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之实验室责任规章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9763586 上传时间:2019-09-20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4.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责任书之实验室责任规章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责任书之实验室责任规章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责任书之实验室责任规章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责任书之实验室责任规章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责任书之实验室责任规章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责任书之实验室责任规章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责任书之实验室责任规章制度(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实验室责任规章制度【篇一:试验室管理制度内容】 目录 1、试验室管理制度 2、试验检测质量责任制度 3、抽样管理制度 4、环境保护制度 5、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7、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8、样品处置管理制度 9、档案管理制度 试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重要的检测场所,做好实验室管理是保证检测(检定)质量的重要因素。 1、化验室布局合理,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相邻工作区域互相影响。 2、化验室的采光、能源、采暖、通风等应符合要求。 3、消耗性材料和物质的贮存及危险品管理要符合相应程序的规定。 4、废气、废水、烟雾要符合环保要求。 5、化验室要做好防盗和安全保密措施。 6、化验

2、室应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的具体要求。 7、化验室应有保证检验工作良好进行,并符合保密要求。 8、质量负责人应履行监督职责,当发现检测过程中,环境条件或辅助设施不符合要求时,要求检验人员终止检验,提出纠正和整改通知,并进行验证。 9、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对各项检验记录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按存档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资料,并分类造册。 10、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入内。 检验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规程)所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2、认真按照仪器设备操作维护规程操作,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3、认真填写检测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原始性、完

3、整性。 4、负责管理在测样品。 5、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运行情况的记录和日常的维护、保养。 6、负责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 7、保护用户的技术秘密。 8、有权拒绝不恰当的行政干预和其他方面的干预。 9、努力不断提高检测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10、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的各项规定。 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检验工作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事故处理; 1)由于粗必大意,或保管不善丢失样品或人为原因造成样品损坏。 2)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验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伪造数据,未检验无原始记录就出据检验报告。 4)由于人员、检测设备、仪器、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

4、工作要求,试验方法错误,数据差错,而造成检验结论错误。 5)由于操作者的错误,造成检测仪器损坏或人员伤亡。 6)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注意安全和质量造成的其他事故。 2、凡违反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按其经济损失大小分为以下几种: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发生事故单位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办公室。 5、事故发生5日内,有所长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做出处理,对事故做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方法,以防类似事故发生。 6、重大、大事故发生后一周内,由所技术负责人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安全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发的消防监督条例

5、和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广泛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2、坚持检查制度,逢节假日所组织检查,平时所、室每月检查一次,各室人员班前班后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险陷患,预防火灾发生。 3、对电源指定专人负责,下班后切断电源,在做到有电有人,人走电断。 4、防火器材指定期专人负责管理,锁定位置保持完发,严禁他人挪用,违者罚款处理。 5、易燃易爆品,各科室要设专人管理要远离火源电源,严格按领取制度和保管规定执行。对因发放,保管不当造成后果的责任者要按程度追究其经济或行政刑事责任。 6、所内电器设备,要保持完好正常,不得带病运转要严守操作规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严格禁止私设电炉或用电炉、烘箱等电器设备烧水、热

6、饭、取暖、烘烤衣物,有违反者给予经济处罚,造成后果者根据程度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 7、检验室、样品室、仓库等地不准会客,不准吸烟,违者追究责任。 8、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程度严肃处理,对于防火安全有贡献者要给予奖励。【篇二:实验室规章制度(全)】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 实验室主任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教学工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全面负责实验室的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提高实验室科研能力。 4认真做好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执行学校和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5负责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

7、,培训及考核工作,定期检查和总结实验室工作。 6负责全室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二、实验教师主要岗位职责 1努力专研业务知识,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 2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切实做好课前准备和实验指导工作。 3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及时报送实验考核成绩。 4对实验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实验室或教研组汇报。 5初次上岗的实验教师要试讲、试做。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主要职责 1遵守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各项工作。 2掌握实验室各项实验的原理和技术、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方法,能够维修常用仪器设备。 3按实验教学计划

8、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有教学任务的人员,要认真指导学生实验。 4保证实验室设备安全,卫生整洁,避免发生事故,使实验室工作顺利进行。 5积极参加实验室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教学水平。 四、实验室技术工人主要岗位职责 1遵守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工作任务。 2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讲求效率,具有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3协助实验指导人员认真做好实验、实习的各项工作。 4 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与专业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以上条款依据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实验守则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不得衣冠不

9、整,否则实验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第二条 实验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实验时,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开始实验准备工作。 第三条 实验时,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真实记录实验数据,独立完成实验任务,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或实验作业,并交指导教师审阅。 第四条 学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不许喧哗打闹。要保持实验室整洁,不许吸烟、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不随便串组。 第五条 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沉着冷静,采取紧急措施(切

10、断电源、灭火等),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指导教师。 第六条 实验中要节约水、电、元器件、药品、原材料等,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 第七条 实验中的废弃固体物品、腐蚀性液体必须倒入指定的容器中,不许倒入水池中。 第八条 实验完成后,要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并清理实验场地,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九条 实验室内的任何物资不得擅自带出,借物要及时归还。 第十条 实验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第十一条 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设备,导致仪器设备、器皿、工具损坏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检查,并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二条 以上条款

11、依据学生实验、实习守则制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应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 第二条 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修用电仪器设备和设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教师与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三条 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空调设施,保证温度、湿度和清新度满足实验要求。 第四条 学生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场,防止出现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等事故。 第五条 实验人员和学生做实验时,应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 实验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请有关部门检修,保证器材完好

12、。 第七条 实验室钥匙由专人掌握,严格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八条 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擅自使用电炉、乱拉乱接电线和堆放杂物。 第九条 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值班制度,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第十条 每天实验结束后,必须清理好现场,打扫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然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二条 实验室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沉着冷静,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灭火等),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三条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火灾、被盗、人身重大损伤等事故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13、 以上条款依据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第一条 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保管不当,导致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价值8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事故由中心主任处理,报教务处备案,800元以上由中心提出处理意见,协同教务处共同处理。 第二条 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应负赔偿责任,严重者给相应行政处分:(1)不遵守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或丢失;(2)未经部门领导许可擅自使用或任意拆卸仪器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3)擅自将设备器材挪作私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 第三

14、条 赔偿处理办法:(1)损坏器材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赔偿原价的5%至20%。(2)损坏器材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重大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并赔偿原价的10%。(3)损坏、丢失仪器设备零配件时,可以只赔偿零配件费用。对于能够修复使用的仪器设备,可以只赔偿修理费。如果修复后质量明显下降,要按质量降低程度,酌情赔偿。(4)丢失的仪器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四条 根据仪器设备损坏程度、后果及责任人态度,可以减免或加重赔偿: (1)责任人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经本人提出,中心主任同意,并经教务处审批,可酌情减免赔偿的数额。(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事故

15、发生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主动报告、检讨深刻者可酌情减免赔偿;(2)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不负责任、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应加重处理。 第五条 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时,实验室主任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提出赔偿处理意见,上报中心审批。 第六条 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后,由责任人向财务处交款。对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决定者,可以采用适当的行政措施。 第七条 学生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八条 以上条款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嘉兴学院仪器设备分户明细账由教务处统一编制,中心要根据教务处下发的仪器设备分户明细账,每年对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清查核对一次,做到账、物、标签相符。 第二条 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明细账及原始单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修理工作。 第四条 实验室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或超过教育部对设备完好率的要求。 第五条 不经允许一律不得拆卸或改装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如因工作需要拆卸或改装时,必须经过审批。价值50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中心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价值在5000元以上(含5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