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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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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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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目 录前言 1一、 发展现状 2(一)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2(二)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3(三) 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 5二、 发展机遇 6三、 总体要求 7(一) 指导思想 7(二) 规划原则 7(三) 配置原则 8(四) 发展目标 10四、 重点任务 11(一)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11(二) 配套新能源汽车产业积极推进换电站布局 13(三) 完善全区智能充电服务平台 14(四)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供电保障 14(五) 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15(六) 探索发展新型商业模式 16(七) 优化完善运营服务体系 17五、 规划实施 18(一) 组织实施 18(二) 保障措施 19前言在2021年全国“”上,“碳达峰、碳中和”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既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加快能源消费领域深刻变革,推动能源战略与交通融合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战略举措。

构建城乡全覆盖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是落实国家战略任务的有力保障近年来,广西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应用水平已迈入全国先进行列,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区域迅速扩大,产业发展正处于加速“领跑”阶段为积极落实国家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69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我区新能源及智能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壮大,加快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水平,方便城乡居民出行,助力实现我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7号)及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形势,制定本规划规划年限为2021—2025年1、 发展现状(1)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现状“十三五”以来,我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

截至2020年底,我区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应用15.69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区汽车保有量的2.1%,高于1.75%的全国平均水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提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底,广西计划新增新能源汽车7.52万辆,实际新增8.37万辆,完成率达到111.3%,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高的是柳州市、南宁市和桂林市,分别为8.35万辆、2.63万辆和1.26万辆,其他市推广相对较慢,保有量约1000辆~4600辆表1 截至2020年底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 单位:辆序号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南宁市263192柳州市834653桂林市125564梧州市34075北海市41826防城港市13607钦州市36178贵港市37559玉林市454710百色市323911贺州市244412河池市342813来宾市347914崇左市1108合计 156906注:新能源汽车现阶段定义为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未来按照国家权威部门要求进行动态调整,下同。

2)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1.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建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3.05万个,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与公共充电桩数量比例为5.14:1,优于6.1:1的全国平均水平,计及各类自用充电插座后,全区充电基础设施约6.82万个,车桩比达到2.3:1,优于全国2.93:1的平均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底,全区计划新建充电桩11350个,实际建成22243个,完成率达到196%公共充电桩建成规模较大的是南宁市、柳州市和桂林市,分别建成7156个、6252个和2325个,其他市公共充电桩建设规模相对较小,除贵港市外,其他各市建成数量均未达到1000个表2 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期间各市公共充电桩建成情况序号地区建成充电桩数量(个)1南宁市71562柳州市62523桂林市23254梧州市7685北海市5806防城港市5787钦州市4978贵港市10399玉林市41410百色市97811贺州市37512河池市39213来宾市48714崇左市402合计 22243 注: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充电桩指2.2千瓦以上的交流或直流充电设施,每个充电枪计为1个充电桩,下同2. 充电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十三五”期间,我区坚持贯彻落实《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加快城乡公共充电服务网络建设,充电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逐步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及出租等专用场站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的城乡充电服务网络通过试点示范建设,南宁市、柳州市初步形成与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相衔接的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自治区级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与监管平台——“八桂充”3) 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2015年以来,为落实国家政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实施了《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运营服务财政补贴办法》等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文件,覆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和标准、市场主体准入要求、项目核准备案、项目运营管理、充电服务电价支持、建设运营财政补贴、运营服务商业模式、充电服务平台支撑等各环节,激发了市场活力,维护了市场秩序,营造了较好的营商环境,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交通出行更加便捷,促进了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尽管我区“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充电基础设施结构性供给不足、建设布局不均衡、建设要素约束紧、充电设施资源整合和信息互联互通滞后、规划衔接不顺畅、充电服务商业模式有待完善等问题2、 发展机遇从国际来看,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成为发展潮流和趋势,带动了能源、交通、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推动了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创新,促进了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交通体系和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提升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从国内来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在以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下,充电基础设施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交汇融合,未来充电基础设施将作为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重要新型基础设施,支撑车联网、能源网等多网交互融合,形成源网荷储各侧智能协同、灵活互动的开放式智慧平台,为电动汽车用户、政府、出行服务商、能源服务商、制造企业等提供平台综合服务,推动能源、交通、汽车等跨行业合作共享,促进清洁能源消费、绿色出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从我区来看,新能源汽车是我区实施工业强桂战略,推动汽车工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摆脱对化石能源消费的依赖,我区制定了《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将“十四五”作为我区加快交通领域电气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大力度促进公共交通、物流运输、专用车辆、网约车、公务用车、社会公众等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和美丽乡村建设要实现上述目标,建设覆盖全面、服务完善、智能互联的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尤为迫切,“十四五”期间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期3、 总体要求(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实现充电网络更加完善,区域分布更加合理,充电服务更加便捷,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提供坚强保障,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全区人民生活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2) 规划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协同力度,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系统推进、适度超前紧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求,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业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群策群力、合作共赢的系统推进机制,适度超前建设,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充电需求,遵循“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技术导向,充分整合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打造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新模式市场主导、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通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合理价格机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鼓励企业结合“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智慧管理、综合利用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技术依托,完善车—桩、桩群接口通讯标准和数据标准,实现“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推进分布式能源和微网充电基础设施综合利用,促进清洁能源就地消纳利用3) 配置原则1.公共充电桩自治区级机关(含中直驻邕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按不低于停车位比例1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一类、二类高速公路服务区小客车停车位按不低于2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宜优先配置快充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文体场馆、医院、宾馆以及交通枢纽(包括高铁站、机场、公交和出租站场、道路客货运站场、港口码头)、驻车换乘(P+R)、城市道路等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停车位20%的比例进行配置充电基础设施A级旅游景区按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A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20%,结合景区实际场地情况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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