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与理关系

上传人:简****9 文档编号:99560204 上传时间:2019-09-1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礼与理关系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礼与理关系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礼与理关系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礼与理关系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礼与理关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礼与理关系(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论语颜渊一章:“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程颐所说:“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人虽有意于为善,亦是非礼。无人欲即皆天理。”(二程遗书,卷十五)红字为石国鹏引用材料: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礼者,理也 圣人,人伦之至。伦,理也。人伦者,天理也。 -二程集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朱熹答黄道夫书程颐说: 人之所以为

2、人者,以有天理也。天理之不存,则与禽兽何异矣。河南程氏粹言卷二意思是说,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的内心有天理,所以人懂得礼义廉耻,能够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如果人心中没有了天理,人和禽兽就没有区别了。 甚矣,欲之害人也。人为不善,欲诱之也。诱之而不知,则至于灭天理而不知返,故目则欲色,耳则欲声,鼻则欲香,口则欲味,体则欲安。河南程氏粹言所谓天理,复何物?仁、义、礼、智岂不是天理?君 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岂不是天理?” -朱文公文集在理学家那里,礼、理关系与前代相比有了巨大的变化。在理学开山周敦颐那里表现得尚不十分明显,他说:“礼,理也;乐,和也。”(周子通书礼乐第十三)这和礼记的说法大同小异。

3、但在张载看来,礼就是理的外在体现,先有理然后才有礼。他说:“盖礼者理也,须是学穷理,礼则所以行其义,知理则能制礼,然则礼出于理之后。”(张子语录下)自二程拈出“天理”二字并以之为核心创建哲学体系之后,传统的礼、理关系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因为,在先秦两汉的哲学思想当中,所谓的理都是从条理逐渐引申而来,指不同人、不同物类之间所显现的差异与秩序,这是从宇宙生成论的角度来讲“理”的,而在二程那里,特别是在程颐那里,所谓的理,万物惟有一理,这是从本体论的角度来讲“理”的,正是从这个角度,程颢自负地说“天理”二字是他自家体贴出来的。由此,程朱理学中所探讨的礼、理关系,自然而然就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比如,朱熹

4、就说:“礼即理也,但谓之理,则疑若未有形迹之可言。制而为礼,则有品节文章之可见矣。”(朱文公文集,卷六十,答曾择之)又说:“这个礼,是那天理节文,教人有准则处。”(朱子语类,卷四十一)心学也不例外,王阳明说:“礼字即是理字。理之发见,可见者谓之文;文之隐微,不可见者谓之理:只是一物。”(传习录上)也就是说,礼是制度节文,理是根本原则,礼是理的外在体现,这就明确以体用关系来讲礼、理关系了。理学所探讨的礼、理关系不仅仅与本体论有关,而且还与人性论有密切的联系。按照理学“理一分殊”的说法,从本体上说,人与万物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就是理;但从现象上说,因为禀气的不同,人与其他万物各不相同,只有人才能够

5、通过存理灭欲的修养方法,对理有所觉解与体认,最终恢复至善的本性,而这一过程正是人的自我实现的过程,也就是向人的本质回归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体认天理的过程就是克除私欲、循礼而为的过程,正如程颐所说:“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人虽有意于为善,亦是非礼。无人欲即皆天理。”(二程遗书,卷十五)在程颐看来,只有依据礼来行事,才可能去人欲而存天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程颐把礼与理统一起来。朱熹在谈到“克己复礼”时也说:“然己者,人欲之私也,礼者,天理之公也,一心之中,二者不容并立,而其相去之间,不能以毫发,出乎此则入乎彼,出于彼则入于此矣。”(论语或问,卷十二)理学家存理灭欲的修养方法,归根结底是要让人的一切行为都从社会伦理规范出发,不从一己私欲出发,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天理就是人的类本质的抽象化、本体化,这个本质的核心内容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实际就是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