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得病防控工作责任追查适用制度学校传得病防控工作责任追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实时控制和除去传得病等突发公共卫惹祸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正常的教育教课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得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惹祸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拟订本制度:一、学校校长第一把手为传得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传得病防控的组织和决议假如断策失误,将追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学校疫情报告人由校长指定人员负责疫情报告人要依法执行职责,一旦发现传得病病人或疑似传得病病人,要实时把疫情上报给区疾控中心和教育局安全办,对疫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责造成学校内传得病流传流行,将依法追查法律责任三、各班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全体行政领导为责任报告人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发热或患有传得病或疑似传得病时,要及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对少勤的学生要实时问清状况,如是发热或患有传得病或疑似传得病时,要实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如知情不报或留学生持续上课,造成学校内传得病流传流行,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四、学校的学生、教职员工发现自己发热或患有传得病或疑似传得病时,要主动向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报告,班主任和年级组长要实时向学校医务室(保健室)报告,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1 / 3得病流传流行,将追查当事人责任。
五、学校全部的教员工和学生要踊跃做好预防工作,发现发热或疑似传得病病人要实时报告责任报告人或疫情报告人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得病流传流行,将追查当事人责任六、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如发生食品中毒,除由上司追查校长的责任以外,要追查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七、各岗位的责任人假如不按要求做好预防工作,造成学校内传得病流传流行,将追查当事人责任八、学校的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私自在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公布,注意正确宣传,防备师生惊慌,以保护学校稳固任何个人不得自行分布疫情,不然将追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