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效劳协议书托付方〔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 :受托方〔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 :为确保北京市通州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本着各负其责,协作协作的原则,甲方托付乙方依据双方商定在北京市通州区指定区域内部署清障车辆,供给拖车保障效劳经充分协调,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拖车范围:二、效劳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签约合同价1) 小型、中型清障车: 勤务¥ 元/天,大写 .勤务¥ 元/半天,大写 .2) 叉车:勤务¥ 元/天,大写 . 勤务¥ 元/半天,大写 .3)大型清障车:勤务¥ 元/天,大写 .4〕重型清障车〔旋转自吊车〕:勤务¥ 元/天,大写 .最终支付的拖车费用,以甲方统计确认乙方每天供给的保障效劳车辆、设备、人员等结果为准;四、拖车保障车辆状况乙方具有拖车效劳力气的各类专项作业车辆 部〔明细表后附〕 其中:小型拖板车、可拖 3T 以下车辆:1自带吊臂拖车、可拖大型客车及货车、特种车辆: 可旋转吊臂拖车、可拖 150T 以下车辆:叉车、可拖四驱车、中型客车及货车:带救援设备抢修车,可进呈现场破拆等工作:五、甲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按有关规定标准进展监视、举报。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甲方对其供给拖车效劳所需的足够数量和力气的车辆〔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指定本单位职能部门供给应急保障效劳,并对供给的应急勤务、应急效劳进展台账登记〔四〕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违反职业操作标准、违反专业收费标准、供给应急保障 效劳不准时、因乙方工作失误无法完成应急保障效劳工作的问题时,可以实行责令整改、暂停或终止履行协议措施〔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治理局及甲方指定的关于应急备勤、路面故障车辆和违法车辆清理的其他规定和制度〔六〕甲方〔现场负责人〕须当场与乙方办理车辆清拖手续〔七〕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甲方应担当的应急保障效劳费用六、乙方权利和义务〔一〕针对车辆供给的效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支付其应担当的车辆使用费相关费用是依据企业运营本钱,制定的价格〔二〕乙方有权对甲方实行责令整改、暂停或终止履行协议的措施提出合理质疑, 并要求甲方答复〔三〕乙方必需每年审验效劳保障资质、效劳收费标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并准时投保运营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四〕乙方须按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各区县发改委规定的标准收取效劳费用,没有规定的标准,不得另取费用。
不得以供给效劳等名义收取车辆驾驶人〔全部人〕停车费、代驾费〔五〕乙方须将甲方移交的车辆安全托运至甲方指定停车场〔六〕乙方须依据被拖车辆状况及甲方要求,在运送途中供给必要的防护措施,妥当保管甲方移交的被拖车辆并向甲方供给视频录像在运送途中,造成被拖车辆丧失、损毁、损坏的,乙方须依照相关标准对车辆驾驶人〔全部人〕进展赔偿,一切赔偿由乙2方担当,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七〕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使用专用台账登记应急备勤和被拖车辆信息〔八〕乙方办理现场拖车效劳手续时,已由甲方担当费用的被拖车辆驾驶人〔全部人〕拖车效劳费不再重复收取〔九〕乙方对拖车辆有定期修理和保养义务〔十〕乙方硬遵守甲方指定的有关拖车效劳的其他规定七、违约责任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一〕未按时审验拖车效劳保障资质、效劳收费标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未准时投保运营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及车辆年检的状况〔二〕违反职业操作标准、违反专业收费标准的〔三〕供给拖车效劳不准时、因乙方工作失误无法完成拖车保障效劳工作的〔四〕未按规定妥当保管运输途中甲方移交的被拖车辆,造成车辆丧失、损毁、损坏,或者擅自使用车主车辆的。
〔五〕未依据规定标准收取费用、擅自设立收费工程或变相收费的八、其他〔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拖车费用,以双方最终确定的结果为准,甲方与乙方每月10 日前对账,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付乙方上一个月的费用〔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作为该协议的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转变或因不行抗力等缘由,协议无法执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本协议一式 四 份,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