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概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确认与初始计量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九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九条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八条、第二十九-第三十三条目 录一、固定资产的含义及特征◦ 目前,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小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 税法相一致◦ 特征: (1)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 (2)可供企业长期使用 (3)不以投资和销售为目的注: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销售—“库存商品”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第 27条——固定资产》• ①指小企业用于生产产品、提供商品或劳务、出租 或为了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 • ②预计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 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 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最 新 规 定二、固定资产的分类按经济用途的分类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综合分类土地未使用固定资产出租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用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三、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28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 成本 包括实际支付的买价 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 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 于该项资产的费用(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 、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最 新 规 定固定资产增值税可以抵扣的范围:“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 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 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 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 抵扣 ”综上所述,能够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主要是生产设备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 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比 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成本 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购置固定资产所支付的价款 、运输费和安装成本等 待固定资产安装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再将“在 建工程”科目归集的固定资产成本一次转入“固定资产” 科目2013年3月6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即可投入使用的设 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30000元,增 值税税额为5100元,另支付运费300元,包装费4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假设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 项税额不纳入固定资产成本核算例1其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 30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 贷:银行存款 35800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揽子购买某工厂的汽车、设备和厂房,共 计支付现金390 000元经评估,上述三项资产的市场价格分别为 150 000元、120 000元和130 000元设备和厂房不需要安装和改建、扩建,可以直接投入使用,会计 处理如下(假定不考虑增值税问题):支付成本分配比例=390 000÷(150 000+120 000+130 000)=0.975汽车的购买成本:150 000×0.975=146 250(元)设备的购买成本:120 000×0.975=117 000(元)厂房的购买成本:130 000×0.975=126 750(元) 390 000元借:固定资产——汽车 146 250——设备 117 000——厂房 126 750贷:银行存款 390 000例2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专用设备,增值税专项发票上 注明设备价款50 000元,应交增值税8 500元,支付运输费、装卸费等合 计2 100元,支付安装成本800元。
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支付其账务处理 如下:其账务处理如下:(1)设备运抵企业,等待安装借:在建工程 52 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贷:银行存款 60 600(2)设备投入安装,并支付安装成本借:在建工程 800贷:银行存款 800(3)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固定资产52 900贷:在建工程 52 900例3◦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 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为了便于归集和计算固定资产的实际建造成本,企 业应设置“在建工程”科目甲公司自建办公楼,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0 000元,支付增 值税额为85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材料一 批,实际成本为80 000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 100 000元 ,增值税率17%;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0 000元,支付的其他费用30 000元当年,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决算例4其账务处理如下:(1)购入工程物资、验收入库。
借:工程物资585 000贷:银行存款585 000(2)领用工程物资,投入自营工程借:在建工程 585 000贷:工程物资 585 000(3)领用库存产成品借:在建工程 97 000贷:库存商品 8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4)结转应由工程负担的直接人工费借:在建工程 100 000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000例4 B(5)支付工程的其他费用借:在建工程 30 000贷:银行存款 30 000(6)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812 000贷:在建工程 812 000例4 C◦ (三)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 企业因接受投资者以固定资产形式对企业进行投资而增加的固定资产为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 成本 “按照有关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小企业会计准则 “按照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企业所得税法 转入固定资产时的会计处理(原制度)转入固定资产时的会计处理(新准则)◦ (四)租入的固定资产 租赁是出租人在承租人给以一定报酬的条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和使用租赁财产(不动产 或动产)权利的一种协议。
按照租赁资产上的风险和报酬是否从出租人转移给承 租人,可以将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两大 类 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和融资性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比 较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融资性租入的固定资产定义采用经营性租赁的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融资性租赁的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用途为了满足企业生产经营中临时的需要, 只为取得固定资产的使用权,而不谋求 资产的所有权为了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长期需要而租入资 产的一种方式会计 处理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增加记入正式会计 账簿,但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在融资租赁期内,应作为企业自有固定资产 进行管理与核算◦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 盘盈的固定资产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对于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未报经批准处理前, 应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 减去按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价值损耗后的余 额,作为入账价值;相当于采用重置成本计算与 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的计税基础一致四、固定资产折旧◦ (一)固定资产折旧及其性质 定义: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 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因素及折旧范围 1.影响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因素 下面将影响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因素及其与折旧的 关系分述如下: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受到其所处的经济、技术等环 境的较大影响,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重新复核应计折旧总额 = 原始价值 - 预计净残值2.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小企业会计准则第29条—“小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 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法第11条—“下列资产不得扣除折旧”1.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3.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条 :“小企业应当按 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下同)计提折旧小企 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 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 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 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 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一条 :“小企业应当 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 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 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原则:算尾不算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 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 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 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 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1.年限平均法 也称直线法,或固定费用法,它是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分摊标准,将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总额 平均分摊到使用各年的一种折旧方法。
在实务中,固定资产折旧额是根据折旧率计算的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台机器设备原始价值为92 000元,预计净 残值率为4%,预计使用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年折旧率=(1-4%)÷5×100%=19.2%月折旧率=19.2%÷12=1.6%年折旧额=92 000×19.2%=17 664(元)月折旧额=17 664÷12=1 472(元)(或者:92 000×1.6%)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的各年折旧额见表6—1表6—1 使用年限法各年折旧计算表例5使用年次年折旧额累计折旧额账面净值购置时 1 2 3 4 517664 17664 17664 17664 1766417664 35328 52992 70656 8832092000 74336 56672 39008 21344 3680合计88320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以双倍的直线折旧率作为加速折旧率,乘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计算各 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折旧额的计算用公式表示如下: 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最初计算折旧时并没有考 虑固定资产净残值,但在固定资产最后处置时,其账面净值按要求仍不得低于固定资产净残值,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固定资产使用到期前的 剩余几年的折旧额进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