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2008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9864834 上传时间:2019-09-2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顺义区2008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顺义区2008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顺义区2008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顺义区2008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顺义区2008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顺义区2008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顺义区2008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顺义区2008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申报材料及工作要求一、总体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北京市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做好优秀毕业生人才资源的配置工作。在充分做好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前提下,适当接收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急需的紧缺专业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不断优化我市毕业生人才队伍的结构。要按照总量控制、专业对口的原则,结合北京市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控制引进数量,提升引进质量。结合市人事局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区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工作要坚持与我区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结

2、合,与我区新的城市规划和功能定位相结合,要按照支柱产业优先、重点产业优先、基础行业优先、大型企业优先、税收百强优先、技术研发机构优先、高学历人才优先的原则引进我区急需紧缺的优秀毕业生。各单位要立足现有人才存量,在优先录用本区生源毕业生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引进指标控制范围内进行引进。 二、引进单位范围 引进单位范围为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注册地在顺义区的各类企业及研发机构,引进单位须有集体户口或户口代管机构。三、引进院校范围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限定于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毕业生、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毕业生,但以上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

3、引进范围;接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仅限定于以上院校统招统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生身份以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毕业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为准,其他各类报到证均不能作为毕业生身份的依据。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在职进修班、函授班及其他各类同等学历的毕业生,不论有无报到证,均不属于北京市的引进范围。四、引进毕业生条件要求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引进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工作采取择优引进的办法,毕业生除符合进京院校范围外,应符合以下

4、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2应届毕业并正常参加2008年就业派遣;3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4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属于北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范围之内;研究生引进要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5毕业生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考试)。参加改革后四级考试的,成绩应在425分以上。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毕业生,艺术类、体育类(不含体育管理、体育教育部分专业、体育新闻等)专业毕业生,学校应出具其外语水平达到毕业要求的证明; 6、政府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内引进毕业生,应取得北京市公务员笔试合格证书,具备

5、公务员任职资格。申报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工作以我区所属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达成的就业意向为准,未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不在北京市的引进范围。坚决杜绝虚假接收毕业生的现象,严厉打击借口引进毕业生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各用人单位应在区人事局下达的引进控制数范围内申报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不得超额申报。五、申报渠道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为全市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审批单位,我区各具体用人单位通过顺义区人事局履行审核、上报材料、落户等程序,北京市人事局不面向各具体用人单位直接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手续。六、引进程序1、当年10月份,各单位进行下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并按市人事局要求上报给顺义区人事局

6、,不上报需求申请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2、已上报需求的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应该优先选用符合条件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如经过招聘,本地生在学历、专业方面无法满足需要时,用人单位可向顺义区人事局申请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如需赴外地招聘,须事先与顺义区人事局进行政策沟通。3、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实行指标控制,由于我区每年名额有限,采取有需求的单位先上报申请,审核后,根据各单位符合条件人数和当年总体指标情况核拨名额。有引进需求的单位于当年三月前向我局上报详细的书面引进申请。申请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及引进用途。对属首次申报的招聘企业,在上报申请时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7、复印件,同时我局需对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人力资源状况的进行考查。我局综合该行业和企业用人紧缺程度、企业经营状况和综合贡献率、符合条件毕业生情况等因素核拨指标,不具备引进能力的单位不予引进。4、用人单位在所分配的控制数范围内,与拟引进的毕业生达成接收意向后,签署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并于2008年4月22日前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为),准确填写单位基本信息、选择申报渠道或主管单位(为顺义区人事局),如实填写毕业生具体信息,详细填报该毕业生引进理由(包括单位状况、该专业类人才的紧缺程度及引进该生的具体用途等,相同专业毕业生理由不得重复,不少于200字),经仔细核对

8、无误后,提交顺义区人事局复核,由我局提交市人事局审批。5、市人事局接收到毕业生数据信息后,进行审核和筛选,对初审同意引进的毕业生名单通过网络予以反馈。各用人单位可在就业管理系统审批结果查询一项中查询是否初审通过,如果审核通过请按照名单组织纸质申报材料,将纸质材料务必于5月26日前报送我局复核。如果单位提交二周后仍未显示初审通过,请致电我局主管部门咨询未通过的原因。须明确的是,网上仅为初审意见,审批以市人事局纸制材料复核意见为准。六、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纸质申报材料包括:1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各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打印生成。除特殊情况外,相关项目不得为空

