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吊设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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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机械设施(吊车、航吊、葫芦等)必须符合国家对吊装机械颁布的安全标准,取得特种作业机械设备安全检定证书。2、起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起重作业资格证书。3、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被吊物下及运动区域下严禁站人。4、严禁起重机械、设施超起重能力吊装作业。5、严禁起重机械、设施对被吊物进行斜拉起重。6、起重物品时,必须对起重环境、起重机械、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严禁盲目、冒险违章作业。7、钢板吊装作业时,首先检查钢丝绳与吊钩、钢丝绳与卸口、卸口与抓钩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8、钢板下车吊装时,汽车的箱板应全部打开放下。9、整匝吊装时,抓钩位置一般按两头距离对称、左右钩入,抓钩与钢板

2、间隙中由内向外插紧木斜。10、分匝吊装时,首先采用契斜分开板材,分口高度40毫米再将抓钩按两头距离对称、左右钩入,抓钩与钢板间隙中由内向外插紧木斜。11、抓钩安装完成后,吊车方可起动吊绳吊动钢板,吊动钢板时车箱内严禁站人。放板时,人员应晾开臂膀扶住钢板平稳地将钢板落到指定位置。12、材料吊装过程中禁止被吊物品与其他构件发生冲击碰撞。防止因碰撞造成滑钩物品坠落造成吊装事故。13、船舶构件(舱壁、骨架)的吊装,首先应检查船舶构件吊环焊接是否牢固、吊环是否符合要求、吊环安装位置是否恰当。14、船舶构件(舱壁、骨架)的吊装时,应严格控制吊车距离、力臂角度,严禁超起重能力起吊。15、船舶构件(舱壁、骨架

3、)的吊装到位后,应进行对线固定、焊接支撑,支撑端头应加装三角板扶强焊接,支撑规格和数量以船舶构件的大小现场确定,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对线固定、支撑焊接牢固可靠后方可松动吊钩、撤卸钢丝绳。16、每次吊装工作完成后,应检查起重机械、设施并记录。吊装扶助属具收归入库。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一、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 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三、 钢筋、 型钢、 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 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四、 多孔板、 积灰斗、 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 外挂板不用卸架的不准吊。预制钢

4、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五、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来具,吊砖必须使 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 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六、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七、埋入地面的板桩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八、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 3m,在同一 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九、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十、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大型设备起吊安全技术措施1.进行起吊及搬运作业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所有施工人员要精力集中,严禁说笑打闹,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2.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工作前不准喝酒,必须认真熟悉现场的作业环境,每

5、个人都要根据各自的分工,选择好出现不安全情况时的躲避空间或路线。3.起重机械、工具、卡具和绳索(绳套)等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每次使用前应由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共同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检查完毕后要填写施工日志,以备检查。4.选择起吊点前,必须对起吊重物进行重量核算,然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起吊点,起吊锚固点必须能够承 5.在使用锚杆作为起吊点的情况下,起吊点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固定在巷道顶板打设的专用锚杆上(锚杆规格为16*1850mm树脂反麻花圆钢锚杆,每根使用2块树脂药卷,锚固力不少于6吨)。使用钢棚或工字钢作为起吊点的情况下,必须对钢棚或工字钢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

6、,确保起吊安全。6.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检查悬吊梁(架)或起吊锚固点的强度和稳定性。起吊重物时,安全负责人必须对起吊点或梁(架)的状态进行监护,如有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进行作业。7.各种(手拉、电动)葫芦的单件起吊重量不得超过规定值的80%(在垂直角度上适用)。各种葫芦在使用前必须对其磨损情况及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试吊,以确保葫芦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单链进行操作;在进行起吊作业时要求使用相应的绳扣或其它专用工具对被起吊物进行固定,然后使用起吊钩进行起吊,拉小链时应双手均匀用力,不得过猛过快,主链发生卡阻时必须检查卡阻原因并及时处理,严禁强行拉拽,起

7、吊重物需要悬空停留时,应将手拉小链拴在大链上。8.在物件进行起吊前,必须根据物件的形状及重量合理选择起吊点,以确保起吊物件的重心和稳定性。若单台起吊设备无法满足物件重量起吊要求的,对大件设备应合理拆分为若干部件,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选择合理的起吊设备及吊具。9.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进行起重作业时,不能站在重物下面(下边)起重臂下或重物运动前方等不安全的地方,只能在重物侧面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校正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10.在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起吊运输大型物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触电措施。11.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检

