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在建项目临时用房建设标准在建项目临时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各分公司、各项目部:为在公司工程项目部临时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标准化工作要求,合理确定项目部办公用房的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规范管理,特制定《工程项目部临时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望各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附件: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办公用房使用申请表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 9 日工程项目部临时用房建设标准工程项目部临时用房建设标准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建项目临时办公用房建设工作,明确项目临时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本着既满足项目办公生活使用功能,又避免盲目建设浪费资源的原则,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2674 号文)和《中建八局管理手册》相关规定,根据《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工程项目临时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第二条第二条 本标准是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部临时用房策划和建设的统一标准,是工程项目临时用房平面布局、整体规划等内容建设方案的设计、审批和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的新建临时办公用房、采购的中建箱式办公用房,改建、扩建的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租赁的办公生活用房(租赁时间 6 个月以上的)参照执行第四条第四条工程项目部临时用房必须按照整体规划、简洁实用、满足办公需要的原则进行建设,打破体系、部门之间的界限,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第第五五条条 工程项目部临时用房建设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征用/占用审批手续,节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征用土地第第六六条条工程项目部临时用房建设应经济、适用和安全环保,外立面和内装修应简洁朴素,并结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要求,完整的组合式展示企业品牌第第七七条条工程项目部临时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别和项目人员编制确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建设工程项目部临时用房第第八八条条工程项目部临时用房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关于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卫生、绿色建筑等标准和规范要求,重点以《中建八局绿色施工(2.0 版) 》为导则,将“四节一环保”的绿色产品(技术)推广应用与临时用房的策划和建设紧密结合,依据科技支撑、创新管理,践行绿色施工。
第二章第二章 建设标准与面积指标建设标准与面积指标第第九九条条本标准所称临时办公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等为工程服务的非永久性办公建筑物办公用房指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室,附属用房指项目部会议室、资料室、活动室、办公用品储藏室、盥洗室、员工食堂、管理人员宿舍、工人宿舍、工人食堂、试验标养室、门卫值班室、卫生间、物资库房等各项目部及下属机构均不得设置接待室办公室内严禁设置休息室,宿舍楼内严禁设置厨房第第十十条条临时用房建筑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使用方便、布局合理,本着“节地、节材”的原则进行布置实行三区分离: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分区设置第第十十一一条条若预制构件场、加工场与预制梁场集中一处时,其管理人员办公生活区必须与梁场统一布置搭建、集中办公,不得单独搭建办公生活区管理人员办公生活区与劳务人员生活区应分区建设第第十十二二条条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锅炉房等不得混合建设,要根据使用功能按规范要求分区建设第第十十三三条条 新建临时用房建筑层数原则上设计为两层,每幢长度不得超过 40 m,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 m2,每层层高不应超过 3.3 m,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5 m,单个房间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100 m2。
第第十十四四条条 各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临时用房总建筑面积应按高峰期人数确定,人均综合使用面积控制在 12~15 m2人均综合使用面积(S)=(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与办公室面积)/编制总人数,办公生活区编制人数超过 100 人时(含操作层、保安等) ,应取下限(物资库房可不计入人均面积) 第第十十五五条条 各工程项目部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项目经理采用单间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大于 30 m2;总工程师、商务经理原则上采用单间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大于 20 m2,总工程师、商务经理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体系集中办公;总工程师办公室与商务经理办公室原则上分别设置于项目经理办公室两侧,项目其他副职每两人一间办公室,人均办公面积不大于 10m2;项目部门负责人不得另设单间,与其他一般管理人员集中办公,人均办公面积不小于 5 m2,宜采用大开间敞开式集中办公,以便提高空间利用率及办公效率第第十十七七条条 各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住宿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项目经理、为单人宿舍,使用面积不得大于 20m2、其他项目副职为 2 人一间宿舍,人均住宿面积不大于 10m2;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每 4 人一间宿舍,人均住宿面积不大于 5m2;项目部可本着人性化的管理理念,设置 1~2 间探亲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大于 20m2,本着使用公平的原则,探亲室不得由个别人长期占用,项目亦不得为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单独在项目所建临时用房中安排单间使用,非项目管理人员严禁在项目临时用房中长期居住,给业主、监理提供的住宿除外。
