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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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 密 公 用 人 防 工 程使 用 合 同 书密云县民防局印制1甲方(场地提供方):密云县民防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场地使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是法人的按填写,乙方是个人的按填写)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人姓名: ,法人驻址: ,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 1)。个人基本情况:性别: ,年龄: ,身份: ,住址: ,约定的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1)。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人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基本情况1、甲方同意将密云县 人防工程提供给乙方使用。工程

2、编号: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地面管理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工程其他附属物: 。(见附件 2)2、工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工程简况和主要设备设施状况(附件 3)。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使用期满,交还该工程时的验收依据。二、工程使用期限及用途1、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该工程仅作为 使用。3、使用期届满,乙方如要求继续使用, 则必须在使用期满两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取得有关行政部门许可后,重新签订使用合同。三、工程使用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有关费用1、人防工程内部相关设施设备应列清单,经双

3、方确认后备存。合同到2期或终止时, 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 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归乙方所有的,乙方拆除后应恢复原状。2、人防工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3、使用期间的所有物业管理费和保险费用。4、因乙方使用该工程发生的其它费用(包括水电费、取暖费等)。四、工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1、甲方工程具备条件如下: 。甲方保证工程本身结构完好、安全可靠。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如未提出,视为交付合格。3、乙方应于工程使用期满时,将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本合同前款另有约定的除外。4、乙方交还甲方工程应当保持附件 2 及附件 3 所列工程及设施设备

4、处于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及设施设备,甲方有权处置。五、工程使用与修缮1、乙方在使用期内, 应承担工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责任。2、甲方如需对工程设施设备维修,须提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3、当乙方发现工程主体结构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4、乙方应合理使用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支付经济赔偿。5、乙方使用工程期间不得进行影响周边单位、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3活动。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变更或提

5、前解除。一方如需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对方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是否同意。如对方 15 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本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或变相地出租、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该工程。七、与人防工程有关的特别约定1、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使用工程情况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发现乙方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不履行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甲方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乙方进行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的教育培训。乙方的相关管理人员上岗前,未经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乙方应至少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员工

6、进行一次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培训,经常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3、乙方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以及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服从民防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民防县民防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制度、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设值班室(值班人员 24 小时在岗),健全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管理记录, 负责消防、防汛、治安、 卫生防疫等工作,履行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

7、任,确保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如果发生火灾、水灾、治安等事故,一切民事、刑事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须符合工商、消防、治安、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颁发相关证照。乙方应遵守经营行业的有关规定,做到证照齐全、依法 经营。5、人防工程使用证每年进行年度审查,乙方必须按通知时间到密云县民防局工程建设管理科办理使用证相关手续。46、由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人防、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求乙方经营使用工程必须配备的:上下水、洗漱间、卫生间;用电设施设备;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简易)喷淋系统、应 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8、防汛、防雨水倒灌等设施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护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持各种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符合有关部门规定。7、乙方装修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材料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环保、 卫 生等要求。 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期间,不得投入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造人防工程或者拆除人防工程的防护设施设备。确需装修改造的,必须将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图纸报送甲方并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8、乙方应每日检查工程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 告甲方。并承担工程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责任,保证工程及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战备及平时使用状态。重大隐患未排除前,乙方应停止使用。该隐患排除

9、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继续使用。当需维修时,乙方须 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予以技术指导和监督。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要求后,乙方应按要求实施维修。9、乙方不得占用人防工程设施设备专用房间(风机房、消毒间、滤毒室等)。10、保证工程通道畅通,确保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有人时不得上锁,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11、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应质量合格并符合用电规范,配电线路不得擅自进行改装。12、工程内严禁生产、储存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腐 蚀性等化学危险品,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电炉子、电褥子、热 得快等火源性电器用品。13、乙方使用工程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需配备

10、有效消毒设施和存放垃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14、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工程使用用途。如需改变工程使用用途或使用人,须经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乙方和申请使用人防工程法定代表人共同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乙方即重新申办人防工程使用5证,并重新与甲方签订使用合同书。八、补充条款九、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可行使下述权利:(1)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达到整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对情况严重并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使用期满,乙方 应如期交还该工程。十、免责条款使用期间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调整;因民防部门对使用场地用途予以限

11、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战争、破坏性地震等突发事件;市政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维修、改造、回填或人防工程结构出现重大隐患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如遇拆迁,本使用合同自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拆迁补偿款及经济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十一、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十三、其他事项1、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方按法人驻址或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发出通知

12、等材料,视为乙方收到该材料。63、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验证后可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合同使用。4、乙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住址等如果发生变更,须及时 告知甲方,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须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程简况和主要设备设施状况7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工程编号 防护等级建成时间 战时用途名 称 数量 规 格 型 号 名 称 数量 规 格 型 号采光窗井 盖板质量 污水泵档窗板 洗消装置防密门 消火栓悬摆活门 发电机组胶管活门配电箱、盘密闭活门 应急灯自动排气阀门油网除尘器过滤吸收器测压装置送风机两用风机排风机消音器暖气片水箱水泵深井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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