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受理第三章调查与评价第四章审批第五章承兑第六章贷后管理第七章查复' 解付及垫款第八章档案管理第九章账务核算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促进承兑业务健康 发展,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电 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建设银行有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业务定义]本规程所称商业汇票承兑是指建设银行接受出票人的付款 委托,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 金额的票据行为第三条[票据当事人]本规程所称出票人是指签发商业汇票,并委托建设银行在汇 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当事人,即承兑申请人;收 款人是指建设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收款人栏上载明的收取汇票 金额的票据当事人;持票人是指持有建设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的 票据当事人第四条[票据期限]商业汇票承兑分为纸质商业汇票承兑和电子商业汇票承兑 纸质承兑汇票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6个月,电子承兑汇 票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1年。
第五条[办理原则]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商品' 劳务交易关系,严禁对无真实 交易背景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第六条[办理权限]各分行须在授权权限范围内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第七条[额度管理]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须按照额度授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 定占用授信额度第八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建设银行办理人民币承兑业务的境内分支机 构第二章受理第九条[业务申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建设银行提出承兑申请一)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 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且拥 有中国人银行颁发的贷款卡二) 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注册验资户和临时账户除 外)三)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四) 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五) 信用良好,在建设银行和其他银行无不良记录六) 建设银行授信客户七) 能够提供符合建设银行要求的担保,具体要求见《XX 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信用风险缓释条件》(附件1)八) 办理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客户需签约开办对公业 务的企业网上银行等电子服务渠道,开通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功 能,并符合电子银行业务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条[申请材料]经办机构客户经理受理符合条件的承兑申请,并要求申请人 提供以下材料一)基础资料1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贷款 卡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留存原件)、经办人身 份证明3. 若《XX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申请书》上签字人非法定 代表人,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和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明4. 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或年审的近两年及最 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留存加盖客户公章的原件)5. 公司章程或企业其他组织文件6. 如公司章程或企业其他组织文件要求办理承兑业务需经 董事会或企业有权机构出具决议,则须提供相应的董事会或有权 机构同意申请办理承兑的相关决议(留存原件)仅办理100%保证金承兑业务未办理其他信贷业务的客户, 可适当简化手续,免于提供第4项资料对于在评级'授信等过 程中经办机构已取得上述材料,且在有效期内的客户,可免于提 供二) 业务资料1. XX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附件2)2. 商品' 劳务交易合同3. 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材料三) 担保资料1. 抵质押物'所有权凭证及评价保证人有关情况所需的资 料。
2. 所有权人同意提供抵质押的决议及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 的决议等有关证明(留存原件)3. 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担保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若非特别指明,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注 "与原件核对无误”第十一条[初步审查](一)经办机构信贷经营部门客户经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 申请人具有申请承兑的主体资格;若申请人在授信项下 单笔支用承兑业务,原则上出票日期应在评级授信有效期内2. 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 合法' 有效,印章清晰,复印件 与原件一致3. 《申请书》的内容与形式1)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若 法定代表人一栏为授权代理人签名,应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的被 授权人名称一致2) 承兑申请期限' 金额' 用途符合规定3) 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名称相一 致4. 登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申请人相关信息,确认贷款 卡状态正常,并打印征信报告5. 多次办理承兑业务的客户,已在承兑有效期内(最长不 超过3个月)提供此前办理的承兑业务项下商品、劳务等交易确 已履行的证明,如增值税发票' 普通发票、深加工结转报关单、 货票(仅限汇票收款人为运输企业)等。