第第十十八八条条 劳务工人住宿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一般管理人员每 4 人一间宿舍,人均住宿面积不大于 5m2,其他劳务工人每 8 人一间宿舍,施工高峰期可安排 10 人一间,人均住宿面积不大于 2.5m2,严禁在工人宿舍中以任何名义设立单间项目部可本着人性化的管理理念,设置 2~3 间探亲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大于 20m2,本着使用公平的原则,探亲室不得由个别人长期占用第第十十九九条条在有条件的项目工人生活区优先采用物业化管理模式,采用集中盥洗服务,工人食堂引进专业化餐饮公司第第十十九九条条项目部会议室(有会议桌)应根据项目编制人员确定使用面积,使用面积控制在 1.5~1.8 m2/人,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100 m2基础设施项目可根据情况设置小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大于 20 m2,小会议室可兼做阅览室会议室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应布置在首层两侧便于人员疏散位置第第二二十十条条员工食堂(含操作间)建筑面积应按高峰期人数计算,建筑面积控制在 2.5~3m2/人,且单间不宜大于 100 m2;房建项目不准设置小食堂,基础设施项目小食堂仅用于对外接待,公司及项目人员统一在食堂就餐,小食堂使用面积不得大于 30m2(装修要求)。
食堂餐厅应按分区要求设置为单层建筑,燃气等易燃易爆品分区分类单独存放于通风阴凉处,其他布局设置符合相关安全卫生要求生活区内的便利店设置要求劳务工人食堂设置要求第第二二十十一一条条 各级管理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参考标准:1 1、、房房建建项项目目使用面积 类别职务活动板房中建箱式房租赁房屋备注办公用房项目经理27m2/1.5 间36m2/2 间30m2兼作接待室项目总工18m2/1 间18m2/1 间20m21 人 1 间商务经理18m2/1 间18m2/1 间20m21 人 1 间项目副职9m2/0.5 间9m2/0.5 间10m22 人 1 间安全总监9m2/0.5 间9m2/0.5 间10m22 人 1 间质量总监9m2/0.5 间9m2/0.5 间10m22 人 1 间其他人员4.5m24.5m2优先敞开式办公资料室18m2/1 间18m2/1 间2 人+资料柜会议室54m2/3 间54m2/3 间办公储藏室18m2/1 间18m2/1 间食堂操作间18m2/1 间18m2/1 间含食堂库房服务用房食堂54m2/3 间54m2/3 间30 人项目经理18m2/1 间18m2/1 间20m2单间项目副职9m2/0.5 间9m2/0.5 间10m22 人间其他人员4.5m2/0.25 间4.5m2/0.25 间5m24 人间管理 人员 宿舍 探亲室18m2/1 间18m2/1 间20m2单间管理人员4.5m2/0.25 间4.5m2/0.25 间5m24 人间劳务工人2.5m22.5m22.5m28 人间工人 宿舍 探亲室18m2/1 间18m2/1 间20m2单间2 2、、基基础础设设施施项项目目使用面积 类别职务活动板房中建箱式房租赁房屋备注项目经理27m2/1.5 间36m2/2 间30m2兼做接待室项目总工18m2/1 间18m2/1 间20m21 人 1 间商务经理18m2/1 间18m2/1 间20m21 人 1 间项目副职9m2/0.5 间9m2/0.5 间10m22 人 1 间纪检监察员9m2/0.5 间9m2/0.5 间10m22 人 1 间工区负责人18m2/1 间18m2/1 间20m21 人 1 间办公用房工区副职9m2/0.5 间9m2/0.5 间10m22 人 1 间工点负责人18m2/1 间18m2/1 间20m21 人 1 间其他人员4.5m24.5m2优先敞开式办公资料室18m2/1 间18m2/1 间20m2资料柜小会议室18m2/1 间18m2/1 间20m2兼做阅览室会议室90m2/5 间90m2/5 间1.5~1.8m2/人中心试验室18m2/1 间18m2/1 间办公储藏室18m218m2/1 间食堂操作间36m236m2/2 间含食堂库房食堂72m272m2/4 间50~70 人服务用房小食堂27m236m2/2 间项目经理18m2/1 间18m2/1 间20m2单间项目副职9m2/0.5 间9m2/0.5 间10m22 人间工区负责人18m2/1 间18m2/1 间20m2单间工区副职9m2/0.5 间9m2/0.5 间10m22 人间工点负责人18m2/1 间18m2/1 间20m2单间其他人员4.5m2/0.25 间4.5m2/0.25 间5m24 人间宿舍 用房探亲室18m2/1 间18m2/1 间单间管理人员4.5m2/0.25 间4.5m2/0.25 间5m24 人间劳务工人2.5m22.5m22.5m28 人间工人 宿舍 探亲室18m2/1 间18m2/1 间20m2单间注:工点指预制梁场、预制构件场、拌合站、架子队。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项目自建临时办公区及生活区用地的征地面积必须满足 0.5≤容积率(R)≤1 的要求,临建用地紧张时容积率可适当增大容积率计算公式(R)=临建用房总建筑面积/临建征(用)地面积第四章第四章 附则附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各项目部需建设或租赁临时办公用房的,应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送《临时办公用房使用申请表》 (见附件) ,并附临时办公用房的设计(装修)方案,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否则提交公司纪检监察部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索赔对不执行本标准的任何人公司职工有权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司安字〔2014〕95 号文件《工程项目部临时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