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权益保障制度 篇一:驾驶员休息休假制度 XX公司驾驶员休息休假制度 为切实开展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维护公司驾驶员合法权益,保障驾驶员的休息休假权,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出租车驾驶员休息休假制度 一、驾驶员的休息、休假的种类 1、工作间隙休息驾驶员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享有的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出租车驾驶员在岗期间,可自由支配休息时间,但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每隔四小时必须休息20分钟 2、日休息指驾驶员在每昼夜内,除工作时间外,由自己支配的时间每车设双班驾驶员,交接班时间即为日轮休时间 3、周休息又称公休日,指驾驶员在一周内,享有连续休息在一天以上的休息时间驾驶员每周可休息1-2天,休息时间可自行调整 4、法定节日休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3天)、妇女节妇女半天法定休假日,如有变更,参照国家最新标准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期间休假,承包费减免 5、事假驾驶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请事假须先填写“请假单”,自行协调代替班驾驶员事宜。
事假期间承包/管理费不予减免,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通知公司行政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并将 篇二:货车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上海飞域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员工劳动工作中安全健康、保护公司的财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的控制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及早得到处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车辆的爱护及保养,平时应该做好车辆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清洁,使车辆处于健康状态、随时做好出车的准备、不准带故障行车,车辆晚归时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违返本条按50至100元/次经济处罚如驾驶员在运输货物中丢失物品和货物被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二、严禁驾驶员将公司车辆擅自让他人驾驶和驾驶其他车辆或私用车辆、私运货,违返本条的当事人双方均给予400元/次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累计三次者开除,如出交通事故则承担全部赔偿等责任 三、严禁酒后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载客收费、带病行车及超速行车严重违规操作行为,且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100至400元/次处罚,若违障违规被罚的或造成法律后果的,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车辆需维修,属于出车在外临时或零星修理的费用在100元范围内由随车人和各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证明,按序报销,费用超出100元以上和急修、大修的车辆应及时报公司行政部视情而定否则费用自理 五、车辆在营运期间,该车的耗油量按实际里程数计算;趁加油和修理时,弄虚作假或监守自盗与事不符等违规行为,违反本条除没 收非法所得外,并处所盗物品所虚报费用,三倍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转交司法机关处理其它类似于上列违章违规行为,可以参照本条执行 六、车辆工具、备胎、相关证件等被盗,价值在300元以下的(含300元)由责任人全部承担,价值在300元至500元由责任人承担50%费用,价值在500元至20XX元由责任人承担40%费用,20XX元以上的责任人承担30%费用 七、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中乙方负全部责任的,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费用之外的,由驾驶员承担50%;交通事故中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费用之外的,由驾驶员承担30%;交通事故中乙方负次要责任的,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费用之外的,由驾驶员承担10%不负责任的则不承担在交通事故处理期内,未出车的只发基本工资(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 八、驾驶员在满一年行车中,节约省油、行车安全、、遵章行驶、无被处罚、无事故、车辆保养良好无违规的,公司对驾驶员进行考评,合格的每年按规定给予600元奖励。
九、上述各项规章制度望驾驶员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条款与公司原规章制度不一致或有抵触时,应以本规章制度为准执行,以后有新的规章制度以新的为准执行 车号: 驾驶员签名: 20XX年5月4日 篇三: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 驾驶员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驾驶员工作责任心,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原则 (一)以促进企业发展为根本,坚持用工机制适应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服务需要,有效促进租赁车辆和驾驶员安全服务质量提高的原则 (二)以合理分配为基础,坚持合理进行利益分配,切实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坚持优胜劣汰的用工机制和注重绩效的分配激励机制综合运用的原则 第二章 劳动用工结构 第三条驾驶员劳动用工由劳动合同职工、劳务协议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三个部分组成也可将驾驶员服务业务外包给具有劳务用工资质的单位,由服务外包承接单位指派人员完成该外包业务(以下称“服务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及服务外包关系的劳动合同职工、劳务协议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及服务人员。
(一)劳动合同职工指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驾驶员,可从事主驾、顶班工作 (二)劳务协议用工指尚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驾驶员,与公司订立《驾驶员劳务协议》,劳务协议用工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可从事主驾、顶班工作 (三)劳务派遣用工指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我司作为服务单位接受劳务派遣,并对派遣人员实施日常管理,承担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可从事主驾、顶班工作 (四)服务人员指与具有劳务服务用工资质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我司作为服务定制单位接受服务人员,并通过服务外包协议约定获得对服务人员实施日常管理,向服务外包承接单位支付或代发参照本办法驾驶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但不承担驾驶员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服务人员可从事主驾、顶班工作 (五)劳动合同职工、劳务协议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和服务人员均应全面接受公司的管理,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 第三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五条 公司设备技术部、综合部对应聘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认真调查了解驾驶员的安全驾驶经历并进行登记,同时上公安网和交运网查询违法扣分记录、交通安全事故记录和黑名单记录。
驾驶员上岗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职业道德规范,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具有重庆市主城区户口,非重庆市主城区户口的,须在重庆市主城区常住1年以上,并提供暂住证明;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行车的生理或心理疾病) (四)具备重庆市公安管部门核准的各类别汽车驾驶资格,从事驾驶工作在叁年以上,三年内无同责及其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记录,驾驶技术良好经企业驾驶操作路试、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 (五)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无吸毒史,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内部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交通违法累计记分6分以下,无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员录用上岗后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停运下车参加教育 学习,合格后才能继续上车发生上述情况情节严重或下车2次的,给予辞退处分,解除其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退回派遣单位和服务外包承接单位 第六条 订立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与确定自行招聘的驾驶员直接订立《劳动合同》 (二)尚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驾驶员,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应包含其本人现劳动关系在原单位、社保由原单位缴费,原单位无工作安排等内容)并由原单位所属社保局加盖公章,或由本人出示《退休证》,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订立《驾驶员劳务协议》。
(三)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向我司出具派遣用工通知单,派遣人员作出驾驶员承诺书并签订《驾驶员入职须知》 (四)服务人员与承接服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服务外包公司与我司共同确认服务人员,服务人员作出驾驶员承诺书并签订《驾驶员入职须知》 第七条 期限 驾驶员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派遣协议或服务外包协议)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八条 劳动报酬或向服务外包承接单位支付的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和福利待遇 (一)劳动报酬或服务费:驾驶员的劳动报酬或服务费,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规定,以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计算期,实行“基薪+计件+安全服务考核+主驾责任补贴”(修改为:基薪+安全考核+服务质量考核+设备保管考核+主驾补贴+加班工资),即按劳动纪律、营运里程、安全服务、设备完好等完成情况考核计酬所计报酬内已含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报酬(结合全文) 1.驾驶员基本工资:1250元/月 当月完成任务计划,出勤达到法定工作时间,按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基本工资;驾驶员试用期只计发基本工资 2. 安全及服务质量考核:850元/月 月度任务计划里程为:20XX公里。
驾驶员安全完成当月运行任务计划,准点正班、无服务质量投诉,无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发生,计发月度安全及服务质量考核奖 3. 设备保管考核:700元/月 车辆及附加设施完备,燃油消耗在标准以内,计发月度设备保管及主驾补贴 4. 主驾责任补贴:700元/月 主驾负责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完好,无脱班、误班等情况发生,在全部履行完主驾责任后,享受月度主驾责任补贴 4. 加班延时工资:延时工资按小时发放,单次延时加班超过4小时以上的按一个工作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