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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6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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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法的精神6100字    孟德斯鸠的政体思想——读《论法的精神》第一卷2013709016 丁佳彤 人文哲学摘要:在西方政体思想史领域,孟德斯鸠被认为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集大成者他的政体思想在欧洲政治法律思想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一定意义上也是近现代宪政文明的理论基础在《论法的精神》第一卷中,孟德斯鸠系统地论述了他的自然法与政体理论,这种论述的基础奠立在对自然状态的研究之上,而其目的是为了给分权理论作铺垫孟德斯鸠将政体分为三种: 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深入研究了不同政体的性质及原则本文将要探讨他的法与政体理论关键词: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政体孟德斯鸠,法国18世纪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论法的精神》是他毕生辛勤研究的一部集大成的政治哲学著作,书中的“三权分立”学说直接被引用到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中,为近代西方的法学、政治学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制度建构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在本书第一卷中,他从自然状态和基本法出发,论证了法与不同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的关系因为他认为“这种原则对法有至巨的影响”1,所以必须倾尽全力的说明一、从自然状态出发在本书伊始,孟德斯鸠首先为我们区分了“法”的概念,即何为法?何为自然法?何为人为法?他对这些概念有着简明扼要的理解。

孟德斯鸠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法是源于事物本性的必然关系就此而言,一切存在物都各有其法上帝有其法,物质世界有其法,超人智灵有1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16页其法,兽类有其法,人类有其法2由此可见,宇宙间万事万物无论是否有形,它们的运动都有其要遵循的规则、规律,而这种规则就是“初元理性”而“法就是初元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也是各种存在物之间的相互关系3而人类作为一种“智能存在物”,并不始终遵守着自己的初元法则,不断破坏上帝所确定的规则,基于这种情况,人随时随地都可能忘记自己的创造者,而在社会中,为了提醒他们这些健忘的人,哲学家们用道德规范提醒人类,而立法者则借助政治法和公民法提醒他们随后,孟德斯鸠又提出“先于所有这些法则和规则而存在的是自然法??因为除了我们的存在本质之外,自然法再没有任何其他渊源??自然法就是人在社会组成之前所接受的法4在社会组成之前,人仅仅具有认知能力,而没有思辨意识,知识也相当贫乏人感到自己的弱小,所以大家非常怯懦,易受惊吓,哪怕是最微小的东西和响动这种情况下,人们都以为自己不如他人,所以大家尽力不去招惹别人,谁也不会想去攻击对方,于是就有了第一条自然法——和平。

而即使人类再感到自己的弱小,他们也必须设法满足自己的需求,即填饱肚子,这是另一条自然法还有我理解为人类天性中生殖的本能,孟德斯鸠表述为“一5个动物在一个同类向他靠近时所体验到的愉悦,也会促使他们互相亲近所以,两性之间互献殷勤也是一条自然法然后人们渐渐获得了知识,有了相互结合的理由,自然法的第四条就是在社会中共同生活的愿望以上这些所描述就是所谓的“自然状态”与霍布斯《利维坦》中的“自然状态”理论如出一辙,孟德斯鸠也是如此表述当人们一旦在社会生活中团结起来,他们就不再觉得自己弱小,这是“战争状态”就开始了此时,自然状态下的人在可能发生的各类争端中,只知道遵循动物的法则即弱肉强食社会与社会间觉得自己强大而产生的争斗,就是国与国的战争状态;人与人之间都觉得自己强大过对方,于是人与人之间就处于战争状态所以,我们把社会的建立视为对抗这种不公正权力的一种契约,这种契约的目的是在不同人群中确立一种平衡这种平衡使得社会必须有规定的规则存在,使得社会秩序不至于崩溃,这就是“法律”于是孟德斯鸠又区分了“公民法”、23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9页4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10页5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13页“万民法”、“政治法”不同的几种概念。

达朗贝尔这样总结:“在社会状态下,虽然人与人之间没有完全的平衡,但也没有极端的不平衡??聚集并武装起来的人们于是一面相互拥抱,一面试图彼此伤害,法律就是效力大小有别的约束,旨在中止或制止他们的攻击6二、三种政体的性质及基本法孟德斯鸠把政体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每种政体都是由两种概念加以确定,孟德斯鸠称之为政体的性质和政体的原则孟德斯鸠认为这三种政体具有不同的性质:“我假定了三个定义,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三个事实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仅仅部分人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体;君主政体是由一人依固定和确立的法单独执政的政体;专制政体也是一人单独执政的政体,但既无法律又无规则,全由他的个人意愿和喜怒无常的心情处置一切7同时他又分清共和政体是由全体人民还是一部分人掌权的,目的在于说明有两种共和政体:民主共和政体和贵族共和政体共和国的全体人民握有最高权力时,就是民主政治共和国的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时,就是贵族政治8从中可以看出各种政体的性质一方面取决于掌握最高权力人数的多寡,另一方面也取决于行使这种权力的方式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都是由一个人掌握最高权力的制度,但在君主政体下,掌握最高权力的这个人是按照既定的法律治理国家的,而在专制政体下他可以不凭借法律,不按规章行事。