9、。要求该审批表能够反映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真实情况,用人单位和顺义区人事局分别盖章,经办人分别签字并署明用章日期;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由毕业生本人提供,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就业推荐表应如实反映毕业生的真实情况,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是否为统分(或统招、并轨、自筹、非定向),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学号、学制和毕业时间。以上项目不得为空。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应出具北京市统一的就业推荐表,如该校就业推荐表无相应项目,应由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应届统分生证明。3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一份,由毕业生本人提供,毕业院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如本科生须盖教务处章,研究生须盖研究处或研究生部章)。

10、成绩单应如实反映毕业生就学期间的真实学习成绩,对于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的课程应明确标注,不得隐瞒、修改。对于以非百分形式打分或附加特殊符号的,应由校级教务部门同时出具折算百分制分数证明。4 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一份,要求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协议书有关要求,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毕业生本人签字,署明协议日期。5申报本科毕业生应同时附报毕业生英语四六级或相关考试成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本文第四条第5款;6政府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内申报毕业生,应同时附报毕业生北京市公务员笔试合格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应认真把关,并仔细核对毕业生材料及各项证件的原件,按照“

11、谁举证、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述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不得存在任何相互矛盾或不合理之处。如因特殊原因(如休学、提前毕业等学籍发生变动的情况)造成上述材料中相关内容的不一致、不合理,应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或相关权威部门出具情况准确、理由充分的说明材料。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会通过系统公示,单位可通过系统查询,市局在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上盖章,为其出具一式两份正式接收函。我局得到通知后到市局领取审批表和接受函。七、接收手续的办理用人单位在收到区人事局返还的接收函(一式两份)、市人事局盖章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复印件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署三方就业协议,办理就业报到证。进京审批表由顺

12、义区人事局存档,接收函一份送交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留存,另一份在办理落户的环节向北京市公安局户籍部门提供。各用人单位在办完接收手续时,须同时组织毕业生学习并签署顺义区非北京生源引进协议书和企业劳动合同,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在企业、顺义服务的期限。已通过审批而又明确表示不报到的毕业生,由我局将其进京审批表和接收函交还市人事局办理退回手续。八、落户手续的办理各用人单位按照市人事局通知的集中落户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至12月)组织已报到毕业生的落户材料,收齐后交区人事局集中到市人事局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未报到的毕业生不得办理落户手续。落户材料包括: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2在京院校毕业生,出具北京市常住

13、人口登记卡原件,京外院校毕业生出具户口迁移证原件;3顺义区人事局落户介绍信;4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未迁至学校的,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的有关要求,由学校教务部门及学校集体户口所属派出所分别出具户口按国家政策未迁至高校的证明材料,并携带本人家庭户口本和身份证;5公安局、派出所要求的其他落户材料,如市人事局接收函原件、审批表复印件、企业劳动合同、单位接收证明等。落户环节是对引进接收工作的复核和验收。如落户环节中发现毕业生实际情况与前期申报的数据信息、纸质材料不符的情况,不得继续办理落户手续,并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经批准引进的所有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其户口均应落到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的集体户口中,凡户口由

14、顺义人才中心代管的,须签署户口代管协议。九顺义区非北京生源引进工作由顺义区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部具体承办。联系人:朱晓莉 刘志兴 联系电话: 转8082传 真:转8082电子邮件:十、工作要求各用人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警惕性,认真做好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用好优秀人才,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拟接收的毕业生,要负责按我局政策答复其有关办事程序和审批进度的咨询,不得越级咨询办理进度等问题。遇到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承办单位反映和咨询。十一、附则本要求仅为操作细则,不作为正式文件公布,细则中未尽事宜,以我局最终解释为准。顺义区人事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2008年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范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及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建筑工程、生物医药类、化学化工类、材料学、会计学、金融学。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工作服,袖口与腰带必须牢牢扎紧,不得穿破损工作服,以免在机器运行或设备旋转时受到伤害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