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 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第1篇 甲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死者直系亲属): 身份证号码: 乙方父亲(死者) (身份证号码 )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甲方,并于2021年5月5日凌晨(下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双方就死者非因工死亡的相关事宜,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确认:1、死者发病及死亡不在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亦筏作缘由,属于非因工死亡;2、甲方在事发第一时间通知了乙方,并支付了抢救费及乙方等人的食宿费 余元;3、乙方属于死者的全部第一挨次继承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一挨次继承人;4、死者在甲方工作的工资、福利已经发放完毕 二、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一次性非因工死亡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供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全部有可能需要甲方担当的款项)人民币 元 三、乙方指定如下第 收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转账: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死者非因工死亡全部事宜一次性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五、若存在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一挨次继承人主见权利,则乙方应当从已收补偿款中依法安排给权利主见者,确保其不向甲方主见权利,否则乙方应退还补偿款并担当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对本协议事项内容保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XXX 乙方(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于 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第2篇 甲方:马宗果家属() 乙方:溧阳申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 马宗果(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乙方职员,于2021年9月4日非因工死亡(医院诊断为脑疝形成珠网膜下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为妥当解决马宗果死亡善后事宜,甲、乙双方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丧葬事宜:甲方负责处理死者丧葬的全部事宜(从太平间起到死者安葬完毕为止) 二、补偿金额: 1、太平间尸体存放及相关费用5400元(伍仟肆佰元整);火化及骨灰盒费用3080元;运尸费2300元(从神木县医院太平间到榆林殡逸) 2、丧葬费:员工所在单位平均工资3个月的补助(3个月*1876元/月=5628元)。
3、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员工所在单位平均工资12个月的补助(12月*1876元/月=22512元) 4、家属来回车费补贴:10580元(壹万零伍佰捌拾元整) 5、家属费补贴:500元(伍佰元整) 6、发放未领月工资,金额为: 三、乙方已代付全部医院费用、支配家属宾馆食宿费用,该款由乙方全部担当(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保留追讨之权利)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现金元 五、违约责任:1、乙方拖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 六、见证条款:丙方见证双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补偿协议 七、甲方负责补偿款项合理安排,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八、协议签订执行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马宗果非因工死亡大事对乙方提起诉讼、仲裁,如甲方 跟非乙方提起诉讼、仲裁,乙方会主动协作甲方进行诉讼、仲裁。
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名及手印): 乙方(签名及手印): 丙方(签名及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第3篇 甲方:有限公司 托付代理人: 乙方:、,系死亡人之父母 乙方供给的全体亲属处理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 甲方单位职工20xx年5月日参与工作,于20xx年6月日18点下班后在宿舍内休息因患有疾病,起床后感觉眩晕随经同公司工友送往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救治,因病情严峻后转到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住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基于上述事实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请,已共同确定为筏伤死亡于年月日诞生,供给亲属状况: 父亲:姓名____ 年龄 ____ 诞生日期 ____ 职业____ 家庭住址____ 母亲:姓名 ____ 年龄 ____ 诞生日期 ____ 职业 ____家庭住址____ 为妥当处理死亡的善后事宜,双方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实施条例》非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为本企业职工2个月的平均工资2021元、供给亲属补助金供给人为2人的为本企业职工9个月的平均工资9000元。
二、甲方以人道主义精神进展为本,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关于的住院抢救费12021元,停尸费3500元由甲方担当除法律规定之外,甲方另外再一次性补偿乙方死亡补助金、供给亲属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六个月的平均工资等费用共计39000元整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已履行了补偿给付义务 四、乙方自愿放弃就甲方补偿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补偿款项在供给亲属人数及合理安排,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七、本协议的最终说明权归甲方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印)____ 托付代理人:____ 乙方:____ 签订时间: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星期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