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为促进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确保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工作流程一、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每学年进行两次第一学期11月—12月进行,第二学期在5月—6月进行二、我院学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应按下列流程进行:三、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规划及条件1.各年级发展比例及综合考评要求大一第二学期发展5%,综合考评名次应在本班前10%;大二第一学期发展10%,第二学期发展10%,综合考评名次应在本班前40%;大三第一学期发展10%,第二学期发展10%,综合考评名次应在本班前60%;大四第一学期发展10%,第二学期发展5%,综合考评名次应在前70%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发展为党员:①无故不缴纳学费,也未办理任何学费减、缓、免手续者;②在校期间违反校纪,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③在贫困生认定和评奖评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营私舞弊者;④在申请入党过程中,有请客送礼、拉票等违规行为者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综合考评名次有一次排在70%之后者,或者违反校纪受学校通报批评者,延期半年转正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因违反校纪受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