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规章制度样本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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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课程,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程序,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二条 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第三条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一)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指导毕业设计工作。(二)组织检查教师指导情况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2、)进度与质量。(三)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推选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四)负责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与经验交流。第五条 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其主要任务是:(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组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二)组织选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三)组织各专业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四)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工作。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分为如下四个阶段:(一)调研阶段:通过实地调查研究,收集有关文献资料,学生提交一份调研报告。(二)制定总体设计

3、方案或试验研究方案阶段: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完成任务的设想与途径。设计型课题,要做设计方案论证报告;论文型课题,要做课题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查合格后,可以进入下一阶段。(三)方案实施和技术设计阶段:进行试验研究、数据处理、设计计算、绘制图纸、技术指标和经济性分析等;整理和编写毕业设计(论文)。(四)答辩和成绩评定阶段:完成答辩、成绩评定、撰写评语、工作总结等内容。第四章 选 题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得到全面的训练。(二)体现“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原则。(三)学生可选题目(含独立完成内容的子题目

4、)的数量至少应为学生数的110%,允许优秀学生自选或自拟课题。(四)一名学生一个题目。当多名学生参加一个课题时,必须明确每名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给出每名学生的子题目。(五)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后,如需修改题目,则须延期答辩。(六)课题不得与前四届重复。第五章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第八条 指导教师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直接影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严格做好指导教师的选聘和管理工作。(一)指导教师建制构成及职责1各教研室主任为本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负责人职责:负责教研室内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论文)所有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传达教务处、系(部)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

5、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教务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阶段检查工作。掌握指导教师、学生的工作状态和进度,确保各专业(方向)毕业设计工作秩序良好。2每个专业(方向)设负责人1名、设N个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组,每组设答辩秘书1名,由4-5名指导教师构成。(1)专业(方向)负责人职责:负责本专业(方向)内指导教师和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质量管理,职责包括课题审核、毕业设计方案审核、论文质量审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同时负责本专业(方向)毕业设计经费的使用、所需的设备、材料、印刷等相关物品使用计划,并监控实施和毕业设计报销事宜,报销以专业为单位上报计财处集中处理。(2)指导教师职责:负责所带学生毕业

6、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质量检查把关和论文评阅等工作。(3)答辩秘书职责:负责答辩记录和资料归档等工作。(二)指导教师选聘办法1专业(方向)负责人由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教研室主任须担任一个专业(方向)负责人。负责人经教研室推荐,由系审核,报教务处备案。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教研室选聘推荐,由系审核,报教务处备案。(1)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指导学生不得超过10名;具有讲师职称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8名。(2)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可以协助指导,所指导的学生数不能超过4名。3专业(方向)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实行每年聘任制度,根据工作表

7、现及工作能力,择优选聘。(三)指导教师管理及待遇1专业(方向)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实行每年聘任制度,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能力,择优选聘。2指导教师应确保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3指导教师对其名下不具有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教师负有管理和指导责任,对其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有全责。4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严格控制指导教师出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由各系批准,超过2周的报教务处审批。出差前要给学生布置好任务,同时,要委托他人代为指导。5对不合格指导教师要给予适当处罚,三年内不再聘其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6教研室主任、专业(方向)负

8、责人、答辩秘书工作津贴参照大连科技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标准核算。第九条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一)确定题目,填报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选题表。(二)准备资料、落实调研单位,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课题的目的、性质、内容、原始数据及要求等;(三)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度计划表,作为平时检查和考核的依据。(四)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研究方案或开题报告。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指导。(五)指导学生正确编写毕业设计技术文件或撰写毕业论文。(六)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任务书和毕业设计(论文)的

9、规范要求,检查学生任务完成情况。(七)指导学生做答辩准备,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八)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实事求是地写出考核评语。第六章 对学生的要求第十条 学生要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大纲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接到任务书后两周内,在教师指导下,拟定调研计划、调研提纲,搜集必要的参考文献资料。调研结束后,撰写并上交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课题的提出(前言);调研的对象;涉及课题的现实情况及图纸资料摘编;设计、研究方案的提出与分析;参考文献(10个以上,至少一个外文参考文献)。(二)在教师的指导下,拟定

10、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度计划表(一式两份),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三)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第三周前,学生要完成并上交外文文献翻译资料。(四)中期检查时,任务进度严重滞后者,被黄牌警告后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取消答辩资格。(五)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取消答辩资格。(六)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成果应及时整理、装订,交指导教师收存。第十一条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严格遵守大连科技学院学生请假与考勤制度。凡抽查无故三次不到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一周者,取消答辩

11、资格,按“不及格”处理。第七章 答辩与成绩评定第十二条 各系按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共59人组成(设主任1人)。各答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成员45人,每组设答辩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应于答辩开始前一个月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以学院文件下达。答辩委员会主要进行抽样答辩、示范答辩和及格答辩。第十三条 各系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和审核答辩小组成员。(二)指导答辩小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三)组织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评

12、优答辩工作。(四)组织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二次答辩或及格答辩工作。(五)聘请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指导教师不能兼任被指导学生的评阅人)。(六)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七)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最后成绩并给定评语。(八)组织评选推荐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九)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总结报告。(十)解决答辩中有争议或其他有关问题。第十四条 答辩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具体组织答辩工作。(二)评定学生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三)向答辩委员会推荐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四)研究解决答辩中有关问题。(五)答辩秘书由教研室安排,由专任教师或教学秘书担

13、任,其职责:协助专业(方向)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重点负责本组内学生毕业论文的格式审核。 第十五条 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要认真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工作:1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认真评阅,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质量、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外语水平等,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提交答辩委员会作为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2评阅人评阅。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评阅,并在规定的表格中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签字,提交答辩委员会作为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二)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

14、设计(论文)送交评阅人评阅,同时填写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申请表,各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按15%的比例(不足一人的可推荐一人)推荐参加评优答辩,参加评优答辩的学生要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三)指导教师与评阅人要在学生答辩前两天,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返还学生。学生要认真进行答辩准备,拟出自述提纲。(四)答辩前一周,各答辩小组要组织计算机软件类毕业设计的软件验收,并填写软件验收报告,验收结果作为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的依据。第十六条 学生答辩开始时将设计报告(计算说明书)或论文交答辩小组。答辩结束后,将全部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成果以及设计报告(计算说明书)或论文装

15、入专用的档案袋内,交给指导教师。第十七条 各系严格答辩管理,答辩时间原则上须安排在教务处统一规定答辩周内。1答辩首先进行小组答辩,学生自述10-12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8-10分钟。由答辩记录人做答辩记录和成绩统计工作,并认真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卡。记录卡存入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档案。2小组答辩结束后答辩周内,小组答辩成绩“优秀”的学生,参加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的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自述1520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1015分钟。第十八条 学生自述主要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目的、任务及要求;设计(论文)的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对本课题的评价与展望等。 第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成绩的评定采用三项评分制,即由指导教师(40%)、评阅人(20%)和答辩小组(40%)分别评定成绩,填入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一式两份)。第二十条 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成绩的一般掌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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