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操作安全规程目录第一章 通用安全规程………………………………………1第二章 仓储中心安全规程…………………………………20第三章 配、备煤安全操作规程…………………………23第四章 焦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7第五章 化产回收岗位安全规程……………………………37第六章 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2第七章 交通、运输安全规程……………………………57第八章 机修、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66第九章 甲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79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 通用安全规程一、一般安全规定1.全公司职工都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一切工作都必须按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精心操作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厂规厂法,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睡岗和嬉戏打闹严禁酒后上班和班中饮酒3.不准把小孩或亲友带入工作现场4.上班时,必须劳保用品穿戴齐全,不准赤脚、赤膊、敞衣或穿背心、短裤工作,女工长发应罩在帽内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经常检查生产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和隐患要及时排除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负责的工作交给他人操作,也不得动用他人的设备。
6.消防用具严禁擅自动用;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装拆、修理电气线路和设备,非焊工禁止焊接作业7.行走时应注意车辆及障碍物,注意安全标志,不准从危险区通过严禁坐在轨道上或靠坐在设备围栏上闲谈、停留和休息8.车辆行驶时,不准爬上爬下,开、停车时要先给信号(铃或警笛)后,再开、停车、公司内行车限速15公里/小时进出公司门狭路转弯处不大于5公里,不得与作业车争道作业车要严禁与火车抢道不准开飞车,严禁酒后开车9.工作前均须详细检查自己的工具用具和设备等,如有不良情况,禁止使用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工作场地,以防杂物伤人10.用锤打工作物时,锤头不许正面对人操作11.严禁从高处向下扔东西,起重时,不要攀登在重物件上,也不准从重物件下通过12.堆积物件时要稳定,搬运时应按顺序进行不要站或坐在能转动及滚动的物件上严禁触及和跨越正在运转的设备和皮带13.工作现场,禁止放易燃物,不要在蒸汽和热油、气管道上放可燃物易燃物应专门存放,一切可燃物都要远离热源14.对易燃、易爆区动火时,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合格后,经主管部门签证同意、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时禁止无关人员在现场并应经常分析气体含量、如超过规定,应立即停止动火。
15.多人在一起工作时,必须有一人负责指挥在有毒、有害地区工作时须经气体合格分析、设专人监护,应经常换人轮流工作16.化工厂房院内严禁烟火,生产区禁止放鞭炮,易燃易爆车间、仓库、车库、油库、药品库等,严禁烟火和用明火取暖其他工地用煤、焦取暖时炉子应有烟囱,并通向室外17、严禁在工作间、值班、休息间存放汽油、煤油、苯等各种易燃品;严禁用苯类、汽油和其他易燃油洗衣,洗手、刷地板等18、在焦炉炉项及两侧工作时应注意风向及车辆,以防止烧伤、烫伤、挤伤、摔伤和触电19、大风天禁止室外动火作业20、气焊的氧气与乙炔瓶禁放在一块运送,使用时应间隔5米,离火源10米,禁止两瓶在35℃以上高温下暴晒21、开蒸汽阀门时,应先小开,使管道预热后,再全开22、煤气点火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工地及生活区冬季严禁用煤气取暖23.发生重大事故或险肇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二、一般电气安全规定1.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机械操作者,应首先了解附近电源位置及操作方法,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切断电源2、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证无电前,一律当作有电对待,任何人不得触及任何有电之处需检修时,应有可告停电、经试验确认无电后,挂上警告标志牌,方可进行检修。
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拆卸修理3、电气设备除专人操作外,其他人员,非经领导同意,均不得乱动电气设备操作者应每日检查其运转情况、温度及有无异音等,并按规定注油非电工人员,不得在任何电气设备上作有、无电试验4、各车间生产厂房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与照明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等级的要求5、各高大建筑物、厂房、高压线杆、配电房以及粗苯库等,须按规定设避雷装置定期测定接地电阻6、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安装时不得有临时观点,必须有良好绝缘,均应妥为保护,不得擅自移动或改变其原状禁止乱拉临时电线和接临时灯必要时,可采取安全措施,按规定办审批手续,且应限期拆除7、低压线路低于规定高度的,禁用裸露电线一切电气设备的非带电金属外壳,结构及穿线管等,必须有安全接地防护设施8、移动式电动用具和手提式照明,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使用电动工具和参加电气检修,施工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鞋和接好地线,方能工作9、在夜间或黑暗地方工作时,应有照明,所有防爆照明应保护完好,用手提照明时电压应在36V以下,在潮湿地方或在金属容器内,应用12V的安全灯10、变电所、配电室应设防护网、安全栏、警告标志及信号灯,明电线应有明显标志。
11、电气设备要加强保护,防止把水、蒸汽、酸碱、腐蚀性气体等弄入电气设备禁止用湿布或导电物清擦电气设备及线路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注意防止铁屑侵入其内,严禁在电线上晾晒物品或用灯炮烤衣服12、使用可逆性电动机械,当要变更转动方向时,务必待电动机停止后,再行反向开动13、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电危险作业时,需报经安全科审批,填写危险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派专人监护进行14、电气设备线路的修理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更换保险丝必须按负荷规定,不得任意改变,并禁用铝、铜线代替15、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事先检查开关、电机及机械设备各部位是否良好确认无误方可操作16、断合开关器时,必须将手擦干,无水、无油污操作运行时将闸刀开关合上、停止后要将闸刀拉下开关外罩应齐全可靠,合闸时避免脸对开关,须稍离开关面向半侧动作敏速准确,以防短路电弧伤人