通常按周发放,标准为其最近一期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大多数国家计算失业救济金的替代率,是平均收入的40-75%一些国家支付同等的补贴如果失业人员已经成家,除基本补贴外,还将给予一定的补贴失业救济金通常要等几天才能发放在大多数国家,连续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为8-36周,部分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此外,有些国家根据缴费年限或参加保险的时间来确定享受年限除了正式的失业保险之外,一些国家还根据失业家庭的经济状况提供失业援助或其他待遇作为补充这样,补贴期满后,如果收入低于一定水平,失业人员可以继续领取一定的补助在管理体制上,大多数国家由政府部门管理,而有些国家由自治机构管理,自治机构一般由被保险人、雇主和政府的代表组成。
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之间往往有着密切的行政联系在一些国家,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一直是一起管理的,特别是在基层,以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