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联合审批标准宁波网上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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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型餐馆联合审批办理指南概要1.1 重要申明:本指南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中型餐馆开办的有关信息,并不能代替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因此,作为申请人在申请前有义务详细阅读并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您申办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可以联系:96178、871875011.2 适用范围:申办场所面积150到500之间或就餐座位数在75座到250座之间,经营中西式餐的中型餐馆的个体工商户。1.3 须办证照批文:1: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2:环保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3:消防浙江消防网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凭证和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4:工商局的营

2、业执照1.4 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11.5 受理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路号)1.6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1.7 简要流程:步骤一:向工商局窗口申请名称预核准,并获得核准。步骤二:向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一次性提交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消防等部门所需材料(必要时到现场踏勘)。步骤三:各部门进行书面实质性审查,必要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环保、消防现场踏勘和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总各部门审查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可以装修施工或进一步整改。步骤四:申请人装修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环保、消防对餐馆经营场所现场联合验收。步骤五

3、:联合验收通过,申请人到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一次性领取各项证照批文,并到工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1.8申请必备条件(详细的申请条件请见2.2):1:餐馆选址符合规划布局、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符合卫生、消防要求。不要在城市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楼内开餐馆。不要在与住宅区、学校、生态保护目标、文物保护目标等环境敏感目标边界距离9米的范围内开餐馆。不要在水平距离20米范围内将油烟排放口对准住宅区、学校、生态保护目标、文物保护目标等环境敏感目标。距离粪坑、污水池等目标边界25米以上。2:餐馆食品加工、贮存、供应的各项功能区和各项设施设备齐全且布局合理,符合食品安全加工流程。1:室内装

4、修材料、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2:经营人员符合卫生、消防的有关要求,并各岗位从业人员经过必要培训,具备符合食品药品监管、消防要求的职业能力。3: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作为燃料。1.9 需要缴纳费用:开业登记费10元1.10 涉及审批部门窗口地址及咨询联系方式: 1:海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地址:中山西路298号 联系电话:87268741 2:海曙区工商分局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87268709 3:海曙区环保分局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872687054:海曙消防大队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87

5、2687301.11 警示: 未取得许可证(件)是非法的,将坚决予以关闭或整改,申请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被撤销后三年内禁止再次申请。中型餐馆联合审批办理指南索引 指南概要1 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5 联合审批程序8 所需表格13 注意事项14 附录151.法规摘要152.国家行业标准1642. 获取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2.1前置条件:1:获取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核准。2.2申请条件1: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应是具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详见6.1

6、.2);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3: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详见6.1.4)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的距离;4: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详见6.1.4)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5: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详见6.3.3);6: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7、,避免食物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7: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详见6.3.6);8: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或者已消防备案且场所符合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详见6.1.16);9: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详见6.3.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10: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无效;1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12:室内装饰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详见6.1.16);13:经营场所选址符合规划布局(详见6.1.14);14: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或者其他清洁能

8、源作为燃料;15:雇佣从业人员超过8人;16:聘用从事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中没有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且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17: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没有选居民住宅区作为经营场所。产生油烟、烟尘、噪音、振动等污染的,经营场所没有选择在城市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楼内;18: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距离不小于9米;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20米;注明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10米。62.3申请材料:1: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份。2: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示例见4.1)3:地址

9、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和租房协议各3份件)4: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5: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详见6.3.2)合格证明6:食品管理组织、管理制度(详见6.3.3)7:(厨房使用6个灶眼以上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详见4.5);(厨房使用6个灶眼以下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五份,填写示例见4.6)。8: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填写示例见4.3)9: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填写示例见4.2)10:依法向房屋业主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11: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

10、理协议复印件)12:员工岗位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另: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公共聚集场所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对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使用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详见6.1.16)的承诺书)。73. 联合办理流程3.1联合审批流程3.1.1 申请和受理(1个工作日)申请人应:1:餐馆面积在300500平米的,申请人或店面设计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起7日内,在网上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网站地址:http:/ 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

11、证明的复印件3份。2)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示例见4.1)3) 地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和租房协议各3份件)4)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5)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详见6.3.2)合格证明6) 食品管理组织、管理制度(详见6.3.3)7) (厨房使用6个灶眼以上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详见4.4);(厨房使用6个灶眼以下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五份,填写示例见4.5)88) 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填写示例见4.3)9)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填写示例见4.3)审批部门应:1: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环保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

12、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由食品药品监管向环保、消防分送有关申请材料。 3.1.3 联合审查(7个工作日)、公示:申请人应: 1:配合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消防等部门审核工作人员的审查询问(必要时还应配合食品药品监管、消防安全现场踏勘、指导) 2:根据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消防的审查意见修改营业场所平面设计图,并按照图纸建设施工。 审批部门应:(必要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环保、消防现场踏勘)1:符合法定要求,各部门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13、,并在5个工作日内9将审查意见反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符合法定要求可以修改的,允许申请人修改,提出修改意见;不能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提出不予同意意见,说明理由。2:发现直接关系人他人重大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在踏勘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3: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总各部门审查意见和公示结果后,将审查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可以装修施工或进一步整改(如被抽中消防安全检查的,需在接受相应处罚后再行整改)。 3.1.4 联合验收(5个工作日) 申请人应:1:餐馆面积在200-500平方米的,申请人进行网上竣工验收备案(网站地址:http:/ 4:记录并执行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消防等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审批部门应: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环保、消防(公众聚集成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和验收)等部门进行现场联合勘验。 2:记录并当场指出需要整改的内容;若消防勘验不合格,对申请单位进行行政处罚。10 3:与申请人核对整改内容,确保申请人明白无误。 3.1.5 审批决定(5个工作日) 申请人应(如消防验收不合格的): 1:要先接受消防的行政处罚,并整改到位,通过消防验收合格。 审批部门应:1:食品药品监管、环保部门在现场勘验或申请人整改到位后形成现场联合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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