因此确定政体性质的标准有两个因素:第一,最高权力掌握在多少人手中;第二,行使这种最高权力的方式是什么?另外还应当加上第三个标准,即政体的原则是什么?9同时,孟德斯鸠确立了各个政体的基本法,即直接源自政体性质的法,这种法的确立与上述的分类标准息息相关在民主政体中,他认为人们既是君主又是臣民,全体人民只有通过众人表达意见的选票才能选出君主,所以第一条基本法就是确立选举权——规定如何投票、谁投票、投给谁、就什么事请投票等而这条基本法也就规定了,代表人民意志的官吏必须由全体人民选出其次,不仅要确立选举权,还要进行选举权拥有者的划分,这是第二条基本法在大多数民主67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达朗贝尔《<论法的精神>解析》第29页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17页8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18页9 陈霞:《学术探讨》沧桑 20xx年5月刊国家中,人们都会通过对公民划分等级而确立谁能被选举,而这种标准就是财富和资产再其次,除了以上那些原则,还要赋予选举权的方式,这也是一种基本法孟德斯鸠在这一点上十分赞赏梭伦的做法,即抽签与挑选相结合的方法。

还有人民在参与选举时应当公开投票;唯有人民才可立法等在贵族政体中,孟德斯鸠则主张设置元老院,专门负责处理贵族集团无法决断的人物,并准备方案供贵族集团决定而人民也应在政府中拥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不应被赋予过高的权力,否则会造成权力的滥用当大权在握的官吏实行职能时应大造声势,但应应用短的任期消解权力的巨大而最好的贵族政体,就是贵族尽可能置身于人民中间,这样就不会造成压迫和剥削在君主政体中,君主是一切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源泉,但应设置一些中间渠道保障权利得以顺畅行使并且他强烈要求维护僧侣的特权,并希望他们的管辖权能够固定下来,这样就可以限制君主的权力防止专制除了所谓的中间力量,孟德斯鸠强调法律的监护机构的重要作用,这样就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专制政体中,孟德斯鸠强调,设置宰相是最重要的基本法因为当君主纵情声色时,他可以将这些庞杂的事务交给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去关照三、三种政体的原则孟德斯鸠认为,不同性质的政体具备不同的政体原则,每一种政体的原则都能确保一个政体的稳定性第一,民主政治的原则是品德,品德是平民政治存在的动力,这种品德就是孟德斯鸠所谓的共和精神,即爱祖国、爱平等、爱民主政治、尚武、简朴等这不是道德上的品德,也不是基督教上的品德,而是政治上的品德,它是推动共和政体的动力。

第二,贵族政治的原则是节制他说:“节制是贵族政治的灵魂我指的是那种以品德为基础的节制,而不是那种出自精神上的畏缩和怠惰的节制10第三,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宠在孟德斯鸠看来,君主政体是依靠法律而统治的,所以法律取代了品德的地位,而荣宠则是这个国家存在的基础荣宠就是每个人和每个阶层的成见它代替了我所说的政治品德,并且处处做品德的代表在君主国里,它鼓舞最优美的行动;它和法律的力量相结合,能够和品德10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34页本身一样,达成政府的目的11第四,专制政体的原则是畏惧他认为对于专制政体,品德是绝对不需要的,而荣誉则是危险的东西在那里,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人能够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在那里,人人都是奴隶,已经没有谁可以比较一下优越了12在孟德斯鸠看来,建立在畏惧基础上的制度,从根本上来说是腐败的,在政治上几乎是死亡的开端,慑于恐惧而屈从的臣民几乎算不上是人由这三种政体的原则,孟德斯鸠推出了它们在教育法、立法、民法及刑法的简繁、节俭法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各种政体中的教育法也应该各不相同在君主政体中,教育法以荣宠为目标;在共和政体中,教育法以美德为目标;而在专制政体中,教育法以畏惧为目标。

13下面我以教育法为例在君主政体中,孟德斯鸠认为,荣宠是“无处不在的指导我们的万能教师”14在那里,人们对行为的判断是非凡与否,而不是其他所以在君主政体中,一旦可以把事情赋予荣宠的含义,就变为了高贵有时,献媚是被允许的,权术是被允许的,所以“君主政体中的风尚远不如共和政体中的风尚更为纯正15而人们自小被教育要讲礼貌,动机也并不纯正,而是源自人们出人头地的欲望这一切的一切根源就是要对君主的服从在专制政体中,他们的教育与君主政体相反,是为了降低人们的心智,这种教育是奴役性的孟德斯鸠认为,“专制体制无教育,他先取走一切,然后才给予一点点;把人先培养成不良臣民,然后再把他们培养成奴隶16在共和政体中,需要教育的全部力量因为它要求人们具有美德,这种美德就必然要求人们把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这些则都依赖人们对法律和国家的爱由于全体人民所拥有的原则在民主政治下为品德,因此,在共和国里,为了使管辖下的国民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教育的法律应该是品德——热爱祖国、热爱平等、热爱俭朴,是民主政治教育之精神所在或首要任务四、三种政体的腐化孟德斯鸠认为,各种政体的腐化几乎总是由原则的腐化开始的,他逐一分析1112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37页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39页13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42页14 同上15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43页16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xx年版,第46页了各种政体原则的腐化。

第一,关于民主政治原则的腐化孟德斯鸠认为,民主政体是以品德为其存在的基础和动力的,一旦这些品德丧失,民主政体的性质也随之发生变化当“民主政治原则腐化的时候,人们不但丧失平等的精神,而且产生极端平等的精神,每个人都要同他们自己选出的领导人平起平坐时,民主政体的原则就腐化了这时候,人们甚至不能容忍他们所委托给人的权力无论什么事情他们都想自己去做,要替元老院审议问题,替官吏们执行职务,替法官们判决案件”17孟德斯鸠谈到这种过度的平等将导致对元老院的不尊重,对主人的不尊重,对丈夫的不尊重等等因此社会的风俗将不复存在,共和国也将不再具备品德在因此民主政体应该避免两种极端,就是极端不平等的精神和极端平等的精神极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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