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细则南京大学主考 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公共关系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申请条件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 350 分以上(含 350 分):( 1) 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 工商管理专业 经济管理专业 :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3) 行政管理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4)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6)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7) 广告学专业: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8) 公共关系专业: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 (含 70 分)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者、 或通过大学英语四、 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者注: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与学位申请报名时间一致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⒈申请报名时间: 2005 年 9 月 20- 24 日, 2006 年 3 月 1- 3 日(仅限2005 年下半年毕业生)其他时间恕不接待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三、注意事项⒈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申请⒉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⒊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00 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⒋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英语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南京师范大学主考 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学、体育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关于免考问题:1.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四门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 280 分以上(含 280 分):( 1)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国现代文学史、 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2)新闻学专业: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 3)英语专业: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 4)旅游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 5)秘书学专业:中国秘书史、文书学、公文选读、机关管理( 6)体育教育专业:待定2.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含英语专业的第二外语)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含70 分)或非英语专业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头尾六年)3.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说明:1. 同时达到以上三个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毕业次年规定时间内直接向我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若满足第 2 个条件,而第 1、 3 条不符(或其中任何一条不符) ,想申请学士学位的,须在毕业后次年规定时间内申请参加学位课程考试; 如仅是第2 条未达到要求,只需参加学位外语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2. 授予学位的其他条件仍按《南京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3. 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按规定条件和时间向主考学校申请,逾期不补授二、须参加学士学位考试者,考试课程及参考教材英语:《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纲要》(含配套听力磁带)日语:(初级)(上、下)标准日本语俄语:( 1、 2、3),第二次修订版,黑龙江大学俄语系编,外研社法语:( 1- 3 册),北京外国语学院,商务出版社专业课程考试课程及教材( 2003 届毕业生申请学位使用教材,供参考);三、申请时间及地点1. 申请报名时间:每年 7 月 1 日- 7 月 5 日如果时间变化届时见2. 申请报名地点: 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宁海路 122 号 15 号楼一楼)3. 考试时间:每年 11 月第三个周六、周日(以当年省学位办规定时间为准)。
四、注意事项1. 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学士学位考试评审费和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四张2. 免考学位外语(含英语专业二外)者,须带免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 考生可登陆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 http 查询相关信息4. 以上如与校学位委员会规定相悖,以校学位委员会规定为准苏州大学主考 律师、新闻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申请对象苏州大学主考自学考试律师、新闻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二、授予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 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中,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必须达到 70 分以上(含 70 分),或者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1.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2. 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3. 考试作弊者4.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75 分以上者5. 自学考试相应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 70 分者6. 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 70 分或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内未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者四、学位课程1.律师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证据法学、合同法2.新闻学专业: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作品研究、外国新闻事业史3.经济学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类)、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4.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社区社会工作、社会行政、个案社会工作5.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专业:政务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网络化基础6.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人力资源管理(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五、申请和授予程序1.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次年三月份向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考办初审其毕业资格后送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符合条件过期未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2. 各院、系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送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由自考办汇总后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在审核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材料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4.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六、本细则从 2004 年 7 月 2 日起执行, 以往文件中如有与本细则相抵处, 以本细则为准七、本细则由苏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南京审计学院主考 审计学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2. 五门学位课程( 高级财务会计学、内部控制学、企业财务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济效益审计 )考试平均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含 70 分)者;3.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者;4.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者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 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2. 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因其他原因受过行政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以后没有突出悔改表现者;3. 考试舞弊者三、申请和授予程序1. 凡符合条件者,可于每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1 日向南京审计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
届时须附相关申报材料: 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一张,报名费及审核费共 200 元,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四张2. 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者的学位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外语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者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定;3. 学院学位委员会进行终审、终评,并就是否授予学士学位作出决议4. 学院将在 7 月 15 日前完成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四、本办法由南京审计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南京理工大学主考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机电一体化工程、 电子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毕业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考试全部合格3.学位课程要求: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四门学位课程考试分制)总成绩达到 280 分以上(含 280 分)(每门百( 1)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工程数学、机械工程控制基础、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