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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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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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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一)康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实施细那么 康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实施细那么 (试行)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强化各级党政组织和部门单位责随意识,全面标准和深化推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甘肃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方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其次条 本细那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在作出重大决策、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改革、建立重大工程和组织重大活动前,遵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阔群众特殊是利益相关群众的看法,全面排查化解存在的风险隐患,遵照重大风险等级、较大风险等级、一般风险等级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化解限制预案,并向决策主体提出准予实施、暂缓实施和不予实施建议的活动 第三条 本细那么适用于我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康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上述机构中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以及指定的评估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 - 1 - 第四条 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遵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要求,谨慎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职责。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是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干脆责任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干脆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承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工作人员,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详细责任 第五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追究与整改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那么 其次章 责任划分标准 第六条 评估主体遵照以下责任划分标准,担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 〔一〕党委和政府作出决策的,由党委、政府和指定的评估主体担当责任; 〔二〕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由该部门、牵头部门和指定的评估主体担当责任; - 2 - 〔三〕多个单位或机关作出决策的,由初次决策的机关和指定的评估主体担当责任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种类和范围 第七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种类 〔一〕通报指责; 〔二〕推翻警告; 〔三〕一票推翻; 〔四〕党纪、政纪处分。

第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进展通报指责 〔一〕领导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虽有布臵,有措施,建立了责任制,但未谨慎落实,经县维稳办3次以上催促指导仍无明显改良的; 〔二〕应当进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开展评估,导致发生到本县10人以上,或到市到省5人以上集体访,或发生聚集围堵党政机关等影响社会稳定事务的; 〔三〕评估流于形式,弄虚作假、虚构评估结论或人为降低风险等级,导致发生到本县10人以上,或到市到省5人以上集体上访,或发生聚集围堵党政机关等影响社会稳定事务的; - 3 - 〔四〕评估出的问题,解决方案制定不科学不周密,问题解决不到位不彻底,导致发生到本县10人以上,或到市到省5人以上集体上访,或发生聚集围堵党政机关等影响社会稳定事务的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予以推翻警告警告期限为一至三个月 〔一〕应评估而未评估或评估不刚好,导致发生到本县20人以上、到市到省10人以上、进京集体上访,大规模聚集活动等紧要影响社会稳定事务的; 〔二〕评估流于形式,内容不细不全不透不实,导致发生到本县20人以上、到市到省10人以上、进京集体上访,大规模聚集活动等紧要影响社会稳定事务的; 〔三〕评估出的问题,解决方案制定不科学不周密,问题解决不到位不彻底,导致发生到本县20人以上、到市到省10人以上、进京集体上访,大规模聚集活动等紧要影响社会稳定事务的。

第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推翻” 〔一〕未健全落实群众利益代表参加机制,征求看法不全面不广泛,导致发生到本县30人以上、到市到省20人以上集体上访,进京集体访或大规模聚集;堵断国道、省道、城市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打砸抢烧等紧要影响社会秩序的;发- 4 - 生30人以上罢工、罢课、罢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或其他紧要影响社会稳定事务的; 〔二〕未精确查找风险点,致使责任主体未制定防范化解限制预案或制定预案缺乏,导致发生到本县30人以上、到市到省20人以上集体上访,进京集体访或大规模聚集;堵断国道、省道、城市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打砸抢烧等紧要影响社会秩序的;发生30人以上罢工、罢课、罢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或其他紧要影响社会稳定事务的; 〔三〕未对评估报告中所列稳定风险制定落实详尽详细化解预案,导致发生到本县30人以上、到市到省20人以上集体上访,进京集体访或大规模聚集;堵断、国道、省道、城市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打砸抢烧等紧要影响社会秩序的;发生30人以上罢工、罢课、罢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或其他紧要影响社会稳定事务的; 〔四〕一年中,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不力被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推翻警告后整改不力或通报指责2次以上的; 〔五〕县及以上机关责令予以“一票推翻”的。

凡被一票推翻的乡镇、单位、部门,取消其当年评比各种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如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不包括打算生育、卫生、绿化等单项荣誉称号被推翻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干脆责任人取消其当年评先受奖、晋职晋级资格,并扣减当年一部或全部嘉奖工资情节紧要,造成紧要影响的, - 5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XXX卫生院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为执行“平安医院”创立活动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医院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明确在我院建立和推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根本要求、评估范围、责任主体、评估内容和工作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削减不稳定因素,尽可能幸免和削减因决策不当给医院事业开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和谐因素,保证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开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当进展,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估工作的根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院党支部、院领导、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谨慎落实、切实推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应当进展评估的事项做到不评估不上会、不探究在组织领导我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同时,指导催促各科室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

院领导和各科室、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稳定的事项负干脆领导责任,要结合分管工作,协调和催促分管部门和全院切实抓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分类指导,把握重点医院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应当贯彻分类指导的原那么院党支部、院领导要侧重做好在作决策、定政策、促改革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削减不稳定因 素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要侧重做好涉及本科室、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医疗卫生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应当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和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广泛听取群众看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医院要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安康权益和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看法,拓宽公众参加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应当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和人员进展听证、论证,把公众参加和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决策表达和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 〔四〕形成机制,完善程序医院各级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要以建立和完善卫生系统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踊跃探究,创新实践,不断改良和提高管理水平。

要逐步建立科学、全面、标准、有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因地制宜,切实增加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五〕条块结合,创新实践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在院党支部和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处理好条块关系,把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本地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要克制官僚主义、本本主义,通过广泛调研和深化征求群众看法,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评估结果能够有效地应用于实践要围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标创新方法,探究引入第三方参加评估,提高风险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二、评估工作的范围 〔一〕事关广阔人民群众安康权益和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执行经重大调整的医疗卫生政策,关系民生问题的政策性收费和价风格整 〔二〕关系人民群众安康权益的重大疾病防控干预措施、药品平安和医疗平安管理与干预措施、医疗技术准入和医疗器械产品〔装备〕应用、药品和血液制品供给 〔三〕涉及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医药卫生工程工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效劳设施工程建立工程选址等 〔四〕医患纠纷多发、医疗平安存在较大隐患的医疗机构的整顿与复原运营。

〔五〕关系广阔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与改革实施国有、集体医疗卫朝气构改制或改革,职工待遇调整,机构重组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六〕其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和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务的事项和国际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 三、重点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党的政策和中心制定的标准性文件精神,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精确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 〔二〕合理性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开展观,是否符合经济 社会开展总体水平,是否符合本系统的近期和长远开展规划,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开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遵循公开、公允、公正原那么,经过必备的公众参加程序 〔三〕可行性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详细、周全,配套措施是否完备,资金投入是否能够到位。

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会导致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平安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开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和群众安康权益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工程建立有无剧烈的反映和要求;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影响的工程,是否有科学的治理、环保配套措施;重大事项的制订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以及国际社会关注的事务 〔五〕可控性对评估后认为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影响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制订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冲突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四、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评估结果审核的责任主体 我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为原那么,由政策的制订部门、改革的启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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