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一、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分析研判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向同级党政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建议3.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会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及其成员职责清单5.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机制,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与安全监管工作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和工作条件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8.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相关处置工作研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有关责任追究9.完成法律、法规和同级党委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职责二、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中央和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国家和省安全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
2.负责监管分管领域和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3.认真执行党组关于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和单位的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4.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和单位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全年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5.分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协助做好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和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6.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监管工作7.完成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它事项三、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处长(科长、股长)职责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组、分管负责人有关安全工作部署2.牵头拟订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监督检查计划,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议,统筹做好综合信息和安全事故统计汇总、信息上报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
4.依法履行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综合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5.牵头组织实施和完成同级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党政同责目标考核6.综合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跟踪督办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部门会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7.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8.参加同级党委、省政府和政府安委会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9.完成分管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管事项四、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副处长(副科长、副股长)职责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组、分管负责人、处长(科长、股长)有关安全工作部署2.组织拟订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监督检查计划,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议,统筹做好综合信息和安全事故统计汇总、信息上报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4.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综合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5.完成同级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党政同责目标考核6.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7.参加同级党委、省政府和政府安委会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8.完成处长(科长、股长)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管事项五、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职责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组、分管负责人、处长(科长、股长)、副处长(副科长、副股长))有关安全工作部署2.起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监督检查计划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议,配合做好综合信息和安全事故统计汇总、信息上报3.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参与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4.拟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综合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参与处置应急突发事件5.完成同级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党政同责目标考核6.参与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7.参加同级党委、省政府和政府安委会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8.完成副处长(副科长、副股长)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