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湖北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传统儒家“格物致知”论及其现代价值姓名学号 专业年级 04级哲学 指导教师职称副教授 2022年4月20日 目录 绪论 (1) 一传统儒家“格物致知”论的主要类型 (1) (一) 郑玄、孔颖达的“格物致知”论 (1) (二) 程颐、朱熹的“格物致知”论 (2) (三) 陆九渊、王阳明的“格物致知”论 (3) (四) 王夫之、颜元的“格物致知”论 (4) 二传统儒家“格物致知”论的现代价值 (5) (一) 传统儒家“格物致知”论的伦理价值 (5) (二) 传统儒家“格物致知”论的认识及实践价值 (6) 结论 (7) 参考文献 (8) 传统儒家“格物致知”论及其现代价值 摘要 “格物致知”在传统儒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历来为许多儒家所重视当然,不同儒家对“格物致知”论的阐释不尽相同本文首先将传统儒家的“格物致知”论分为四种主要类型,并分别进行了探讨,然后从伦理道德以及认识、实践等方面揭示了传统儒家“格物致知”论的现代价值。
传统儒家格物致知现代价值 Traditional Confucians’ "gewu zhizhi" and its modern values Abstract "Gewu zhizhi" occupies a very important position in the traditional Confucianism, and it has always been valued by many of the Confucian in china. Of course, different Confucians have different interpretations on "gewu zhizhi". This paper will firstly divide the traditional Confucians'"gewu zhizhi" into four main categories, and discusse them respectively, and then reveale the modern values of "gewu zhizhi" from an ethical and moral awareness and other aspects of practice and so on. traditional Confucians gewu zhizhi modern values 绪论 国内许多学者都研究过“格物致知”这一命题,如对“格物致知”的含义从多方面多角度做详细的界定,对先秦、汉唐、宋元明清等儒家“格物致知”论都有比较明确的研究。
例如,葛荣晋在《中国哲学范畴史》中讲“格物致知”时,对此命题做了非常详细的探讨,书中对“格物致知”的内涵主要是从认识论和道德论两方面来界定的,并且他将其演变的过程大致分成三个历史阶段:唐以前的作为纯粹的伦理学命题的“格物致知”;宋元明清时期的既作为伦理学命题又作为认识论命题的“格物致知”;近代的作为纯粹的认识论命题的“格物致知”[1] 但如上面举的例子一样,大多学者只是对各个时代各个儒家的关于“格物致知”的学说或做单个研究过或做相互比较研究过,而对“格物致知”的时代意义或现代价值进行详细研究的目前还不是很多有的即使涉及到“格物致知”的时代意义或现代价值,也只是单纯地从某一个方面或某一角度做比较简略的论述,而没有进行综合系统的论述例如,著名的美籍华裔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丁肇中曾写过《应有格物致知的精神》的文章,文中虽然提到了“格物致知”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但却只是从实验精神在科学上的重要性这一具体领域的一个单方面来阐述的[2]同样,也有学者在论述“格物致知”的价值时,也仅仅是着重讨论王阳明所提出的的良知对当代社会的重要性本文在对“格物致知”的几种主要类型进行考察后,将对其现代价值进行分析,不仅涉及到其伦理道德方面的价值,也会涉及到其认识及实践等方面的价值。
“格物致知”最早出自《礼记·大学》,《大学》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段引文虽然明显指出了“修身”是本,“格物”、“致知”等只是“修身”的方法;但同时也指明了“格物”和“致知”是“修身”、“齐家”、“治国”和“平天下”的最终落脚点和最初出发点《大学》是儒家学说的经典之作,这样,“格物致知”便在儒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只不过遗憾的是,《大学》没有对此概念作出具体的解释但正因为如此,后来的很多学者才能够就“格物致知”问题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从而使得中国哲学的发展更加精彩纷呈 一传统儒家“格物致知”论的主要类型 由于“格物致知”几个字特别是“格”在古文里有多种意思,从而导致自东汉以来其内涵变化很大不过,不同的内涵正好共同组成了“格物致知”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大致演变过程例如,“格”字在古代汉语中作动词时的意思就有:1、正,纠正。
《孟子·离娄上》曰:“惟大人为能格君心非 2、打如:格斗(激烈地搏斗)、格杀格是格子,古代的一种刑具,铜制,分成一格一格的,下面烧火,把犯人放在上面,肉烧烂了,就从格子里掉下去 3、推究事物经过推究,道理就出来了 4、至,来《尚书·汤誓》曰:“格,尔众庶由彼来此,来了,也就互相沟通了[3]这样,纵观中国思想史,以对“格”字的不同解释为参照,有代表性的“格物致知”论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郑玄、孔颖达的“格物致知”论 东汉的郑玄以及唐代的孔颖达,他们将“格”释为“来”即招致之义,将“物”释为“事”郑玄在注《礼记·大学》时说:“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知,谓善恶吉凶之所终始也这是从政治伦理学角度来说明的,与《大学》的基本思想一致他从道德善恶的价值评价出发,来审视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或影响,以完善自我人格和社会道德唐代经学家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进一步发挥了郑玄的思想,对“格物致知”也作了较为详细的解释:“格,来也已有所知,则能在于来物若知善深,则来善物;知恶深,则来恶物言善事随人行善而来应之,恶事随人行恶亦来应 之。
