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注浆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考核制度 钻探、注浆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考核制度 一、探钻管理验收制度 一)、责任人:由生产科负责组织对煤田地质勘探钻孔的验收 二)、依据标准:《煤田勘探钻孔工作质量标准》、《钻探煤层质量标准》及补勘技术要求 三)、程序: 1、钻孔开孔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生产科确定钻孔方位后方可开钻 2、估计见煤及主要标记层的前一天,施工单位通知生产科,生产科应支配地质人员监督见煤及主要标记层的全过程 3、钻孔达到估计深度应通知地测科,测井时应支配地质人员现场监督 4、钻孔测井结束后,应通知生产科对钻孔进行现场验收 四)、现场验收参与单位: 生产科、 企管科、 安监科、 纪委 五)、现场验收标准: 1、孔深验收:重新下入钻具,丈量钻具,确认孔深 2、钻孔质量验收:岩芯实行率,钻孔垂直度应达到有关规范要求 3、全部岩芯应分箱拍照,并标明名称、箱号及岩芯深度,然后将资料移交生产科 4、煤系地层及主要标记的确认,施工单位技术员介绍钻孔煤系地层及主要标记层 5、钻孔现场验收后,除水文观测孔外,对其它钻孔进行封孔,封孔时,生产科人员现场监督封孔质量。
6、封孔要求:封闭段一般从孔底到二1煤以上20~30m,封孔材料:水泥浆(1:1),其上用木塞隔离后,注入浓水泥浆封至孔口,并留设暗标 二、注浆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1、含水层注浆改造工程实施前必需由地测人员编制正规设计;设计内容要包含:目的任务、概况、设计依据原则、钻孔参数、注浆参数、技术要求等;设计必需经设计人员签字,生产科长和地测副总审核签字,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然后提交给施工区队编写平安技术措施 2、平安措施和技术措施内容要分开编写;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安监、生产、调度及施工区队等共同参与会审,会审通过并签字后方可开工由施工区队向施工人员贯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开工,今后技术考核将对现场及施工人员进行严格抽查 3、单孔钻进结束后,施工区队提交钻孔小班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牢靠,并提出验收申请;地测、调度与施工区队共同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达不到设计要求者一律为不合格钻孔,要实行补救措施 4、验收合格的钻孔,由地测部门下达注浆计划任务书,内容包括孔号、孔深、施工结束日期、终孔水量、水压、压放水要求、初始注浆浆液比重及泵量、注浆终压、注浆过程中泵量和浆液比重调整原则以及总注浆量预定等,经地测副总审核签字后交由注浆站执行。
5、注浆站要对员工就计划任务书要求内容进行注前培训,要严格依据注浆平安技术措施进行注浆操作,注浆过程中要准时记录注浆池数、浆液比重、泵压变化以及其它状况;遇特殊状况准时请示地测副总,按地测副总指示进行变更操作,并记录在案 6、单孔注浆结束要提交注浆效果评价表,内容包括孔号、注浆起止日期、注浆量/泵压(1MPa为一统计段)、注浆量/泵量、注浆量/泵号、注浆次数、终压、总注浆量以及注浆过程中其它需要说明的状况等,经站长签字后交由地测科地测副总组织生产科及施工区队等有关人员对注浆效果进行评价,假如达到或超过设计注浆终压和预定注浆量则为合格,否则不合格,要分析原因,确定是否需要实行补救措施参与评价人员要对评价结果签字确认 7、整个注浆改造工程结束后,施工区队要提交工程总结,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起止日期、钻孔工程量、钻孔涌水状况、水压、注浆状况以及存在问题及建议,并对注浆改造效果进行自评价施工区队技术员和队长签字后提交给地测科 8、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地测副总、生产科及施工区队有关人员参与,共同对底板注浆改造效果进行总评价评价指标如下: 1)、注浆前后物探对比,假如注浆前的低阻异常区变为高阻或相对高阻,则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2)、利用单孔注浆效果进行评价,假如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则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3)、利用钻孔总涌水量与总注浆量进行评价,注浆量大于100t(干料)/60m3/h(涌水量),则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4)、检查孔水量小于10m3/h。
上述四个指标均合格则总评价结果为合格,否则不合格,要实行补救措施评价合格后由生产科编写评价报告,评价人员签字后报地测处备案 9、整个工程结束后,全部资料包括:设计、平安技术措施、单孔成孔验收单、单孔注浆效果评价表、注浆前后物探资料、工程总结、工程效果评价、注浆成果台账以及钻进注浆小班记录等建档,由地测科保存备查 生产科 201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