17、电气装置拆除时务求彻底,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头,如须保留电线时,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线头用绝缘布包好18、如电气发生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1211”或灭火弹进行灭火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以防导电伤人19、应熟悉并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懂得救护知识;①一旦发生触电事故,首先高喊“触电”,立刻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不可直接拉触电者,更不能用金属或潮湿棒接触电者;②触电人在高处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脱离电源后从高空摔伤;③如触电者脱电后,神智正常,应使其保持安静,请医生诊治;④如触电者呼吸不齐微弱或停止呼吸,心跳微弱或停止,应即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先救后送医院,在途中或救护车上均不应停止人工呼吸等急救。
三、防火防爆规程1、根据我公司易燃、易爆物质在生产过程中大量存在的特点,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2、禁火区禁止吸烟、动火,在禁火区域动火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并按动火证的规定,经安全部门批准后始得进行3、凡需在存过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动火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插堵盲板,可靠切断可燃物的来源;(2)彻底清除内部可燃物和残渣;(3)用水冲洗和蒸汽清扫,并消除死角;(4)打开所有入孔、手孔及放散管;(5)经取样分析,鉴定合格;(6)动火周围的可燃物清除;(7)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灭火措施;(8)办理动火手续,经安全部门批准4、加强火种管理,禁火区(包括席棚、木工、油漆间)禁止生炉取暖,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禁止放鞭炮、禁止熬炼,禁止使用喷灯5、在禁火区禁止用铁器敲打、撞击和用风镐开凿6、禁止任何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域和粗苯、甲醇等化工生产岗位7、为防止静电产生的火花,凡输送和贮存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槽等都应装设良好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其电阻应定期检查8、禁止用金属检尺和取样器;禁止用绝缘管件插入易燃液槽内进行移液体作业;禁止在装卸易燃液体过程中取样、检测,应在静止后才能进行。
9、高大建筑物、设备和塔罐等都要安设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每年定期检查测定10、焊接动火的电焊地线必须接在最近的动火设备上,禁止用其他设备、管道做接地回路;以防止跳火引起非动火设备燃烧爆炸11、在设备、容器内动火时,禁止把乙炔气、氧气泄露在设备、容器内、以防爆炸熄灭的气焊割炬不得放在容器、管道内12、生产工艺设备、严禁超温超压进行操作,防止跑、冒、滴、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3、禁止用粗苯、汽油和其他易燃油洗衣服、洗手、刷地板14、严禁将氧气瓶放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应距火源10米以外夏日禁止放在阳光下曝晒15、油类及易燃物堆放场所,应保持整洁,并根据其性质不同分别存放16、灭火蒸汽、消火栓,各种灭火器材应经常处于压力状态,确保好使现场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四、禁火区动火规程(一)总则根据我公司生产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为确保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不论本公司、外公司或单位、个人要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二)禁火区动火三原则1、凡能移动或拆卸的设备装置,应尽可能移动或拆卸到非禁火区内进行动火2、能够用其他方法代替的应尽量用其他方法,不动用明火。
3、非动用明火不可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三)禁火区范围划分1、一级禁火区范围:(1)煤气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装置;(2)氨水氨气设备及管道;(3)粗苯堆围墙内;(4)鼓冷房及焦油池;(5)焦油加工、工业萘、筑路油等生产区;(6)油库、回收系统各压力容器;(7)苯槽苯罐区及脱硫设备、甲醇生产区和其他危险品库;(8)属于情况不明的废旧化工设备2、二级禁火区范围:(1)一级禁火区的外围;(2)煤塔、焦仓、粉碎机房、焦粉加工房;(3)木工间、木模房及车队院内;(4)公司仓库和各车间小仓库四)申请办法与要求1、一级禁火区动火,应在动火前一天(临时抢修例外)由动火单位提出,同执行动火单位共同研究,填好“动火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措施,落实监护人,经工程负责人和车间主任签字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方可动火特别危险的重大动火由公司经理审批2、二级禁火区动火工作,由执行动火单位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经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批准后才能动火3、动火人员在未接到已批准的动火许可证,没有落实安全措施、没有做好动火准备工作、有权拒绝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出现异常或危险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4、各级动火作业:受各级安全员和有关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动火作业,有权停止动火。
5、“动火安全作业证”禁止涂改、转借、更换动火内容、扩大动火范围或转移动火部位,并只准在批准期内使用,过期应重办动火手续五、煤气安全规程1、根据行业标准颁发的《煤气安全试行规程》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证煤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2、新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备及管道,必须按规定经过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保持严密无泄露3、煤气设备及管道开闭器、法兰接头等处,应经常检查,确保不泄露煤气或吸入空气,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4、检查煤气设备是否泄露,禁止用明火试验,应用肥皂水或用可燃气测爆仪检查5、新建或大修后的煤气设备送煤气时、由设备所属单位领导统一负责指挥送煤气前,应作出送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