言善恶之来,缘人所好也致知在格物者,言若能学习招致所知[1]这种解释明显蕴涵有极强的主观意识,强调的也主要只是“知”的方面其解释的内容主要包含两个层次:一是就认知层次而言,认知主体通过与客体物或事的接触以及学和习,来获得知识;二是就伦理道德层次而言,善恶道德与道德行为活动,互为因果或相互对应善恶道德评价,既有价值导向的作用,亦有反馈为心性的功能[4] (二)程颐、朱熹的“格物致知”论 宋代的程颐、朱熹训“格”为“至”,即“穷究”之义,释“物”为万事万物,释“格物”为“即物穷理”这样,“格物致知”就被理解为:通过穷究万事万物之理,来认识人心所固有的天理 《大学》在经过汉唐长时期的沉寂后,由于北宋新儒学思潮的兴起,才得以受到重视而被抬高到与《论语》、《孟子》、《中庸》同等重要的经书地位,合称《四书》并且,宋代学者与汉唐学者不同,他们不再仅仅对其做注解,而是开始以各自的理学观点来对《大学》进行讲习,不同的学者往往会有不同的理解,这样,对“格物致知”的阐释便呈现出十分活跃的局面 程颐一反郑玄、孔颖达传注之传统,依据自己的理学观点,对“格物致知”作出了新的解释在程颐这里,“格物”、“致知”具有认识论和道德论的双重含义。
从认识论上,他认为“格物”即是穷理,他说:“格犹穷也,物犹理也,若曰穷其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又说:“诚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格,至也,如‘祖考来格’之格凡一物上有一理,须是穷致其理并且,从“格物”到“致知”,是一个由渐知到顿悟的过程,他说:“人要明理,若止一物上明之,亦未济事,须是集众理,然后脱然自有悟处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5]从伦理学上,程颐把“格物致知”看成是排除物欲杂念,恢复人心所固有的天理的过程他认为在格物穷理的对象上,既要探索“外物”,更要格“性分中物”有人问:“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程颐回答说:“不拘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5]可见,“物”的内涵相比以前又丰富了很多在穷理的途径上,他说:“凡一物上有一理,须是穷至其理穷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5]又说:“诵诗书,考古今,察物情,揆人事,反复研究而思索之,求止于至善,盖非一端而已也[5]从这里可以看出,程颐有时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理解“格物致知”的对象、途径和目的的。
朱熹在程颐的基础上继续向前发展了“格物致知”说他一生非常重视《大学》,还按照自己的理学观点对书中的“格物致知”做了补充说明即成《大学章句》朱熹在《补大学格物致知传》中说:“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之矣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至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盖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6]这便是朱熹有名的“格物致知”论,这里,他既明确地规定了“格物”、“致知”的含义,又论述了二者的关系,涉及到认识能力、认识对象和认识过程,还谈到了道德修养的目的和方法可见,他也是从认识论和道德论两个层面上来理解的 从认识论上,朱熹认为“格物”的含义就是“即物”、“穷理”和“至极”,简言之,“格物”就是“即物而穷极物理”,即在具体事物中穷尽事物的本然之理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6]“致知”就是推致吾心固有的知识,“致,推极也。
知,犹识也推致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6]他认为“格物”是就主体作用于客体而言,“致知”是就认识过程在主体方面引起的结果而言,但“格物”与“致知”“只是一本,无两样工夫也”[5]在他看来,“格物”和“致知”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是:“格物是物物上穷其至理,致知是吾心无所不知格物是另细说,致知是全体说[7]联系是:格物是致知的手段,致知是格物的目的,“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致知便在格物中,非格之外别有致处也”[7]他 和程颐一样,认为由“格物”到“致知”是一个由积累到贯通的过程,“一物格而万理通,虽颜子亦未至此,惟今日而格一物焉,明日又格一物焉,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耳”[8] 从伦理道德上,“格物致知”的目的在于“明明德”,“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五者,皆明明德事”[7]明明德”就是通过“格物”达到“明天理,去人欲”的目的,“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正如游兵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