二) 多张商业汇票承兑申请可以在一份《申请书》中提出, 但申请人须分别提供证明交易背景真实性的业务资料,并做到逐 笔对应三) 客户经理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后,如认为符合条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继续进行调查评价如认为不 符合条件,应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第三章调查与评价第一节业务评价第十二条[交易合同审查]客户经理对交易合同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 合同必须为符合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合同,合同由 委托代理人订立的须提供委托代理文件二) 出票日期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若是分期执行合同, 应在合同约定的分期执行阶段内三) 合同标的物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或有权机关批准 立项的项目范围内,并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特点,交易金额与 其经营规模相匹配四) 合同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结算五) 合同期限'结算金额与申请承兑的期限' 金额相匹配六) 交易双方签章合法有效七) 合同价格公允,符合市场情况和行业惯例八) 原则上承兑申请人'收款人的名称与交易合同双方的 名称一致1. 对于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统一与收款人签订交易合同,实 际履行合同的分子公司与收款人进行结算的,交易合同中须对此 有明确约定,且总公司或集团公司须对分子公司有明确授权。
2. 对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与收款人签订交易合同,总 公司或集团公司与收款人进行结算的,交易合同中须对此有明确 约定,且总公司或集团公司须对分子公司有明确授权九)原则上承兑金额应小于或等于合同金额对于承兑金 额大于合同记载金额的,需要提供交易双方补充协议或书面确认 文件十)原则上合同不得重复用于申请承兑如果一份合同对 应多笔承兑业务时,该合同记载金额应大于或等于累计办理的承 兑金额十一)水' 电' 煤'油' 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如因特殊 原因不能提供其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商品交易合同,可出具 加盖公章的供应计划或内部调拨单等十二)如承兑申请人与其上游供应商只签订年度总合同, 应向建设银行提供年度总合同'合同项下的年度订货单及与该笔 业务对应的采购明细清单等能够证明交易背景真实性的相关材 料第十三条[还款来源评价]客户经理对申请人偿付汇票资金的来源及偿还意愿进行评 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到期偿付汇票资金的来源可靠按照客户评价 办法对其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偿债能力进行总体评价1. 对工业企业了解其近期生产经营是否正常,销售货款回 笼是否顺畅,回笼周期与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是否对称。
2. 对物资贸易和批发企业了解所购货物是否已落实销售下 游,先货后款方式清算的货物在运输中是否出现毁损而造成损 失3.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了解所承包工程的投资是否落实, 工程材料款是否按时到位等二)承兑申请人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通过人民银行信 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贷款卡记录,了解客户在各家银行的信贷业 务情况;了解申请人在所处行业或领域的口碑和以往履约情况第十四条[实地调查]客户经理对交易合同'还款来源及还款意愿进行审查和评价 后,须对新客户或存疑客户进行双人实地调查,走访客户生产经 营' 材料储备现场,证实此笔交易确属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第二节担保评价第十五条[担保审查]客户经理须对申请人提供的承兑业务项下保证金'押品及第 三方保证等担保措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第十六条[保证金审查]承兑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来源须正当合法;不得以贷款' 现 金' 贴现资金' 财政性资金I及其他明确不得作为保证金的资金 交存保证金第十七条[押品审查](一) 承兑申请人提供的抵质押担保物符合建设银行押品管 理规定合理评估押品市值及变现能力,确保在承兑申请人出现 到期违约时,能够足额清偿汇票项下债务及建设银行相关损失。
二) 承兑申请人提供的质物为银行承兑汇票的,须符合以 下条件:1. 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原票,新办理的银行承 兑汇票简称新票)必须为授信额度在10亿元(含)以上且纳入 总行公布的“原票承兑银行”名单内银行或建设银行分支机构承 兑的商业汇票2. 原票必须真实' 合法' 有效3. 原票须为承兑申请人合法持有,本条第(三)项或建设 银行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4. 纸质原票在质押时须以背书记载注明建设银行为被背书 人,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加盖客户印鉴章,且不得有“不 得转让”字样5. 电子原票在质押时须记载“出质人名称”、“质权人名 称”' “质押日期”' “出质人签章”等事项,并标明“质押” 字样电子原票不得有“不得转让”标记或被锁定6. 原则上,原票须先于新票到期,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由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拨付、设专户核算的各类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上客户的质押率最高为100%, AA-级以下客户及小企业客户的质 押率最高为90%对于原票晚于新票到期的业务,仅限于建设银 行AA级或aa级及以上客户,且质押率不得超过90%三)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以其集团财务公司持有的银行 承兑汇票质押申请办理承兑业务的,须符合以下条件:1 .承兑申请人必须与财务公司同属于同一企业集团。
2.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3.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显示的净资产不低 于3亿元第十八条[保证人评估]为承兑业务提供担保的保证人须符合建设银行相关规定合 理评估保证人资信状况' 担保能力及履约记录等第三节综合评价第十九条[全面评价]客户经理依据客户评价' 业务评价及担保评价情况,从风险 程度' 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提出综合调查评价意见, 并提交信贷经营部门负责人等有权审核人审核第四章审批第二十条[申报]调查评价结束后,经办机构信贷经营部门按信贷授权规定的 权限组织申报材料,报有权审批部门审批第二十一条[审批](―)有权审批部门审批时须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 相关材料完整' 合法' 合规2. 汇票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3. 调查评价人对承兑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 经营情况' 资 信状况及交易背景的评价分析详实' 准确4. 担保措施充分有效5. 合同期限'金额与企业资金周转期限及销售收入匹配情 况6. 分析结论科学合理7. 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二)有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