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保险所需材料及程序学生办理保险所需材料及程序一、学生保险办理所需材料(一)门诊治疗(仅限医疗费用在 50 元以上的意外伤害)1、门诊病历原件2、门诊发票原件3、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4、学生身份证(两面都要复印) 、学生证复印件两份(最好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将号码写在后面、学生证旁由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二)住院治疗1、住院病历复印件两份(加盖病案室公章)2、住院总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住院费用明细总帐单两份(可以出院时从医院打印一份盖章后,再复印一份)4、学生身份证(两面都要复印) 、学生证复印件两份(最好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将号码写在后面、学生证旁由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二、学生保险办理程序 1、生病当天或次日(48 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咨询保险办理的相关情况并进行登记备案,备案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学生的班级和保单号,保单号可从员老师处查询,学生未及时进行登记备案者,出现的损失由学生自己承担;2、及时通知员老师,由员老师分别上报学生管理科和保健科登记备案;3、治疗完毕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其中住院治疗的学生仅须将住院总发票原件、加盖病案室公章的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明细总帐单原件、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交上,剩余的材料自己保留,以备学校保健科使用) ,至学生管理科韩老师处登记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4、保险索赔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管理科通知学生领取赔付金,并为学生开具相关证明,学生持相关材料至保健科办理校内其它手续。
三、学生保险材料上交时间长清校区 周一 14:00-16:00经十路校区 周二下午发短信至 13864083118 预约 四、学生保险材料上交地点长清校区 行政楼 304经十路校区 教学楼 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