8、查物体平衡,捆绑应无松动,吊运工具、机械正常无异响。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进行处理。12.被吊物件的活动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固定方式,或卸下分别进行吊运。起吊完毕后,起吊物件要放置平稳,不得将物体压住管线或堵塞巷道,然后拆除起吊用具。13.大件起吊时要试吊12次,确认可靠后在进行正式起吊作业;起吊大链与垂直线间的夹角严禁超过12度作业,在有角度起吊作业时,必须对大件采取防回荡措施或人员要躲开大件可能的回荡范围。14.用人力搬抬重物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齐心协力,喊齐口号,防止伤人或损坏设备,所有人员要做好互保联保,自主保安。15.其它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相关规定。起吊工安全操作规程一、起吊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起吊重物的质量、几何形状和性能。2、选择起吊工具、吊挂装置和索具,其安全系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3、选择符合规定的起吊点,并对起吊地点的支护状况进行检查,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规定统一起吊信号。4、检查起吊工具、索具的完好情况,确保起吊安全可靠。二、起吊捆缚及其注意事项?1、起吊重物时,吊索捆缚应按箱上标记、设备上专用的吊装部位和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2、设备应捆绑稳固,找好被起吊物的重心,以防脱扣和倾倒。起吊形状不规则物体或大型设备要采取多点起吊方法。3、捆绑容易变形的设备时,应

10、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4、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应垫以软质材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5、设备上滑动的部件应予以固定,以防滑动后碰撞。6、不准用设备凸处,如手柄、接线盒等易损部位做吊装挂绳之用。7、严禁任何人员随同吊装设备和机具升降。8、开始起吊时,先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开始起吊。起吊过程要均匀慢拉,以防设备打滑倾斜突然落下。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顶板、起吊梁,操作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吊梁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带。9、吊装设备时,严禁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10、起吊设备时,应垂直起吊,如

11、受外环境或机具的限制不得不斜向上升时,应经过周密计算,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移动式起吊机具和桥式起吊机等严禁斜向提升设备。11、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起吊机具的司机更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中间停顿时,必须采取措施将起吊物垫实、垫牢,防止歪倒。12、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先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机具。13、在井下利用棚梁或液压支架做承力点起吊设备时,要对棚梁进行加固,必要时对承力件进行计算,方可进行起吊。14、在井下利用棚梁或液压支架做承力点起吊重物时,要对绞车的负荷量、钢丝绳的承载能力、滑车的额定负荷进行校核,并对绞车

12、基础或稳固情况及滑轮支撑点防倒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时,方可起吊。不同规格的起吊用具,在作为主要承载工具时,不能混用。15、使用焊接链条起吊重物时,只准垂直起吊(即零度起吊),不准用双链夹角起吊,不准用麻绳、棕绳作为起吊捆缚器具使用。16、不得使用作为支护的锚杆、锚索、金属网、刚带等作为起吊点。起吊设备安全操作规范一、对新安装的、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都应当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吊重试验。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旋转、变幅,前后左右的运行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三、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

13、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信号员密切配合,服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四、司机在得到信号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起重。起吊时重物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五、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下或重量不明的物品。六、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

14、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七、起重机严禁超过本机额定起重量工作。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应保持相等,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额定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重量的分配、每机分担的重量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八、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不能从人头上越过,也不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暂时停留,应发出信号,通知一切人员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九、起重机在工作时,所有人员尽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转索及区域内。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装吊人员在挂钩后应及时站到安全地区。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或对调挂着的重物进行加工。

15、必须加工时应将重物放下垫号,并将起重臂、吊钩及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刹住。若加工时间较长,应将重物放稳,起重机摘钩。吊着重物时司机和信号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停工或休息时,严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十、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十一、吊运金属溶液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司机要连续发出信号,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十二、使用电磁铁的起重机,应当划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有人,在往车辆上装卸铁块时,重物严禁从驾驶室上面经过,汽车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止万一吸铁失灵铁块落下伤人。 十三、起重机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十四、起重机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杨过限将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达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圈以上。十五、起重机的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夜间照明设备。起重机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会发生碰撞。十六、起重机作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起吊: 1、信号不清时; 2、重量不明时; 3、所吊重物离开吊点有一段距离需斜拉时; 4、所吊重物超过起重机的起重能力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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